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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关于推进辽河口国家公园创建工作的提案》(第11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9-04 浏览次数:190


潘卫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辽河口国家公园创建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须践行新时代发展理念的答复。

(一)科学优化辽河口国家公园范围和功能分区。积极主动配合省创建辽河国家公园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林草局调查规划院有关领导来盘现场考察,在统筹考虑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和盘锦经济社会发展空间的基础上,将生态红线划定成果、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与辽河口国家公园范围和功能分区紧密衔接,将永久基本农田、建制镇村、油气生产密集区、双6储气库项目建设区、盘锦港、航道等界定在辽河口国家公园规划建设范围之外,为盘锦经济社会发展留足了空间。优化后的辽河口国家公园规划总面积17.21万公顷,核心保护区8.81万公顷,一般控制区8.40万公顷;其中盘锦14.04万公顷,占比81.58%

(二)全面梳理矛盾冲突并提出解决意见。市协同创建辽河国家公园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辽河油田公司等对辽河口国家公园拟建区范围内的6119106.14公顷的确权用海、8个采矿权、4个探矿权、盘锦港、航道等矛盾冲突问题进行核查,相关材料已提交省创建辽河国家公园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林草局调查规划院,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解决意见建议。

(三)主动参与《辽河口国家公园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按照国家公园建设程序,辽河口国家公园批准设立后,委托国家林草局调查规划院开展《辽河口国家公园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按照省政府分管领导意见,辽河口国家公园设立和《辽河口国家公园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同步推进。我们积极主动参与《辽河口国家公园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及时报送基础数据资料,并多次与国家林草局调查规划院进行深入交流汇报,从生态保护修复和可持续利用方面谋划的13个项目,已全部纳入《辽河口国家公园总体规划》编制提纲中。

二、关于加快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的答复

(一)推动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构建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20206月,市自然资源局配合省自然资源厅率先开展我省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强化统筹协调,科学精准调度,组建工作专班,细化任务举措,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如期完成。经反复征求市直各相关部门意见后,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市政府正式印发《关于印发<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自然资发〔202071号)文件,全面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推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二)立足自然资源确权登记长远发展,建立权责明晰管理有效的保护体系。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理念,按照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要求,协助省级技术单位以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范围为基础,收集整理生态保护红线、取水许可和入海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等各类自然资源数据资料,通过配合省自然资源厅对保护区内自然状况的记载,为今后明确所有权主体、所有权代表行使主体、所有权代理行使主体以及权利内容数据入库奠定基础,助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积极建立完善资金筹措机制的答复

(一)积极构建“空天地人”一体化管理体系。对湿地资源最核心的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行全封闭管理,设置检查站3处,实施24小时值守,封闭管护大门32处;设置基层巡护管理站5个,配备专业巡护和执法队伍,设定路线开展日常巡护。积极争取辽宁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与监测设施建设项目资金1535万元,设置高点野外视频监控系统17处,对野生动物集中栖息地、繁殖地进行重点监控,初步建立了“空天地人”一体化监测管理体系,提升了保护区管护能力和管理成效。

(二)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项目。2014年以来,国家林草局、财政部8次将辽河口湿地作为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累计投入资金1.78亿元,持续开展了保护区及周边1公里范围内基本农田和二轮土地承包的7.7万亩耕地补偿,受益农户4759户,对芦苇沼泽湿地生态补水超3.5亿立方米,恢复退化湿地577公顷,清淤疏浚供水干、支渠168.23公里,修建、维修控水闸门、过水涵闸等50座,恢复翅碱蓬湿地574公顷。同时,精准实施了辽宁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与修复、辽宁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与监测设施建设项目,制定了《辽河油田自然保护区内生产设施关停退出及生态恢复工作方案》,有序推进保护区内油气生产设施退出及生态恢复工作。以上一系列项目的实施有效改善了湿地生态环境,提升了湿地保护区生态质量。通过落实国家和省相关政策,积极向上争取补偿资金,初步探索了湿地保护补偿机制的工作思路,为建立湿地保护补偿机制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

(三)全面实施“退养还湿”。2014年,盘锦市组织开展了“退养还湿”工作的前期基础数据调查,2015年,正式启动“退养还湿”工作,收回海域2万亩。20188月重新启动“退养还湿”工作,坚持依法行政、综合施策、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克服重重困难,顶住巨大压力,全面打响了“退养还湿”攻坚战,先后拆除养殖设施池塘580个、拆除看护房542处、池塘闸门2000个、孵化基地9个、孵化场28个,恢复湿地8.59万亩,恢复自然岸线15.7公里,造就了全国最大“退养还湿”单体工程,有效维护了辽河口滨海湿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四、关于逐步建立健全社会参与的渠道机制的答复

(一)推动全社会参与保护。成立盘锦市湿地保护协会、黑嘴鸥保护协会、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等3个协会组织,创立兴隆一小、盘山县东郭学校等2所湿地学校和赵圈河中学、辽东湾实验小学等3个湿地志愿小分队,真正让公众成为生态保护的践行者、受益者。

(二)扎实开展宣传教育。做优唱响“湿地讲堂”品牌,201911月至今举办“湿地讲堂”200余场,“湿地讲堂”走进了企业、机关、社区、校园。在盘锦市广播电视台增办了“林湿人的一天”栏目;围绕“世界湿地日”“野生动植物保护日”“爱鸟周”等重要节日,利用微信、抖音等网络新媒体广泛传播和普及湿地、野生动物保护知识;配合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等媒体开展盘锦湿地宣传,专题报道200余篇,在网站、公众号及报刊发布信息2000余条,全社会参与保护湿地的意识不断提升。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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