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top_img.png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盘锦市湿地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26-04-14 浏览次数:30

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现将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起草的《盘锦市湿地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于2026年5月14日前,对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1.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pjslsj_2019@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盘锦市湿地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2.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16号512室(邮政编码12401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盘锦市湿地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盘锦市湿地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2026年4月14日

 

 附件:盘锦市湿地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政府网站年度报表 政府网站检查通报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2111000031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1007870号-1 辽公网安备21110002000056号

技术支持单位:盘锦市数据局 联系电话:0427-2283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