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top_img.png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2022-11-10 浏览次数:80


序号

证明事项名称

证明用途

实施区域

办理数量

核查比例

备注

1

设施设备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说明及照片

申请“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盘锦市

0

2

技术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及劳动合同

申请“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盘锦市

0

3

经过审定的草品种材料

申请“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盘锦市

0

4

从事具有植物新品种权林草种子生产经营的,还应当提供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材料

申请“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盘锦市

0

填表说明:1.填写截至目前本部门、本区域所有使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证明事项清单;

2.市直部门只填写使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证明事项;

3.各县、区填写本地区使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证明事项,分区域实施的,在实施区域中注明。

政府网站年度报表 政府网站检查通报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2111000031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1007870号-1 辽公网安备21110002000056号

技术支持单位:市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427-2283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