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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2009年)

发布时间:2011-05-18 信息来源:盘锦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浏览次数:341

城乡人口生活

【城市居民收入】

    2009年,抽样调查的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总收入为21 636.51元,同比增长10.03%。其中,人均可支配收入18 563.2元,同比增长8.9%,受到2009年盘锦市CPI负增长的影响,扣除物价因素后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率10.2%。名义增幅低于上年同期水平(上年名义增幅为14.35%),但实际增长率高于上年同期1.1个百分点(上年实际增幅为9.11%)。两项数据反映出本次金融危机对盘锦市居民收入增长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但由于物价水平得到了良好控制,使得城市居民实际生活水平并没有相应的受到冲击。

    一、资性收入增长10.16%,增幅呈现总体下降趋势。工资性收入仍是居民收入的主体。2009年,工资性收入人均14 600.78元,同比增长10.16%,增长速度明显放缓(上年工资性收入增长41.06%),占总收入的比重高达74.2%。占总收入的比重最高,拉动总收入增长7.5个百分点,对总收入的贡献最高。政府为应对本次金融危机,将工作重心放在引进投资、发展经济、提高就业率上面,使得全市经济形势逐步向好,企业经营情况进一步好转,就业人口相应增加,从业人员工资不断上升。为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中深化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继续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任务,我市实施了行政事业单位规范津补贴办法,尤其是在年初补发了2008年度工资,以及一次性住房补贴直接发放给个人,使得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有所增加。

    二、国家按计划提高离退休金和最低保障标准,保证了居民转移性收入平稳增长6.35%。城镇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4 076.38元,同比增长6.35%,拉动家庭总收入提高1.3个百分点。盘锦市严格执行国家连续六年提高离退休金标准的相关政策,2009年盘锦市人均离退休金增加148.25元,离退休金的增加使得老年人退休之后在物质上得到了保障。

    三、随着居民收入的不断提升,投资领域的不断拓宽,居民的理财意识逐渐增强,财产性收入同比增长88.68%。全市人均财产性收入280.39元,同比增长88.68%,占家庭总收入的比例由上年同期的1.43%提高到2.45%,拉动家庭总收入提高1.3个百分点。其主要原因是为了应对股票市场的大幅波动,国家于2008年9月份调整了股票交易印花税的征收方式,由原来的双边收费改为对出让方按千分之一的税率单边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同时调减储蓄存款利息税,直接促使资本市场和各种理财服务的火爆,居民手中财富的不断积累,更多的人意识到理财的重要性,也因此获得了相应的回报。此外,国家减免普通住房交易营业税、契税等政策,二手房市场交易活跃。2009年,城市居民其他投资收入和出租房屋收入分别提高152.3元和83.85元,分别拉动财产性收入提高54.3个百分点和29.9个百分点。

    四、2009年受金融危机的影响主要体现在经营性收入方面,全年的人均经营净收入688.09元,同比小幅下降2.67%,由于绝对值较小,占家庭总收入的3.6%,因此仅拉动家庭总收入下降0.1个百分点。能够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保持经营净收入小幅下降主要得益于政府实施稳定就业、扩大就业的方针政策,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部分失业下岗及内退人员也逐步转入个体经营活动,部分地区早市和夜市的经营者明显增多,为居民的生活带来了方便条件。

【消费性支出】

    2009年,盘锦市人均消费性支出13 486.39元,同比增长6.77%,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8.07%。各级政府都开始注重消费拉动经济快速发展,并且出台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保障“扩内需、促销费”方针的实现,各项政策效应在本年度开始显现,盘锦市居民家庭生活消费支出稳步增长。被调查的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13 486.39元,同比增长6.77%,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8.07%。八大类消费支出中除医疗保健、交通通讯外,其他六类支出均有不同幅度的增长。

    一、食品消费价格指数下降影响,食品支出增幅降低2009年盘锦市居民食品类消费4 240.88元,同比增幅5.66%,食品类消费在全部消费类支出中所占的比重最大,为31.45%,拉动消费性支出1.68个百分点。随着居民食品消费价格的下降,使得2009年食品支出的增幅同比降低3.18个百分点(去年同期食品支出增幅为8.52%)。2009年的食品消费价格指数为102,扣除物价因素后,食品支出实际增长3.27%,2008年的食品消费价格指数为114,扣除物价因素后,食品支出实际下降4.81%。2009年的恩格尔系数为31.45,比上年同期下降0.33,因此,虽然食品消费名义增幅有所降低,但实际增长却比去年有大幅的上升,居民的生活质量有显著提升。

    二、消费档次提升带动衣着类支出稳定增长。2009年衣着类支出1 644.86元,同比增幅7.19%,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7.28%,衣着支出占全部消费支出的12.2%,拉动消费支出增长0.88%。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纺织业出口下降,部分纺织品转向内销,服装市场产品种类充足,供大于求,价格下降(2009年居民衣着消费价格指数为91.4%),各类服装市场采用各种促销手段,使得市场生意火爆,居民衣着消费量明显增加,人均服装增加0.72件,人均服装消费金额增加15.73%,人均鞋类消费金额增加5.54%,服装和鞋类单价分别增加3.3%和6.87%,居民的服装档次有所提升,选购服装时更加注重服装的质量。

    三、装潢投入加大带动居住消费快速增长。2009年人均居住支出1 095.48元,同比增长33.26%,占全部消费支出的8.12%,拉动消费性支出增长2.03个百分点。2008年底之后,国家陆续出台了对房地产取消城市房地产交易税、下浮房贷利率等政策,促使楼市回暖,带动居民居住支出的大幅增长,而上年同期受到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居住类支出下降3.47%。2009年住房装潢类支出增加269.57元,拉动居住消费增长32.79个百分点,城市居民对居住环境的重视,加大了对居住环境的投入,居民居住向着环境优美、干净舒适发展,使家庭的生活质量有所提升。

    四、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大幅上升。“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推进与落实,使得耐用品市场呈现快速增加的现象。2009年,人均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为677.29元,同比增幅38.58%,占消费性支出的5.02%,拉动消费性支出增长1.4个百分点。其中,耐用消费品增加69.24元,增幅为28.89%,盘锦市每百户居民的摩托车、家用汽车、家用电脑、组合音响、照相机的拥有量分别为7.5辆、12.5辆、63.5台、25台、48架,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25%、13.6%、10.43%、21.95%和18.52%。

    五、医疗保健消费下降。近年来政府不断完善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不断提高参保群众的实际受益程度,逐步降低药品价格,使大部分人员看病支出减少,甚至不用支出。同时,人们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更加注重体育锻炼和保健,使得医疗保健消费支出明显下降。2009年,城镇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1 107.94元,同比下降4.38%,其中,医疗费对医疗保健消费影响最大,比上去年同期减少109.21,下降20.29%,拉动医疗保健消费下降9.42个百分点,而药品费增加了64.89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3.68%,拉动医疗保健消费提高5.6个百分点。

    六、电信价格下降,交通和通讯服务支出略有下滑。近几年,随着电信的迅猛发展,各电信运营商为了争夺和保留客户,多种新的电信服务不断推出,电信价格进一步降低。2009年城市交通和通讯服务支出2 400.5元,同比下降3.31%,主要是由于通讯减少52.46元,同比下降7.8%,拉动交通和通讯服务支出下降2.11个百分点。通讯费用的降低,使得我市居民得到了更多的实惠。

    七、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与上年持平。随着一系列国家鼓励消费政策的出台,各种电子产品的价格不断下降,市民购买娱乐产品的积极性被进一步激发。2009年,我市居民每百户购买电视7台,超出去年一倍,人均购买电视消费增加了70.34元,同比增长97.37%,拉动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提高4.6个百分点。随着网络的进一步普及,家用电脑的销量也得到了快速拉升,2009年,城市居民每百户购买电脑7.5台,远远超过去年同期每百户购买5台的数量,人均购买电脑支出117.78元,同比增长31.06%。2009年盘锦市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1 538.28元,同比提高0.6%。

【农民收入】

    2009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8479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77.6元,增长10.1%。种植业实现增产增收、养殖业效益可观、非农产业发展势头良好、政策性增收锦上添花成为2009年农民收入稳定增加亮点所在。

    一、工资性收入成为拉动农民收入增加重要来源。工资性收入人均1 985.9元,比上年增加181.5元,增长10.1%。在非企业组织中劳动得到收入人均为435.4元,比上年增加61.4元,增长16.4%,其中:乡村干部收入人均为258.4元,比上年增加45.8元,增长21.5%;乡村教师收入人均为108.3元,比上年增加14.3元,增长15.2%;行政事业单位等职工收入人均为68.8元,比上年增加1.3元,增长1.9%,乡村干部、教师及行政事业单位等职工工资连续普调、补发推动了工资性收入的增加。

    在本乡地域内劳动得到的收入人均为1 491.8元,比上年增加138.8元,增长10.3%,其中:在企业中劳动得到的收入人均为198.9元,比上年增加7元,增长3.7%;在国家投资基建项目得到的收入人均为4.1元,比上年增加1元,增长31%;提供其他劳务收入人均为1288.8元,比上年增加130.8元,增长11.3%。乡镇企业蓬勃发展吸纳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同时本乡地域各种用工工资标准的提高,就业环境的改善,使本地劳务用工活跃,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外出从业得到的收入人均为58.8元,比上年减少18.7元,下降24.1%,由于就业环境好,用工标准高,属于劳动力输入地,本地农民外出务工在本地域居多,劳动力输出较少,造成外出从业得到的收入减少。

    二、家庭经营纯收入构成了农民增收的主体。家庭经营纯收入人均为5 659.8元,比上年增加577.3元,增长11.4%。第一产业纯收入人均为4 733.2元,比上年增加536元,增长12.8%。农业纯收入人均为3 432元,比上年增加469元,增长15.8%。全市粮食播种面积12.8 万公顷 ,比上年增加1 466 公顷 ,虽然7 、8月间出现不同程度的旱情,仅影响了玉米产量,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的增加弥补了灾情影响的同时继2004年第六次创粮食产量新高。农村住户抽样调查统计,稻谷产量人均为1 807.7 公斤 ,比上年增加7.9 公斤 ,增长0.4% 。我市属于水稻主产区,产量高,价格高,水稻亩效益可观,水稻平均价格在2.1元/公斤左右,而上年在1.9元/公斤左右,比上年增加0.2元/公斤左右,水稻因丰产、价格提高使农民增收378元构成了农民增收主体。另外,蔬菜种植及特色农业的种植使农民增收91元。牧业纯收入人均为810.1元,比上年增加38.6元,增长5%。年初畜牧业产品的价格一直低迷,年初,生猪收购价格,一度降到每公斤9元左右,下半年,达到每公斤12元以上,但还低于上年价格(13元左右)下半年畜产品价格回升,尤其鸡蛋价格上涨较快,每公斤增加0.3元左右,农民养猪、蛋鸡及特种动物养殖热情升温,牧业发展逐渐恢复到良性发展轨道。渔业纯收入人均为490.6元,比上年增加29.1元,增长6.3%。扣蟹价格在25元/公斤左右,成蟹价格略有上涨,价格在60元/公斤左右,2009年,我市的渔业养殖规模普遍扩大,产品出售量增加,河蟹养殖面积达到138万亩,比上年增长2%,河蟹总产量4.13万吨,增长8.7%。非农产业收入人均为926.7元,比上年增加41.4元,增长4.7%。随着农民收入渠道的拓宽,农村二、三产业表现出不断发展的活力。在农村,从事工业、建筑业经营的农户逐年增多,商业、交通运输、服务业如雨后春笋应运而生。调查资料显示,二产业纯收入人均为42.7元,与上年持平;三产业纯收入人均为883.9元,同比增加41.2元,增长4.9%,各行业都体现了较强的增长动力。

    三、财产性转移性纯收入人均为833.4元,比上年增加18.8元,增长2.3%。财产性纯收入人均为182.7元,比上年减少16.5元,下降16.6%。主要是土地征用补偿收入及租金收入减少。

    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大量土地被征用,特别是双台子调查点2008年被征用的有6户记帐户土地被征用,今年由于被征用户减少,导致财产性纯收入下降。调查资料显示,土地征用补偿收入人均为72.3元,比上年减少32元,下降30.7%。转移性纯收入人均为650.7元,比上年增加55.3元,增长9.3%。政策性增收是转移性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其中:粮食补贴收入人均为226.1元,比上年增加15.5元,增长7.4%。

【农民生活】

    在收入稳步增长的情况下,农村居民整体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农村居民消费除了满足基本生活需求外,享用、发展型消费逐年提升。全年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4 604.4元,同比增加132.8元,增长3%。

    一、饮食质量不断提升、农村居民外出餐饮消费增加。我市农村居民家庭饮食结构和饮食习惯也明显改善。农村居民人均食品消费支出达到2 014.8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1.6元,增长1.1%。农村居民人均在外饮食消费支出146.2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7元,增长12%。

    二、衣着消费档次提高、衣着消费的个性化特征明显。随着农村居民收入的增长,人们对衣着的要求明显提高,开始崇尚自然、休闲、舒服。越来越讲究穿着的款式、花色、质量等。2009年,农村居民人均衣着消费支出394.5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6.6元,增长7.2%。

    三、住房价值提升,装修支出大幅增加。2009年,人均住房价值16421元,同比增加了650.6元,增长4.1%。农民对房屋装修和维修支出费用大幅增加。2009年人均用于购买维修生活用房材料140.4元,同比增加52.8元,增长60.3%,用于购买装修生活用房材料68.4元,同比增加了46.3元,增长2.1倍。

    四、出行便利、通讯畅通。随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明显改善,方便了农村居民的出行和联络,农村居民与外界的交流日益扩大,交通和通讯支出快速增长。2009年,农民交通工具人均支出为134.8元,增长63.5%。电话已经成为人们进行沟通的必要工具,调查中每百户拥有固定电话97部,与上年持平,移动电话121部,比上年增加6部。

    五、家庭设备、用品消费支出增长迅速。2009年,农民人均用于家庭设备用品消费支出225.8元,比上年增加51.6元,增长29.6%。每百户拥有电冰箱65台,比上年增加9台,每百户家庭拥有电脑16台,比上年增加5台。

    六、医疗费用支出继续增长、医疗保健意识增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后,农民看病问题得到很大程度的改善,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医疗保健用品支出121.7元,同比增加15.5元,增长14.5%。    (席思敏  姚光明)

 

消费者权益保护

【概况】

    全市各级工商部门针对社会关注和百姓关心的问题,突出抓好重点整治,服务民生维权体系更加完善。对海产品、服装、电线电缆等重点商品加大监测力度,严厉查处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先后开展两节期间专项整治行动、奶制品市场整治回头看、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等,抽查商品131批次,检测食品7311批次,取缔无照经营28户,查扣假冒伪劣食品、不合格食品1000余公斤,退市不合格食品122.5公斤。以《食品安全法》实施为契机,促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建立以进货台账、索证索票、送货车备案和监管责任追究为基础的食品安全可追溯机制,并逐步在装饰材料、农资产品等行业推行,确保源头治理。在辽宁省工商局半年工作会议上,盘锦市工商局就“流通领域商品质量长效监管机制”做了专题经验介绍。实行处理投诉实时在线管理,确保快速反应。受理消费申诉、咨询和举报9799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10余万元。持续推进“两站”建设,全市共建设“两站”511个,受理群众咨询和调解消费纠纷4400余件。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在全市65处集贸市场更新设置“公平秤服务台”,此项工作被评为市直机关第二季度十佳实事。

人口和计划生育

【人口计划完成情况】

    全市出生0.93万人,人口出生率6.96‰,自然增长0.45万人,自然增长率3.33‰,出生人口性别比105.53,与计划相比均有降低。

【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部门间协调运行机制进一步强化,各群众团体在基层人口计生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人口计生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有关部门主动将人口计生工作与本部门工作对接,推动人口问题综合治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小组充分发挥作用,公安、工商、劳动、民政、建委等部门强化人口计生综合治理,发改、财政等部门加强人口计生保障,人口计生、卫生、药监等部门打击“两非”行动经常化,报社、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人口计生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

【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落实】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顺利实施,2009年,860人领取每人每年720元奖扶金,729人领取每人每年1200元特扶金。12793名符合条件的城镇无业人员独生子女奖励费全额落实。646名转制并轨及无单位人员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费。20704户农村独生子女家庭通过“直通车”发放形式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2009年,全市各级财政共投入各种奖励扶助资金550万元。农村育龄夫妇和流动人口享受免费技术服务,“爱心互助会”、“生育关怀经济联合体”等系列惠民活动也取得显著成果。

【人口计生宣传教育】

    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融入新农村建设和社区文化建设之中,人口文化建设融入精神文明示范村、农家书屋等建设中。人口大讲堂、协会会员之家等宣传阵地,不断扩大规模、充实内容、完善功能。手机免费短信平台、QQ群、LED滚动式显示屏等成为宣传计生工作的新载体。

【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区)创建活动在全省率先实现全覆盖,其中,3个县(区)步入国家级先进县(区)行列,1个县步入省级先进县行列。药具“五化”标准站建设进程加快,2056个免费避孕药具发放点遍布城乡各个角落。免费避孕药具服务网上“一点通”工作被评为全省人口计生8项创新工作之一。流动人口实现“市民化”管理与服务。家庭健康促进计划扎实推进,各级家庭健康服务机构功能进一步完善。

【育龄人群信息管理】

    人口计生系统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市、县(区)人口计生机关局域网均已建成,开通了市人口计生委门户网站和市计生协会创业服务网站。乡级计生办的微机,全部实现更新换代,并启用《辽宁人口信息管理系统》。高质量完成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变更工作,公安、卫生、民政、教育、人口计划生育等部门实现信息互通、数据共享。

【阳光计生行动】

    为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作为国家试点单位,盘锦市积极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在工作中,通过“确定重点、强化结合、联手宣传、打造典型”四部曲,坚持“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增强了计生基本国策的公信力和执行力,行政执法运行程序进一步完善,司法监督、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等多渠道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

【职业化队伍建设】

    出台《盘锦市人口计生系统基层干部队伍职业化建设实施意见》,划分职业类别,设置工作岗位,确定各类人员的职业(执业、职称)标准。市委党校、市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建立职业化建设培训基地,组织村级以上专兼职计生干部职业化队伍培训,通过考试下发《人口计生职业资格证书》。开展科技药具岗位大练兵活动,2089名药具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确定人口计生中心户职责和建设标准,对不符合标准的中心户和中心户长进行整顿。进行政法人员考试。以职业化建设为契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人口计生干部统筹能力有新提升,解决问题有新成效,工作作风有新气象。

【践行科学发展观,做群众满意计生人活动】

    在第二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期间,盘锦市人口计生委在全系统开展“践行科学发展观,做群众满意计生人”活动。从2009年7月1日开始至10月末结束。为检验活动开展的实际效果,开展“十万会员评计生”活动,通过网上评议和答卷评议,10万余名协会干部和会员对人口计生工作做出评价。评议结果显示,全市人口计生系统服务水平明显改善,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工作效率明显提高,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国债项目】

    为切实做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部门的一系列建设管理要求,大洼县唐家乡、新开镇、盘山县沙岭镇、东郭镇等9个计划生育中心站于2009年初全面展开了项目建设工作。盘锦市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深入到9个中心服务站现场,重点对工程进度、资金投入、项目档案等情况进行督察指导,严格要求项目单位按照规定要求逐步进行,从严管理,专人负责,保证了9个国家投资建设的中心服务所主体工程顺利竣工,并陆续配备了先进计划生育服务设备,使基层技术服务设施更加完善。基本达到“环境优美、技术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秀、群众满意”的标准。

【“十万会员评计生”活动】

    盘锦市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以计生协会创业服务网为平台开展“十万会员评计生”活动,历时两个月,参与人数广,完成率高,评议内容涵盖政务公开、技术服务、工作作风、遵章守纪、政策宣传等方面。计生协会就相关数据形成了分析报告,充分发挥了计生协会监督管理职能,为计生行政和服务工作践行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服务理念,坚持依法行政,改进行风建设和工作作风提供了借鉴和指导,提高了人口计生部门的社会知名度,进一步树立了公仆形象。

【盘锦计划生育协会创业服务网】

    盘锦市计划生育协会建立盘锦计划生育协会创业服务网,其“多元化”功能模式将网站服务与协会工作密切结合。为广大群众创业、致富提供资讯、服务、指导,提高办事效率、解决疑难问题,提高网民的参与性、互动性,真正实现创业指导“一站式”服务,创业服务网将逐渐成为市计生协会的“知名品牌”。创业服务网努力营造信息丰富、资源共享、服务快捷、诚实共赢的网络服务环境,通过网站的健康发展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推动协会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     (张 陶)

 

慈善事业

【组织建设】

    年内,盘锦市慈善总会加强学习,通过开展集体学习与自学活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践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思想素质,牢固树立“慈心为人,善举济世”的思想观念;通过订阅和赠送《慈善》杂志,强化全体会员的慈善意识;严格遵守总会机关工作“十项守则”,加强财务管理,认真执行《盘锦市慈善总会接收、使用捐赠款物暂行管理办法》,财务收支准确、合法,对所募资金,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及时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公布捐款名单和数目,做到公正、透明。加强宣传,积极取得盘锦日报、辽河晚报、盘锦人民广播电台、盘锦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合作和支持,利用宣传媒介作用,多方报道和播发盘锦市慈善活动信息,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倡导和激发全市人民的慈善意识和慈善热情,全年共发表慈善信息200余条。

【资金募集】

    2009年,盘锦市总会劝募工作主要以募集项目救助活动资金为主,所募资金全部专款专用,开展项目救助活动。总会全年共接收捐款287.1万余元,其中接收项目活动捐款高达248万余元,占捐款总数的86%。2009年9月,总会针对全市救治股骨头坏死患者的实践情况,经多方努力,正式启动实施“盘锦市慈善总会股坏死慈善救助项目”,面向全社会广泛募集股坏死慈善救助资金,深入开展“股坏死慈善救助项目”资金的劝募工作。募捐活动的开展,得到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有关领导热情参与活动,各企事业单位也踊跃奉献爱心,众多爱心人士纷纷为项目活动捐献资金。如国有大型企业—中油辽河油田公司积极参与活动,主动向项目捐赠款100万元,有力地推进了骨坏死慈善救助项目的实施;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盘锦辽通化工,盘锦和运集团,辽河石化公司,盘锦北方沥青公司,盘锦振兴生态集团6家单位分别捐款20万元。市直机关各单位也热情参与活动,共捐款24万余元。截止2009年11月30日,在近3个月时间内,收到社会各界捐赠款248余万。全市人民热情踊跃参与捐款活动,充分体现盘锦人民乐善好施、关心他人、热情助人的崇高人道主义精神。同时也充分展示了油地双方携手慈善共创和谐的良好局面。

【善事活动】

    总会全年支出社会善款59.6万余元。开展“骨坏死慈善救助项目”专项救助活动。2009年2~4月,总会先后走访两县两区近千户家庭,对全市748名困难股骨头坏死患者进行调查、登记,了解情况。在此基础上,总会取得中华慈善总会“健行天下”项目组的支持,与盘锦市第一人民医院合作,面向全省股骨头坏死患者启动了“健行天下——股坏死患者大型医疗援助公益项目”。2009年4月18日,“健行天下——股骨头坏死患者大型医疗援助公益项目暨盘锦市援助中心揭牌启动仪式”在盘锦市第一人民医院隆重举行,中华慈善总会副会长张道诚、名誉副会长张倩玉、中华慈善总会副秘书长麻贵林、省慈善总会秘书长赵是兵、市委副书记齐继慧、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淑清、市政府副市长刘家升、市政协副主席索艳丽、市政府副秘书长董桂林、市慈善总会会长张广宽及周边兄弟市卫生、医保、新农合、慈善组织等共300余人应邀参加会议。2009年9月,针对盘锦市低保家庭股坏死患者的就诊情况,启动“股坏死慈善救助项目”,对进行股坏死手术治疗和保髋治疗的低保家庭患者给予一定数额的资金救助,减轻低保家庭患者的诊疗资金负担,帮助低保家庭患者早日摆脱疾病折磨。该项目救助活动自9月起至12月底,项目援助中心共成功对60多名股骨头坏死患者实施了手术,总会也对盘锦市15名低保患者给予了资金救助,支出救助资金17万余元。开展“蓓蕾慈善救助项目”。总会自2007年起启动“关爱生命”慈善医疗救助项目,对困难家庭0~18岁符合条件的先天性心脏病患儿,通过医疗救助的形式,为其进行手术治疗。项目启动开始至2009年3月,共成功救治先心病儿童50人,支出救助款150余万元。2009年4月9日,省慈善总会在沈阳召开了全省“蓓蕾慈善救助项目”工作会议,面向全省贫困家庭先心病儿童正式启动实施“蓓蕾慈善救助项目”。活动开展期间,先后成功救治盘锦市11名先天性心脏病患儿,支出项目救助资金20万元。热情开展日常救助。在做好开展专项救助工作的同时,总会始终坚持发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利用适当时机,根据社会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助学、助老、扶贫帮困和临时救助等日常救助活动。如在日常工作中,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困难信访群众一定的救助;逢节日来临,走访慰问贫困家庭、困难儿童等。经统计,总会全年救助困难群众40多人次,慰问支出善款23万余元。    (张馨元)

 

老龄工作

【盘锦市老年人优待优惠规定】

    盘锦市老龄工作委员会贯彻落实《辽宁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根据《辽宁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和省老龄办的具体要求,经过深入细致的摸底调查和认真测算,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依照社会成果共享的原则,草拟《盘锦市老年人优惠优待规定》,并上报到市政府。经2009年6月11日盘锦市第五届人民政府第60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9年9月1日起以市政府令形式颁布施行。确保了全市老年人各项待遇的落实。9月中旬,辽宁省人大内务司法委、老龄办领导到盘锦调研其间,对盘锦市出台的《盘锦市老年人优惠优待规定》给予了充分肯定。在规定中增加和提高了高龄老年人长寿补贴标准。对盘锦市90~99周岁老年人分别给予每月50元~100元的长寿生活补贴;百岁老人每人每月给予200元长寿生活补贴标准。对60~69周岁老年人乘坐公共汽车实行半价优惠待遇。

    广泛深入宣传条例和规定。为了对《条例》和《规定》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中共盘锦市委办公室下发文件,定于9~10月份为“宣传月”和“敬老月”。在宣传形式上采取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通过报纸刊登条例和规定,电台、电视台进行播报。印制条例和规定的小册子2万册,发放到乡镇、村,街道、社区宣传。利用标语和板报宣传条例和规定内容。在宣传月期间用宣传车在市区和农村进行宣传。组织司法文工团和社区文艺骨干把条例和规定的内容编成小品进行宣传。真正达到家喻户晓,使老年人充分了解条例和规定中的优惠优待待遇。

【“老有所医”医保政策】

    盘锦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已运行8年,结合医疗保险运行情况,针对70周岁以上老人年龄偏大,发病率高,并且发生医疗费用较多,负担重的实际,经过与相关部门协调,2009年,对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调整,首次将70周岁以上老年人在享受医保待遇上予以倾斜。规定:在一个年度内,70周岁以上老年人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减半;第二次以上(含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是:三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200元,一级医院100元。此项医保政策进一步完善了医疗保险政策体系,增强了医疗保险的保障功能,提高了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更加惠及参保人员。

【开展敬老活动】

    在2008年开展各项敬老活动的基础上,2009年加大活动的改革创新的力度。开展送温暖活动。春节前夕,辽宁省政府副秘书长郭富春、省老龄办主任孙艳华冒着严寒到盘锦市,亲切看望双台子区福利院、百岁老人和特困老人;市委常委王广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秉宽、市政府副市长刘兴政代表市委、市政府对全市“三老”进行走访慰问,并向老人们致以节日的问候;市直部分单位、各县区和青年志愿者也对敬老院进行慰问。举办不同形式的敬老活动,为老年人送去了慰问金和慰问品,让老人们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馨与和谐。在两节活动中,市、县(区)累计投入慰问金70余万元。积极开展“关爱老年人健康行动”。会同人寿保险盘锦分公司,召开开展“关爱老年人健康行动”动员大会,各县、区民政局局长、老龄办主任和市人寿保险盘锦分公司经理及县、区分公司经理参加了会议,总结表彰2008年全市老年人参保情况,部署2009年度工作,分解指标,落实责任,并将2009年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纳入到老龄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当中。全年完成保额56万余元,超额完成省办下达任务指标。开展为老年人免费提供健康产品——长寿合金五行蔬菜汤。“全国百岁希望工程健康快车”活动是由国家老龄委主管的中国老年学学会、中国长寿工程基金会共同发起搭建的爱老、敬老为主题的健康救助公益事业平台,是面向全国中老年非健康人口发起的健康普查和健康救助工程。4月13日,百岁希望工程健康快车组委会与市老龄办、市慈善总会、市保健协会联合举办向两县两区敬老院老人,全市百岁老人赠送价值7万余元五行蔬菜汤,使老人们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对他们的关爱。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照相。市、县(区)老龄办工作人员带领盘锦市夕阳红老年文化服务社摄影师入户免费为60周岁以上老人拍照,并赠送5寸数码彩照1张,百岁老人赠送16寸数码彩照一张,从4月份开始截止年底,共计拍照10万余张。举办各种敬老文体活动。9月25日在盘锦人民剧场举办庆国庆60周年油地老年人“夕阳放歌”文艺汇演,300余名中老年人载歌载舞,高唱“红歌”庆国庆、颂祖国,市委书记陈淑珍、副市长刘兴政及相关部委办局领导观看了精彩的演出;县(区)组织10场老年人“庆国庆红歌演唱会”,1000余名中老年人参加了演唱;举办“庆国庆盛世健康老人”评选活动,评选20名老年人为盘锦市健康老人;10月10日在国贸酒店举办“第二届盛世金婚庆典”,对50对金婚夫妻发放金婚证书和纪念品;“重阳节”当天在湖滨公园举办大型“庆重阳文艺汇演暨游园活动”,近万名中老年人兴高采烈的观看了演出,并参加了各项游园活动,辽宁省电视台在黄金时段进行了播报。全力承办辽宁省首届老年人、老龄工作者乒乓球大赛。7月6日辽宁省首届老年人、老龄工作者乒乓球大赛在盘锦市举办。为承办好此次大赛,盘锦市民政局抽调赛事工作人员,拨出专项资金并提供场地,积极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开幕式上,市领导王秉宽代表盘锦市向大赛致贺词。本届大赛,盘锦市共投入资金15万元。

2010年盘锦市百岁老人名单

表21

【推广先进典型经验】

    3月初,召开县(区)老龄办主任会议,认真总结2008年工作,部署了2009年工作。为推动老龄工作的开展,深入到县(区)、乡镇进行专题调研。经过认真调查研究,总结了先进集体典型、先进个人典型、先进敬老优秀村居典型、先进三星典型、敬老十佳楷模典型事迹材料。紧紧抓住学习先进典型的有利契机,通过各种宣传活动和新闻媒体在全市进行推广,加大了典型经验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了市民敬老、养老、助老的道德意识,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爱老年人和关心老龄事业的和谐氛围。

【提案落实工作】

    根据市政府办交办的市政协官义、江玉亭两位委员提出“改善老年活动设施”和开展“金婚活动”的提案,经过2个月的调研,在各涉老部门的参与下,对两项议案进行答复。在答复16号议案中,提出努力实现“老有所为”,制定老年活动设施发展规划,加强养老保障工作,完善医疗保障服务体系,积极发展老年服务产业,改进老龄工作的具体措施。并撰写出《盘锦市老年活动设施发展现状及需求的调查与思考》的调研报告。在答复市政协72号提案中,详细阐述了为了展示盘锦老年人的金色风采,建立正确的婚姻伦理观,倡导提高社会责任感、家庭责任感,营造社会道德和家庭婚姻稳定的和谐氛围。通过新闻媒体对“盛世金婚庆典”公益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同时组织中老年志愿者在老年大学、社区、农村的老年活动站(室)、老年活动广场进行广泛宣传,增强公民对“盛世金婚庆典”公益活动的认识,提倡相濡以沫的婚姻价值观,营造社会道德和家庭婚姻稳定的和谐氛围。组织老龄工作人员,对两县、两区的金婚老人进行认真的摸底调查,详细登记,保障“盛世金婚庆典”公益活动顺利开展。

【落实工作机构】

    按照省领导要求,结合盘锦市实际,适时将盘锦市老龄委成员单位进行调整,并增加成员单位,为未来协调发展全市老龄事业奠定了基础。加强老龄工作力量,相继增加4名工作人员,成立综合管理、权益保障2个职能科(室)。各县(区)经过协调和督办,将老龄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之中,同时按照市老龄办的机构设置县(区)老龄办理顺为科级机构,工作人员由原7人增加增加到14人。乡镇、街道加强了老龄工作机构,增加了专兼职老龄工作人员,形成了老龄工作三级网络,为老龄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按照省老龄办的要求,积极组织县区和乡镇、街道社区,历时5个多月的时间调查统计,完成了省老龄办交办的全市老龄事业统计报表工作。    (李  志)

 

关心下一代工作

【“红色里程”教育】

    2009年,讲斗争史实,知政权来历,强化江山先辈造就,捍卫我辈有责的理念,全市邀请军人做革命传统报告248场,受教育130000人次。盘锦职业技术学院邀请参加过淮海战役和抗美援朝的黄蕴华老教授作传统报告,4000名学生在红旗下宣誓。兴隆台区关工委请老战士柴书田作传统报告8场,受教育学生2820人,使学生知道什么叫战争,什么是正义战争。双台子区关工委组织5名老战士和老干部深入12所小学,历时15天,讲自己的故事,讲战友的故事,讲董存瑞的故事,青少年听后入脑入心。盘锦职业技术学院、石山种畜场关工委组织部分师生参观辽沈战役纪念馆,深化大会报告的内容。在此基础上,在学生中开展“比童年,看现在,比贡献,看自己”的大讨论。各中小学在祭扫烈士墓活动中入团入队宣誓,在烈士墓前表决心发誓言,普遍开展写一篇日记,开一次班队会,搞一次讲演,做一件好事活动,使传承教育有声有色。讲创业史实,知60年的巨变。强化青少年靠奋斗改变面貌,靠科学发展富强的理念。大洼县关工委于3月份编写“伟大的祖国,光辉历程”宣讲材料,做到每位宣讲人手一册,使宣讲系统化、深刻化。盘山县、兴隆台区、高职院关工委组织宣讲报告组、五老师讲团,深入各校、班级搞专场报告会,盘山县五老讲师团,走遍13个场乡镇,报告26场,2000余名未成年人受教育。大洼县关工委组织乡镇关工委,在宣讲报告材料的基础上,在各中小学中开展“四好”(祖国好、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大讨论,组织学生开展家乡一日游,看家乡变化;开展家庭讲演会,与爸爸比童年;开展诗歌创作,咏唱家乡新面貌活动。仅二界沟镇关工委就收集学生自创童谣,诗歌2000余首,净化了学生心灵,树立了好好学习,成才报国的志愿。

【科学发展观教育】

    全市各级关工委结合各自的实际,采取多种办法,使教育活动灵活、多样、深入、实效。盘山县基层关工委采取寓教于乐,寓教于学的方法,注重结合学生思想实际,结合个人奋斗目标,结合社会现实,引导学生把个人理想奋斗融合到社会主义事业之中。双台子区关工委规定每年3、4两个月为学雷锋活动月,通过公益活动培养“勤劳奉献精神”。盘锦市教育局关工委在各校中突出开展传承教育、法制教育、八荣八耻教育、科学发展观教育进课堂活动,强化学生们的遵纪守法,文明互助的观念。大洼县、盘山县注重对农村青年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大洼县共开办科技讲座198次,培训农村青年39696人次,解决了“落弟生”,想富没门路,只有决心没技术的难题,盘山县结合本地实际,以实用技术为主,以当地资源条件为主,以新技术为主,办培训班30余期,培训1000余名青年农民,并涌现出26名青年农民致富典型。组织中小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各学校以创英雄中队为载体,组织学生开展公益活动,大洼县有6个乡镇关工委组织青少年志愿者,开展“真情送万家”活动。双台子区、兴隆台区关工委组织学生开展“小志愿”活动,组成小卫士巡逻队、小清洁队、小护绿队,各基层社区关工委还引导孩子们进行“认领”活动,形成小树伴我成长、绿地伴我连荫好气氛。开展“大手拉小手”活动,兴隆台区、大洼县社区关工委普遍开展老少同乐广场晚会,有些社区开展代理妈妈活动,大洼县新兴镇已有11名志愿者在代理妈妈岗位上创造的经验。

【综合素质教育】

    开展读书征文活动,注入新活力。盘锦市教育局关工委把读书征文教育活动做为全年工作重点,坚持有布置、有指导,有检查,有总结,层层抓紧、抓细。各中小学校关工委组织这项活动采取“五多”提升作文质量,既多读课外书刊、多参加社会实践、多搞专题演讲、多请教师指导、多次反复练习,全市共收征文4630篇。《我的祖国》主题作文被国家教育部关工委评为一等奖15篇,二等奖25篇,三等奖40篇,优秀奖60篇。《伟大历程光辉足迹》为主题作文,被省教育厅关工委评为一等奖20篇,二等奖75篇,三等奖25篇。另有105篇被市教育局关工委评为优秀奖。品牌教育活动的成果彰显品牌教育活动的生命力。家长学校活动有新的创举。不断把家长学校教育活动引申,从解决家长对读书的认识、教子方法提升到由家长学校培育学习型家庭上来,涌现出市实验中学、第四中学等先进典型,培养出一大批学习型家庭,涌现出一大批象陆家乡关工委常务副主任王朝东亲自培养16个学习型家庭的典型。发挥“五老”专长,培养一大批特长生。双台子区关工委创办青少年活动中心,办起免费书法绘画班,有8名小学生分获国家、省市大奖。大洼县大洼镇向阳社区,兴隆台区沈采街道光明社区都办起书法绘画班为特长生提供学习平台。开展文明礼仪教育,培养尊老爱幼品质,弘扬中华民族美德。全市各级关工委主要抓三个环节,抓宣传,让此项教育进课堂、进社区、进家庭。抓教育、尊老爱幼教育同“公民道德实施纲要教育”,同“八荣八耻”教育,同“合格小公民标准”教育结合起来,抓培育,用典型引导引路引申。盘山县关工委以太平镇为点,并总结太平中心校的经验推广全县,双台子区各社区组织学生成立尊老敬老小分队,不定期为孤残老人做好事,大洼县东风镇唐家乡关工委把尊老活动落到行动之中,每年动员学生为敬老院老人捐献两个鸡蛋,深化了对敬老的认识。各单位坚持县区乡关工委牵头抓,学校、社区、家庭、“三力合一”主动抓,年初动员,年终评比,形成制度。

【扶助病残和特困学生】

    年内,大洼县被助学生301人,“五老”捐款87600元,社会捐款932000元,盘山县有143名中小学生得到扶持,共帮扶资金3万元,双台子区、兴隆台区对特困生、病残生都伸出援助之手。     (姜厚铭)

 

民族宗教

【民族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全省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明确盘锦市2009年民族宗教工作思路,组织召开全市民委主任(宗教局长)工作会议。总结回顾2008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对2009年重点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围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提高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实现少数民族经济、文化、教育等各项事业的更快发展;保持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民委机关开展好“抓学习、强素质、促和谐、树形象”主题建设活动,促进民族宗教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民族乡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全市民族经济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工作为中心,充分发挥民族和区域特色,创新形式,拓宽民族地区经济建设渠道,较好地完成了民族经济工作目标任务。加快少数民族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召开“全市少数民族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研讨会”。8个民族村围绕建设少数民族社会主义新农村主题作代表发言。总结近年民族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提出了在具体工作中所面临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并结合基层工作的实践对2009年的民族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用好、管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严格程序,认真把关,规范管理,重点做好少数民族经济项目的申报工作,提高项目选择的针对性。2009年对下列五个经济项目进行扶持。盘山县甜水乡创业村更新自来水管道工程、东郭镇朝鲜族村水田开发项目。大洼县平安乡平安村新农村建设、荣兴镇“金达莱”民俗村建设项目、海园狐狸养殖场。抓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申报盘山县胡家镇红岩朝鲜族村为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试点单位,申请专项资金,保护民族遗产,发展民族经济,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水平和收入,在全市少数民族经济建设中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通过这些行之有效的工作,全市的民族经济工作已形成发展势头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双丰收的崭新局面。

    三、努力做好民族文化、教育和体育工作,促进少数民族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进步。2009年,把发展少数民族社会各项事业作为提高少数民族整体素质,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取得可喜成果。弘扬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丰富少数民族群众文化生活。分别举办2009年少数民族各族各界迎新春文艺联欢会和第十三届全市少数民族民俗节活动。活动中,全市各族群众表演了自编自演的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精彩节目,极大地活跃了少数民族群众节日文化生活。挖掘和保存反映盘锦市少数民族各项事业发展的图片、文字资料。利用1个月时间,经过大量细致的工作,圆满完成辽宁省民委征集“辽宁民族发展60周年”图书书名、民族经济、民族文化、民族教育等详细文字资料以及反映少数民族浓郁特色的图片收集整理工作。加快民族村文化广场建设。为东郭朝鲜族村和平安乡平安村配发篮球架、太空漫步机、划船器等11件室外健身组合器材,总价值约12万元。定期举办集中授课评课活动,为教师搭建互相学习、互相交流的平台;定期组织师生开展朝鲜语论文写作评选活动,为师生搭建自我展示的平台。积极参加辽宁省第五届少数民族美术、书法、摄影比赛。在三项比赛中盘锦市荣获3块金牌、6块银牌、12块铜牌,在全省14个市中名列前茅。

    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不断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显著成绩。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以“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宣传民族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发放宣传册,张贴条幅标语。举办“感恩伟大祖国、共建和谐盘锦”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百题有奖问答活动,收到合格答卷3120份,产生一等奖3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做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的评选工作。充分体现模范集体和个人的广泛性、代表性、典型性和先进性,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评选。在全国第五次、全省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盘山县人民政府、大洼县荣兴镇党委书记张凤印作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表彰;盘山县东郭镇朝鲜族村等3个集体、兴隆台区民宗办主任刘菊等3名个人作为辽宁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受到中共辽宁省委、省政府的表彰。其中,盘山县人民政府连续五届蝉联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这一奖项。这些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为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盘锦市少数民族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加强清真食品管理。为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加强清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多次对兴隆四百清真食品专柜、新玛特清真食品专柜、“德贵盛”饭店、民族饺子馆等清真食品摊点和饭店进行检查。宣传清真食品经营管理规定,制止市场上的“清真不清”现象,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宗教工作】

    一、加强宗教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辽委办发[2009]25号文件精神。深入县区实地调研,与相关人员和部门座谈,充分征求基层宗教工作部门意见。起草《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宗教工作的意见》,并在市委书记办公会上进行汇报。开展“创建文明和谐宗教活动场所,争做文明信教公民”活动。下发《关于开展创建文明和谐宗教活动场所,争做文明信教公民活动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在第三次全省宗教界“双文明”活动总结表彰大会上,东郭基督教堂等9处宗教活动场所、张立祥等10个人受到辽宁省委统战部和辽宁省宗教局的表彰。

    二、全面深入地做好建国60周年安保工作,确保各项庆祝活动顺利进行。加强建国60周年安全保卫工作。成立国庆安保领导小组,制定《宗教领域国庆安保工作方案》,同县区宗教局负责人签订安保责任状。多次召开有关部门参加的国庆安保工作联席会议,安排部署做好国庆期间宗教领域的安全稳定工作。对部分宗教活动场所建筑质量和消防安全进行抽检。为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建设工程和消防安全监管工作,防止宗教活动场所建设工程和消防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信教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定2009年为全市“宗教场所安全年”。对市内18处较具规模的宗教活动场所建筑质量和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实现消防组织健全,硬件设施完好,灭火器材配备齐全,电器线路敷设合理,确保宗教活动场所建筑工程质量和消防安全的工作目标。开展“四个和谐”创建活动,宗教活动场所内部的规范和谐;宗教活动场所之间的和谐;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与信教群众之间的和谐;宗教活动场所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之间的和谐。加强信息情报工作,制定责任报告制度。建立信息报告制度,规定凡涉及宗教方面的重大事件和情况要及时报告。坚持向省宗教局、市政府、市维稳办零报告制度,及时汇报宗教领域的相关情况,基本做到国庆安保期间宗教安保工作零失误。全年编印《盘锦民族宗教工作》10期,及时反映民族宗教工作动态。

    三、加强制度建设,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加强宗教团体建设,指导市基督教“两会”和市佛教协会换届选举。相继召开基督教、佛教团体主要负责人会议和佛教协会换届筹备工作会议。提出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原则性意见和要求,对代表资格的认定、代表名额的分配、会议内容程序、选举办法、主要候选人的提名和审定、工作报告等主要环节进行跟踪检查。颁发《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为依法加强对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和教职人员管理,对全市89个的宗教活动场所的新《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的进行了颁发工作。统一全市宗教活动场所编号、齐备宗教活动场所的证件、完善制度档案、建立信教群众和宗教教职人员电子信息档案。严格控制对宗教活动场所和大型宗教活动的审批。根据国家宗教局的有关规章,制定了《盘锦市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和《盘锦市寺观教堂及固定宗教处所的标准》(试行)。全年,共批复设立5个宗教活动场所。对“望海观”、“关帝庙”传统庙会安全工作,伊斯兰教赴麦加朝觐和天主教赴佘山、圣母山朝圣的信徒进行安排把关,通过精心组织和严格把关,“望海观”、“关帝庙”传统庙会安全、有序,伊斯兰教只有1名信众赴麦加朝觐,天主教赴佘山、圣母山零朝圣。完善“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和“两级责任制”。筹备建立“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和“两级责任制”数据库,进一步规范对全市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管理。认真做好新疆“7·5”事件后宗教工作。加强新疆“7·5”事件后对市内穆斯林的管理。对两座清真寺的主麻日礼拜情况进行了检查,听取清真寺负责人的汇报,对未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对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进行抽查。为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财务工作的监管力度,促进宗教活动场所财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下发了《盘锦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并抽调专业财会人员,对全市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管理进行了抽查。为明年有针对性做好宗教活动场所会计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妥善处理宗教方面的矛盾。把排查、调处宗教热点、难点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全年,处理投诉事件4起,打击非法宗教活动2起。

    四、加强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建设。举办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培训班。在市委党校举办2009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培训班,并专门从国家民委和省宗教局聘请专家为来自两县两区70多名民族宗教工作干部讲解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知识。召开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现场经验交流会。东郭基督教堂等四处宗教活动场所的负责人进行典型发言,参观了田庄台清真寺等五处宗教活动场所。

    五、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召开宗教界庆祝建国60周年演唱会。全市基督教界在双台子区礼贤基督教堂举行庆祝国庆60周年“祝福祖国”演唱会,市基督教团体、各基督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和推选出的13处宗教活动场所表演团体近1000人参加演唱会。佛教界举办庆祝祖国60华诞演唱会,部分僧尼和信教群众近300人参加演唱会。向建国60周年献上一份浓情贺礼。关心宗教界人士。春节、中秋节前夕,走访慰问了宗教界人士,送慰问品及慰问金。对宗教教职人员的医疗保险问题,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形成初步意见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作了汇报。    (王德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