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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稳步提升农村环境质量

发布时间:2022-06-22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 浏览次数:328


大洼区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努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美丽中国提供有力支撑。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大洼区成立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细化责任分工,落实党政一把手责任制,形成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各镇街组织实施、具体执行的工作机制。各镇街结合乡村振兴整体工作部署,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进一步固化、完善现有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机构,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大洼区直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和政策保障。

科学编制方案,稳步推进实施。大洼区依据省、市方案,结合大洼区实际,科学制定了实施方案,围绕强化村庄规划引领、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提升农村垃圾治理水平、推动村容村貌整体提升、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重点任务进行攻关。各镇街在摸清底数、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做好既有工作衔接,围绕巩固已有、查漏补缺、提升重点三方面,按照“建点、扩面、连片”思路,完善以质量实效为导向、以农民满意为标准的工作推进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建设项目、责任分工和资金筹措等内容,合理安排整治任务和建设时序,因地制宜,务求实效,集中力量解决急需问题,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加大资金筹集,做好资金保障。大洼区建立了市、区投入为主,中央、省补助为辅的政府投入机制。在保障年度 30万/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管理经费刚性支出的基础上,增加了道路、路灯、污水处理、改厕维护等基础设施维护经费,逐步建立乡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经费保障机制。与政策性和商业性金融机构沟通协调,按照国家有关要求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争取低息中长期信贷支持,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等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发挥社会各界作用,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投入资金,回馈社会,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营造良好氛围,强化监督考核。大洼区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网络新媒体,宣传好典型、好经验和好做法,讲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洼故事,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良好氛围。大洼区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工作纳入区政府考核范围,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工作的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大洼区建设情况,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考核镇街领导班子实绩的重要内容。同时,各镇街积极健全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检查,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