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档案馆开展档案征集活动
为抢救散存于社会上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进一步发掘盘山历史文化资源,丰富档案馆馆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辽宁省档案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近期,盘山县档案馆面向全县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征集散存于社会上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各种档案资料。
据悉,捐赠者可通过无偿捐赠、寄存、复制、有偿征购的方式进行征集,还可享受县档案馆工作人员的上门服务;而对于向盘山县档案馆提供捐赠、复制、寄存档案资料的单位或个人,盘山县档案馆将给予其档案资料利用优先利用权,对其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实行限制利用,并为其颁发捐赠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