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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领导
机关职能

盘锦市营商环境建设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组织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二)拟订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加强和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的政策、措施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统筹协调各地区各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及信息统计、数据分析等工作。

(三)负责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受理相关投诉、举报,查处营商环境建设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负责对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的管理。

(四)根据有关部署对全市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考评。

(五)负责推进全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县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六)负责制定全市政务服务运行规章制度、管理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政务服务中心的运行和管理,负责对市直部门进驻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指导服务及综合受理。

(七)负责全市行政权力运行制度系统、行政权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等工作,负责管理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务服务工作和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及代办机构建设。统筹负责“互联网+政务”建设推进及政务服务和12345服务平台的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八)负责12345非紧急类服务平台规划建设和日常运行监管工作,指导市民心网工作。

(九)承担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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