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改革创新实施方案》出台 40项改革任务专解企业群众“急难愁盼”

发布日期:2022-07-26  浏览次数:384

  拓展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业务范围、推行企业年度报告“多报合一”改革……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对标国内营商环境建设最高标准、最高水平,开展体制机制创新,日前,我省印发《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改革创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40项改革创新任务,涵盖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促进企业跨区域经营、持续提升投资和建设便利度等7个方面。

  《方案》提出,到2022年年底前,重点围绕准入、准营、运营、退出等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关键环节,深化“放管服”改革,制定完善切合我省实际的改革创新举措,解决一批企业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到“十四五”末期,全省上下营商环境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市场主体活跃度和发展质量显著提高。对标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标准,各项指标全部达到“优良”及以上等级,营商便利度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在建立更加规范的市场准入制度方面,《方案》提出,将企业登记信息变更纳入企业开办“一网通办”范围。推行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制,建立健全住所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探索建设标准化住所数据库,防范虚假住所等风险。进一步便利企业开立银行账户。探索建立自动制售设备等自动化、无人化新业态和新模式准入准营标准。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深化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支持符合条件的各类市场主体通过简易程序退出市场。试行企业登记信息变更网上办理。推行企业年报“多报合一”。

  在实施企业经营便利化改革方面,《方案》提出,简化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登记流程。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领域,推进“一照多址”“一证多址”等改革,实行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企业可以申请登记一个住所和多个经营场所,促进企业扩大经营规模。推动生产经营高频事项跨区域通用。全面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要求企业在特定区域注册的规定。数字证书、电子证照、企业生产经营高频许可证件、资质资格等逐步实现全省互通、互认、互用。

  《方案》还提出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建立优质高效的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依托政务一体化服务平台,打造“政企直通车”,全面实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网上申报”。进一步扩大电子证照、电子签章等应用范围。简化检验检测机构人员信息变更、不动产非公证继承、有关法律文书及律师身份在线核验等事项办理程序,推进涉企事项“一窗通办”“一网通办”,推行企业办事“一照通办”。

  同时,构建营商环境投诉处理机制。推进12345平台智能化升级,健全“受理、转办、办理、督办、反馈、回访、监督、评价”的“闭环式”营商环境诉求办理机制和管理模式。强化数据共享,建立完善12345平台与相关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完善营商环境诉求办理标准,加快应用AI智能技术为平台赋能,提升便民热线平台运行的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

信息来源:辽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