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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台区高效落实生态环保督察案件整改

发布时间:2021-04-26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234
    兴隆台区区委、区政府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中央环保督察信访案件问题整改,压实责任,以更坚决的态度、更迅速的行动、更有效的举措推进问题整改。
    4月11日,兴隆台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组接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盘锦市工作协调组交办的“盘锦市科技大街与中华路交汇处路北的粉煤灰厂,无任何防护措施,扬尘污染严重。”环境信访案件。兴隆台区工作协调组对问题立即行动,第一时间到达企业现场开展调查。经调查,该企业为盘锦市兴隆台区博翔空心砖厂,企业厂区地面未硬化,在物料运输过程中,易造成扬尘污染。翌日,区委耿敏书记带领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实地察看,了解情况,现场督办,要求企业立即采取措施,尽快完成整改。
    企业态度端正,积极整改,利用2天的时间,雇佣1台铲车、3台商混搅拌车用混凝土对厂区地面进行浇筑,共硬化地面1850平方米,现正处于养生阶段。
    下一步,兴隆台区委区政府要求相关部门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对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要求企业在原料卸车过程中,人为减少落差,堆场覆盖,定期洒水降尘,运输车辆保持清洁。在生产投料过程中要求规范操作,减少粉尘产生量等措施,确保信访举报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保障群众环境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