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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加快产校地企融协同发展(2019—2021)的实施意见》(盘政办发〔2019〕29号)解读

发布时间:2019-07-23 浏览次数:234

  一、起草背景及必要性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工作的指导意见》,按照忠伟书记和方栋市长相关批示精神,为加大与高校科研院所深度合作,结合我市产校地企融工作,市科技局牵头起草了《盘锦市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加快产校地企融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两次征求各县区、经济区和市直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李睿懿副市长高度重视,专门组织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对《实施意见》进行再次修改完善,形成今天汇报材料。


  二、框架结构及主要内容


  该意见总体构架分三部分:


  一是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工作目标提出:到2021年,建成创新载体丰富、创新主体活跃、产校地企融协同机制灵活的技术创新体系,科技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跻身国家创新型城市。定量指标包括:R&D经费占GDP比重达到2.6%以上,攻克关键核心技术50项以上,转化科技成果200项以上,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年增长10%以上。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40家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注册达到240家以上。引进和培养30名高层次人才和10个以上创新团队。


  二是重点工作任务,提出了六个工程建设,具体21项重点任务。


  一是实施高端创新平台建设工程。重点围绕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产业技术研究院、院士工作站、企业研发机构提档升级、建设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4项任务。


  二是实施企业创新主体培育工程。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做好前沿技术储备,重点包括提升企业家素质、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鼓励核心技术攻关3项任务。


  三是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推进工程。提升企业承接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推进市校深度合作、加大成果转化激励、提升对外合作能力、提升成果转化服务能力等4项任务。


  四是实施科技金融融合发展工程。为促进金融与科技紧密结合,重点提出成立科技成果转化风险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拓宽融资渠道3项任务。


  五是实施高端人才培养引进工程。重点从加大高端人才引进、强化人才和团队培养、优化提升人才服务等3项任务。其中人才政策主要参照《盘锦市人才服务全面振兴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盘委办发[2018]23号)文件,并按市人社局正在起草修订的人才集聚政策对部分政策进行了调整。


  六是实施创新环境优化提升工程。提出打造创新创业高地、加强众创空间和孵化器建设、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营造鼓励创新良好氛围4项任务。


  三是保障措施。从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资金保障、强化工作协同3个方面做好保障。


  部分政策该意见合参考了2017年出台《盘锦市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若干政策》(盘政发[2017]17号)。


  三、创新性内容及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在该意见中,有三个方面是创新的政策:


  一是建立盘锦科技成果转化天使投资基金,重点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在盘转化,为每个项目提供50-100万元的基金入股支持。


  二是在人才政策中,对引进的符合我市产业需求的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高端创新人才来盘锦转化科技成果,按照人才引进相关规定落实事业单位编制。


  三是强化园区成果转化承载能力,为项目落地提供全程代办服务,为入园成果转化项目免费提供2年标准化厂房。


  

原文:盘政办发〔2019〕29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加快产校地企融协同发展(2019—2021)实施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