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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意见》(盘政发[2017]12号)的解读

发布时间:2017-10-11 浏览次数:231

  规划体系分解表:
 

  完善规划体系,强化规划的引领作用。

  一是构建以市域总体规划——市(县)城市总体规划——乡镇和村庄规划为框架的城乡规划体系。二是强化专项规划编制。促进城市功能的不断完善和城市承载力不断提升。三是加大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力度,提高控规覆盖率。四是加大特色小镇规划编制力度。各县区、经济区要加快推进特色小镇规划编制工作。市直有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分别做好特色小镇规划编制指导工作。

  重点规划项目分解表:

  强化规委会职能,建立市域城乡统筹的规划实施机制。

  加强重要区域的规划管理。市域内重要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含市政基础设施)在法定程序审批前报市规委会审议,主要包括:

  ①临305国道、向海大道、中华路、新于快速干道、新工街、兴辽路等主要道路两侧地块;

  ②临盘海营高速公路盘锦南出入口、盘锦出入口、西安出入口周边;京沈高速公路盘锦北出入口、高升出入口周边等城市主要出入口地块;

  ③临辽河、大辽河、绕阳河、双饶河、清水河、太平河两侧;八一水库、疙瘩楼水库、荣兴水库、三角洲水库、青年水库周边等主要河流、湖泊、水系地块;

  历史文化名镇田庄台镇、辽河口自然保护区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在审批前须报市规委会审议。依托滨海湿地、辽河口文化等地方特色资源,以重点打造赵圈河(湿地旅游特色)、鼎翔(湿地旅游特色)、二界沟(传统渔业特色)、田庄台(历史古镇特色)、盘山古驿(文化旅游特色)、东郭镇(苇场特色)等为突破口,建设特色鲜明、产业明确、绿色生态、美丽宜居的特色小镇。
    文件链接:盘政发〔2017〕12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