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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督察简报第八期

发布时间:2017-09-14 浏览次数:146

盘锦市海洋与渔业局认真学习贯彻全省海洋环境
整治暨海洋牧场建设现场会精神
 

 

    9月9日,盘锦市海洋与渔业局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贯彻全省海洋环境整治暨海洋牧场建设现场会精神。会上,认真传达学习了全省海洋环境整治暨海洋牧场建设现场会精神,并就盘锦市海洋环境整治和海洋牧场建设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海洋环境整治暨海洋牧场建设现场会精神,加大海洋环境整治力度,加快海洋牧场建设,努力提升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沿海、沿河企业监管力度。严格准入制度,严控污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主要入海口、排污口、重点海域、重点开发区和工程用海区的海水沉淀物进行全面监测,严格控制入海排污总量。
    二是进一步加大对入海河流监测力度。实行海陆统筹、海陆联动协作机制,对入海河流陆域进行调查摸底,摸清周边污染源,分类登记造册,制定整改措施。对违反相关规定向海域排放违禁物或超标准排放水污染物的,实施限期整改或整治并依法处罚,逾期未完成 整改的企业,依法依规责令其关闭。
   三是进一步加大对海上油气勘探作业的监管力度。严格海洋执法监察,严格防范海上钻井平台漏油溢油污染事件。进一步健全并实施自油田的建设审批、生产开发至溢油事故等全过程的严格监督管理和控制制度,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
   四是大力开展现代海洋牧场建设。以盘山县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为重点,加快示范区项目建设。大力推进盘锦光合蟹业有限公司深水抗风浪网箱项目建设,确保年底前完成项目验收。鼓励浅海开放式养殖,支持底播贝类养殖,充分发挥海洋调节剂、净化剂作用。实施渔业修复工程,恢复近海渔业资源。对修复区植被和水生生物进行重点保护,对植被实行生态修复,对经济鱼类实行增殖放流,对水生动物实行执法保护。加大渔船海上作业捕捞管控力度,鼓励渔民转产转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