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正式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盘锦市作为辽宁省唯一一个列入国家第二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城市,全力推进制度制定和落实,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一是政策制定方面。已出台长期护理保险的《实施方案》《实施细则》《护理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拟定《护理服务项目及标准》《失能评估管理办法》《失能等级评估标准》《第三方经办机构管理办法》等标准和规范,长期护理保险制度“1+1+N”政策框架体系将基本建立。二是委托经办方面。基本完成了长期护理保险第三方经办的招标采购工作,确定了具体承办单位。制定了在委托经办过程中需要签订的经办合同、服务协议、信息系统合作协议、共保体协议等文本。长期护理保险信息系统的本地化开发改造基本完成,经办端、护理机构端、参保人端均可正常运行。自4月1日启动以来,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顺利进行,共接受咨询401个。三是政策宣传及缴费落实方面。已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单、海报等方式宣传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完成医保信息系统在长期护理保险扣费方面的开发改造,4月1日起,已顺利实现按政策要求征缴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