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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2010年)

发布时间:2012-05-08 浏览次数:790

城市人民生活

    【城市人均居民收入】  据国家统计局盘锦调查队对全市38个社区的200户城市居民家庭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10年全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1 035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32%。其中,可支配收入绝对额在全省14个市中处于第二位,与上年同期位次相同,增长速度处于第八位。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四个构成中,城市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达18 23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 145.82元,比上年增长13.34%,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为74.38%,所占份额比上年同期提高0.04个百分点;城市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为876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87.42元,比上年增长27.24%,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为3.57%;城市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为224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05.47元,比上年下降57.74%,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为0.91%。城市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为5 181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45.86元,比上增长19.51%,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为21.14%。

    【消费性支出】  2010年,城市人均消费性支出13 923元,同比增加3.24%,人均增加437元。八大类消费支出当中食品支出所占比重仍然排在第一位,医疗保健支出增速最快。

    一、食品消费人均4 358元,同比增长2.76%,人均增加117.26元,对消费性支出贡献率为26.86%,受年度消费品价格的不断飙升,居民在食品消费支出明显增加。

    二、衣着支出人均2 035元,同比增幅23.71%,人均增加390.03元,对消费性支出贡献率为89.33%。

    三、居住支出人均996元,同比下降9.1%,人均减少99.71元。

    四、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人均879元,同比增长29.71%,人均增加201.21元,对消费性支出贡献率为46.08%。

    五、医疗保健人均消费1 451元,同比增长30.92%,人均增加342.57元,对消费性支出贡献率为78.46%。

    六、交通和通信人均1 963元,同比下降18.22%,人均减少437.29元,对消费性支出贡献率-100.16%。

    七、教育文化娱乐服务人均1 661元,同比增幅8.01%,人均增加123.15元,对消费性支出贡献率为28.21%。

    八、其他商品和服务人均581元,同比下降25.68%,人均减少200.61元。               (刘  杰)

 

慈善事业

    【组织建设】  加强学习,通过开展集体学习与自学活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践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思想素质,牢固树立“慈心为人,善举济世”的思想观念;通过订阅和赠送《慈善》杂志,强化全体会员的慈善意识;严格遵守总会机关工作“十项守则”,加强财务管理,认真执行《盘锦市慈善总会接收、使用捐赠款物暂行管理办法》,财务收支准确、合法,对所募资金,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及时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公布捐款名单和数目,做到公正、透明。加强宣传,积极取得盘锦日报、辽河晚报、盘锦电台、盘锦电视台等市内主流新闻媒体的合作和支持,利用宣传媒介作用,多方报道和播发盘锦市慈善活动信息,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倡导和激发全市人民的慈善意识和慈善热情,全年共发表慈善信息200余条。

    【资金募集】  总会劝募工作主要以募集项目救助活动资金为主,所募资金全部专款专用,开展项目救助活动。总会全年共接收捐款438.8万余元,其中接收项目活动捐款405.4万余元,占捐款总数的92.3%。青海玉树发生7.1级特大地震后,认真做好救灾资金的募集工作,共募集资金175万余元,为青海玉树抗震救灾作出积极贡献。6月,辽宁省慈善总会面向全省深入开展“春蕾慈善行动”。盘锦市“春蕾慈善行动”的开展,在各级民政、教育部门的鼎力支持下,对全市低保家庭的小学生情况进行一次深入细致的调查,要求各县区慈善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配合总会开展工作,确保行动的顺利开展,共上报符合条件需要资助的小学生1 087名。盘锦市慈善总会于8月27日正式启动实施“辽宁省慈善总会春蕾慈善行动盘锦市启动仪式”,面向全社会广泛募集资金,并设立“慈善助学”基金,深入开展项目资金的劝募工作。募捐活动的开展,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并在社会上引起强烈的反响,众多爱心人士纷纷为项目活动捐献资金,先后有辽宁中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盘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盘锦辽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盘锦和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桃源新村、辽宁天龙药业有限公司、东方沥青有限公司、盘锦烟草专卖局、盘锦鼎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市慈善总会捐款,捐款总额为575 000元。全市人民热情踊跃参与捐款活动,充分体现出盘锦人民乐善好施、关心他人、热情助人的崇高人道主义精神。

    【善事活动】  全年支出社会善款335.7万余元。继续开展“股坏死慈善救助项目”专项救助活动。先后走访两县两区近1 000户家庭,对全市748名困难股骨头坏死患者进行调查、登记,了解情况。在此基础上,总会取得中华慈善总会“健行天下”项目组的支持,盘锦市慈善总会与盘锦市第一人民医院合作,针对盘锦市低保家庭股坏死患者的就诊情况,启动“股坏死慈善救助项目”,对进行股坏死手术治疗和保髋治疗的低保家庭患者给予一定数额的资金救助,减轻了被救助者的诊疗资金负担,帮助其早日摆脱疾病折磨。项目救助活动自2009年4月起至2010年11月底,项目援助中心向50名贫困股坏死者提供半年免费药品援助,成功对80余名股骨头坏死患者实施手术,对30名低保患者给予资金救助,项目活动支出救助资金85万元。贫困家庭患者、归国朝侨白元鲜,身患双侧股坏死,无法劳动,生活极为艰难。经总会与侨联的帮助,使其顺利完成股坏死手术,并成功站立,彻底摆脱了疾病的困扰,走出了贫穷的生活境地。继续开展“蓓蕾慈善救助项目”, 2007年起启动“关爱生命”慈善医疗救助项目,对困难家庭0—18岁符合条件的先天性心脏病患儿,通过医疗救助的形式,为其进行手术治疗。项目启动至2009年3月,共成功救助先天性心脏病儿童50人。及时将“关爱生命”先心病救助项目与省“蓓蕾慈善救助项目”相结合,切实开展先心病救助工作。年底,先天性心脏病慈善救助共成功救治先心病患儿79人,支出项目救助资金223万余元。开展“春蕾慈善行动”。5月25日,辽宁省慈善总会启动实施“春蕾慈善行动”,公布项目实施方案。根据省工作会议精神,市慈善总会立即行动起来,积极开展盘锦市“春蕾慈善行动”工作。为做好贫困小学生的援助工作,确保每一个贫困在校小学生得到援助,市慈善组织在县区民政、教育部门的有力配合下,对低保家庭的小学生情况进行一次普查,共普查上报需要资助小学生1 087名。8月27日,针对全市受助小学生的实际情况,经多方努力,正式启动实施“辽宁省慈善总会春蕾慈善行动盘锦市启动仪式”,辽宁省慈善总会领导、盘锦市政府领导和各县区民政局、慈善总会的各级领导和200名受助学生代表出席启动发放仪式,每位学生将在这次慈善行动中分别得到一份价值200元的学习文具资助。热情开展日常救助。在做好开展专项救助工作的同时,总会始终坚持发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利用适当时机,根据社会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助学、助老、扶贫帮困和临时救助等日常救助活动。如在日常工作中,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困难信访群众一定的救助。每逢节日,走访慰问贫困家庭、困难儿童等。经统计,全年总会日常救助困难群众50余人次,支出善款8万余元。                                 (张馨元)

 

关心下一代工作

    【红色里程教育】

    一、以清明节为载体,组织学生祭扫烈士墓。深入开展学英雄,继遗志活动。全市有80%以上的学生参与悼念活动,并把祭扫活动同系列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大洼县教育局关工委、田庄台镇关工委常务副主任在烈士墓前讲述烈士报国事迹。盘山县关工委请老军人在祭扫过程中讲述战争史实、英雄壮举、烈士情怀。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关工委组织学生参观田庄台镇甲午战争遗址。石山种畜场关工委组织120名学生代表专程到锦州参观辽沈战役纪念馆,对先烈进行悼念。各中小学校关工委在集体祭扫烈士墓之后,普遍组织学生开展三个一活动,即开一次班队会,讨论“烈士在我心中,我们怎么办?”烈士遗愿我们怎么实现;写一篇心得体会《我去祭扫烈士墓》;作一篇作文,“我是90后”。大洼县新立镇关工委组织学生开展“五无”“四带”“三告别”的践行活动。(“五无”:地面无痰迹、校园无纸屑、桌面无刻画、墙面无污渍、出言无脏话;“四带”:把文明带向社会、把微笑带给他人、把孝敬带给长辈、把谦让带给伙伴;“三告别”:向粗鲁告别、向丑陋告别、向坏事告别)。田家镇关工委组织2 000名学生帮10余户困难户插秧。

    二、以抗日战争胜利65周年纪念日为契机,深入开展“重温抗战历史,感受民族精神”主题教育活动。以战争史实培育青少年精忠报国情怀,全市各级关工委在“九一八”、“七七”事变、抗日战争胜利65周年纪念日共作革命传统报告237场。大洼县、盘山县关工委通知各基层关工委要围绕主题创新教育方式,革命传统报告会均以革命军为主,以讲述抗日战争史实为主,以讲述抗美援朝的几大战役为主。讲战争的性质,让学生知道什么是正义战争,什么是非正义战争,讲战争与国力、战争与人心的关系,使学生明白,国强民富不挨打,民族团结不挨欺的道理。市高职院关工委请老教授专场讲日寇侵华的罪行对学生震动很大。兴隆台区关工委邀请抗美援朝志愿军讲述18场抗日战争、抗美援朝的典型战例,以亲历、亲见的战斗场面、英雄壮举为史实,2 300余人受到教育,激发学生的爱国情怀。双台子区关工委请老军人曲永武做报告5场,2 500名学生受教育。区关工委将抗美援朝志愿军战士陈先桐撰写的《抗美援朝回忆》发送给各学校,为学生学习英雄事迹提供素材。大洼县各乡镇关工委共做革命传统报告28场,听报告学生14 000余人。田庄台镇关工委、新立镇关工委组织学生观看抗日战争故事片,东风镇关工委组织学生参观张学良纪念馆。双台子区关工委向各街道办事处、各学校发出“三红”倡议,并推荐《歌唱祖国》等百首红歌,以建设街道铁西社区为试点,总结经验,指导活动,召开社区阵地育人红歌演唱现场会,带动全区上下全面开展,大洼县王家镇关工委开展红歌赛,东风镇关工委开展红诗朗诵会,使红歌传遍大洼县各乡镇。兴隆台区关工委请老石油工人讲石油发展史的故事。市关工委顾问钟祝三深入学生家中,举办坑头故事会,以英雄形象引导学生知英雄、学英雄,以英雄事迹鞭策自己奋发有为。大洼县二界沟镇关工委、双台子区关工委已经把作红诗作为提高素质,歌颂家乡,咏唱祖国的品牌教育活动。

    【综合素质教育】

    一、普及法律教育。培养青少年知法、懂法、守法。市关工委根据上级关工委的文件精神下发普法教育的通知。各级关工委,特别是县区关工委分别制订教育计划。盘山县关工委制定《普法教育活动方案》,并编辑《普法教育知识问答50题》,举办普法教育培训班。培训乡镇关工委常务副主任及工作骨干。盘山县“五老”讲师团在50题的基础上,细化讲课题纲,提高宣讲效果。各学校广播站普遍开展每日说法10分钟活动,讲知识、讲案例,深得师生家长普遍称赞。双台子区关工委以普法教育为全年工作重点,把法律常识、“二法”常识送到班级、家庭、社区。邀请司法人员讲法制课15场,受教育青少年12 000余人次。传授自我保护、自我防护知识5场,受教育青少年8 000余人。各社区、“五老”板报点出法制板报24次。使法律知识广而告之,入眼入脑。大洼县新立镇关工委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西安镇关工委请律师为青少年作以案说法报告,新兴镇关工委组织观看《未成年人保护法》电教光盘,盘锦高职院、石山种畜场、兴隆台区各学校关工委把法制教育作为育人养德,教人守纪的主题课,收到较好效果。大洼县仅镇乡统计做法制报告32场,受教育青少年达35 000人,使法律常识入校、入户、入心。

    二、普及文明礼仪教育。培养青少年知礼守信,尊老爱幼品德。培养青少年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培养青少年文明诚信的基石。全市各级关工委本着循前顾后的原则,创造新鲜经验。文明礼仪教育同“八荣八耻“教育相结合,文明礼仪教育同学雷锋便民服务教育相结合,文明礼仪教育同遵校规、守班纪教育相结合,文明礼仪教育同创“英雄中队”教育相结合,文明礼仪教育同争做“五好”小公民教育相结合,文明礼仪教育同孝亲敬老教育相结合。寓教于学,寓教于乐,效果彰显。盘山县关工委已将胡家学校的孝亲敬老文明礼仪的典型推广全县。双台子区关工委开展的学习《弟子规做仁德少年》正在展开,并将典型资料制成25本光盘供各校学习。市教育局开展的创建“英雄中队”活动深入发展,已经在辽化小学、长征小学分别召开现场会、命名大会。大洼县关工委表彰36名雷锋式好少年,并大力宣扬雷锋式好少年事迹。开拓新思路,成为全市文明礼仪教育的新特点。

    三、读书作文活动。盘锦市教育局关工委将此项活动做为全年工作重点,坚持读书与实践相结合,学生作文与教师指导相结合,各校初评与市教育局关工委审评相结合。全市9 010名中小学生,围绕“我是90后”命题,解题、选学、自作、指导、反复。共上报市教育局关工委240篇优秀文章,被国家关工委评为一等奖15篇、二等奖20篇、三等奖30篇、优秀奖35篇、市优秀130篇。在优中选优的基础上,对有时代性、创新性、指导性的20篇文章已编辑成书,成为“老品牌”的靓点。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关工委“五老”志愿者本着责任重于一切,爱心贵在实践的原则,编织爱的网络,双手托起朝阳。使“青蓝工程”跨越式提升。全国教育系统关工委“青蓝工程”总结表彰会,盘锦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组和盘锦市第二中学关工委被评为实施“青蓝工程”先进集体,盘锦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组的经验材料努力为“青蓝工程”奉献余热一文被收入辽宁省“青蓝工程”典型经验选编之中,刘玉植等4人被评为先进个人。家长学校创办初期关工委主抓,中央文明办明确妇联主抓以来,各级关工委、“五老”积极配合各级妇联探索新方式,拓宽新内容。大洼县关工委总结出以家庭教育为基础,以学校教育为主阵地,以社会教育为经验,逐步建立起“三结合”教育机制。双台子区关工委完善家长学校建制,做到“五落实”、 “五有”。家长学校在实验中得到提升。年内,有18所家长实验校被辽宁省教育厅授予先进实验校。陆家学校、市实验中学、盘锦市第四中学被授予先进科研集体。

    【打造绿色通道】

    一、宣传检查“二法”落实情况,着力清扫障碍。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准绳,各县区关工委对校园安全、防火、卫生、幼儿园所的管理普遍地开展大检查。采取听汇报、查隐患、看措施进行面对面的指导整改。大洼镇关工委常务副主任李树林利用一个月时间对全镇32个托幼园所和2个学前班进行调查,写出调查报告,引起镇领导高度重视,镇政府及时下发《关于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各相关园所根据要求进行了整改,责令关闭不合格幼儿园1家。兴隆台区关工委针对假期“学生自由月”,专门下发《关于暑假期间开展青少年教育活动的通知》,以社区为阵地,以“五老”为主导开设100余处辅导站,组织本社区学生开展各种寓教于乐的活动。上安全课,看安全教育片,走访家庭警喻家长。双台子区关工委发挥“五老”巡视员的作用,对易发生事故的多发地段实行“紧盯监控”。

    二、强强联手,主动出击,教育不法网吧,转化网瘾少年。盘山县关工委实行强强联手,对全县所有网吧实行拉网式检查。对无照网吧坚决取缔,对问题网吧批评罚款,对经营不善限期整改,对网瘾少年实行“五老”包人跟踪教育。沾网瘾的19名青少年学生,已有15名转化,未出现反弹现象。双台子区关工委充分发挥40名网吧义务监督员的作用,兴隆台区关工委对全区74名网吧义务监督员采取以配合为主,以巡查为主,以教育为主的工作原则,对82家网吧实行分家到人,紧盯死守,使网吧管理规范化,降低了网瘾少年数量。全市284名网吧义务监督员已劝戒网瘾少年100余人,被群众赞扬为青少年的心理医生,无名利导师。

    三、为“特例”生就学铺平道路。全市为特病生、特困生捐款达50万元。全市共结对子411对,为贫困学生资助现金、学习用品等价值15万元。向社会呼吁。大洼县关工委为患白血病的学生刘新向全县发出《救救孩子》的倡议书,得到机关企事业、社会知名人士响应。几天之内,数十万元善款送到刘新手中,刘新的父母送锦旗给关工委,表达心声。设立爱心超市。为特困学生解决生活用品。双台子区各街道社区为105名特困生解决学习生活用品,新兴镇关工委在爱心超市里为28名特困生解决学习用品。建立帮扶弱势群体基金会。盘山县关工委把长期扶困重点做为关工委的重点工作,改正过去“小打小闹”急事无急钱弊病,树立大局意识、远虑意识,筹建募集捐助资金平台——扶弱基金会,得到乡镇企事业单位、知名人士的赞许。年内已捐款40余万元。高三学生孙强突患白血病、高二学生张悦小腿手术利用此平台的爱心款。大洼县“五老”志愿者徐文德资助孤儿王洋洋就读于沈阳音乐学院,市关工委与市教育局关工委联手盘锦美视视光中心,借助企业力量,解决孩子弱视近视,困扰学习的难题。市关工委、市教育局关工委与盘锦美视视光中心达成协议,4年内向盘锦城乡学生捐赠200万元的眼保仪和100万元的控制型眼镜。年内,已对城乡10所学校2 231名学生进行眼疾检查。开拓新思路,收获新成果,关工委的公益性活动为青少年带来健康福音。各级关工委、“五老”志愿者在抓“转化”的同时,把“转型”当做为工作的着力点,使“落第生”转化成“科技生”。大洼县新兴镇等乡镇,部分街道办事处在培训中坚持以实用技术为主,以开发当地资源为主,以投资少,见效快为主。盘山县乡镇关工委年内共举办技术培训班29场,培训近1 000名待业青年,并树立沙岭镇“西瓜大王”马奎、太平镇养鸡大户李健民、柿子大户张素芝等青年创业典型,引导、引领全县青年跟着学,创造干的积极性。兴隆台区关工委配合兴海等街道举办3次实用技术学习班,参加培训360人,占待业青年总数90%。大学毕业生孙东伟,立足农村养食用菌,先后被评为“盘锦市新农村建设青年标兵”。双台子区关工委针对城区特点,举办“服务型”培训班,已有3人自办公司,6人重新上岗。

    【志愿者队伍】  在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成立20周年庆祝大会上,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授予盘山县古城子镇关工委“五老”宣传组为先进集体,傅宝钧、聂木田、刘宪才为先进工作者。经过各级关工委、“五老”志愿者的共同努力,圆满地完成社会环境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影响的调查,经省关工委评选,并以辽关工委[2010]10号文件通知,盘锦市有5篇调研报告被评为一、二、三等奖。市关工委被评为先进集体一等奖,盘山县古城子镇关工委、兴隆台区文教局关工委被评为先进集体二等奖,双台子区建设街道关工委被评为先进集体三等奖。大洼县新立镇李再文、双台子区陆家乡王朝东被评为先进个人一等奖。兴隆台区雷振铎被评为先进个人二等奖,双台子区窦玉纯被评为先进个人三等奖。辽宁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辽宁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在表彰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中,兴隆台区兴隆街道文化社区、兴隆台区曙光街道希望社区、兴隆台区友谊街道景宏社区、兴隆台区兴盛街道兴旺社区、兴隆台区新生街道新华社区、双台子区东风街道新颜社区、双台子区胜利街道三千米社区、双台子区建设街道铁西社区、大洼县大洼镇永安社区、大洼县大洼镇向阳社区、大洼县田庄台镇北大社区被授予辽宁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                                 (姜厚铭)

 

红十字会

    【概 况】  盘锦市红十字会于1991年成立。2003年12月19日中共盘锦市委办公室下发盘委办发[2003]42号文件,盘锦市红十字会从盘锦市卫生局划出,独立设置,核定机关事业编制3名,一名副处级常务副会长,工作人员2名。盘锦市红十字会为从事人道主义的社会救助团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履行职责,开展备灾救灾、社会救助、卫生救护、社区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国际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传播、艾滋病防治宣传等项工作。2010年底,全市共有成人会员3 050人,青少年会员3 575人,志愿者服务队3支,省级红十字示范校3个,红十字志愿者4 939名,其中有75名注册志愿者。

    【备灾救灾 社会服务】  为改善弱势群体境况,春节前夕,盘锦市红十字会在盘山县举办2010年 “红十字博爱送万家”物资发放仪式,发放总价值10万元的彩电、棉被、毯子等家庭生活物资,400余个贫困家庭受益。“七一”期间,组织工作人员和志愿者放弃双休日,两次走进胡家镇、新开镇养老院,看望慰问那里的孤寡老人,给在院老人带去食品和生活用品,现场为老人包饺子、洗脚、剪指甲。全年,盘锦市红十字会捐款总额4 442 527.74元,其中:西南地区的旱灾和舟曲泥石流捐款188 866.80元(全额上缴),青海玉树地震捐款4 213 532.54(全额上缴),用于灾后重建工作。并筹措资金34万元,救助24名贫困家庭的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尿毒症等疾病的患者。

    【卫生救护工作】  为提高广大市民的自救互救能力,实现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的宗旨,针对企业、学校、社区开展卫生救护培训5期,受训人员近1 000人。尤其是针对华锦集团化工企业安全隐患多,事故频发的特点,对32名安保人员进行自救互救知识系统培训。

    【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红十字青少年利用“5·8”和“6·1”、“艾滋病防治日”等时机,积极开展宣传动员等社会服务活动,为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史楠楠)

 

老龄工作

【宣传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盘锦市老龄办下发文件,要求县(区)老龄办要认真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辽宁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和《辽宁省老年人享受优惠优待规定》,要把此项工作做为重要工作扎实抓好,确实做好全面贯彻落实。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通过报纸刊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辽宁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和《辽宁省老年人享受优惠优待规定》,电台、电视台进行播报。印制《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辽宁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和《辽宁省老年人享受优惠优待规定》20 000册,发放到乡镇、村,街道、社区。在宣传月期间,利用宣传车在市区和农村进行宣传。组织司法文工团和社区文艺骨干把《条例》和《规定》的内容编成小品进行宣传。真正达到家喻户晓,使老年人充分了解条例和规定中的优惠优待待遇。组织县(区)老龄办主任,深入到县(区)乡镇、街道各涉老部门,重点督促检查《规定》的落实情况。《条例》《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已在全市全面展开,特别是着重检查90岁以上老人高龄长寿补贴费落实情况。2010年底,90岁以上老人高龄长寿补贴费已全部落实到位,并做到不漏发一人。

【送温暖行动】  组织工作人员,对全市百岁老人进行逐户慰问,亲切看望老人,了解健康和护理状况,为老人送去慰问金、保健腰带,并在每位老人屋内挂上祝福健康长寿的“长寿匾”。在春节、重阳节期间,市五大班子主要领导代表市委、市政府对市内“三老”进行走访慰问,送去慰问金。并向老人致以节日的问候,市、县(区)共计投入资金15万元。

【关爱老年人健康行动】  盘锦市老龄委员会同人寿保险盘锦分公司开展“关爱老年人健康行动”动员大会。各县区领导、民政局长、老龄办主任和市人寿保险盘锦分公司经理及县、区分公司经理参加了会议。总结2009年全市老年人参保情况,部署2010年度工作,分解指标,落实责任,并把2010年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纳入老龄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当中。

【文化活动】  由市老龄办主办,兴隆台区老龄办承办的老年书画展在兴隆台区兴旺社区举办。市领导和1 000余名老年人观看了展出的200余幅作品。9月,在盘锦电视台演播厅举办《条例》和《规定》知识大赛。经过初赛、复赛,两县两区8支代表队24名老年人参加决赛。经过激烈角逐,双台子区代表队摘得桂冠。市领导为获胜的代表队颁发了奖牌和奖金。10月,在双台子区民政局的大力支持和协助下,共同在湖滨公园举办隆重的盘锦市庆“重阳”大会暨文艺演出,近万名中老年人观看了演出,参加了多项适合老年人的游艺活动和免费的游园活动,省电视台在黄金时段进行了播报。

【老龄事业发展规划】  结合老龄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盘锦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具有前瞻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老龄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盘锦市老龄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已撰写完成,经过市民政局党组认真研究后,已呈报市政府。                                                      (杨金凤)

 

盘锦市百岁老年人名单

 

民生工程

    2010年,市政府承诺46件民生实事全面完成。

    【就业和社会保障】

    一、2010年,全市实际共培训各类失业人员56 509人次;扶持各类人员自主创业14 813人;实现实名制就业60 727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输出22 397人;援助33户“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确保了全市“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

    二、2010年,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际全年共有117 754名农村居民参保登记,核定享受待遇人数22 975人,已有4 531名老人领取了退休待遇。

    三、2010年2月,依照国家和省政府的相关政策,为14.5万余名企业退休人员调整了养老保险待遇,人均每月上调108元。

    四、2010年,“开发公益性岗位700个,面向高校毕业生提供基层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200个”实际安排500人上岗,其余200个公益性就业岗位落实在辽滨沿海经济区;200个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分两年进行,2010年安排的100个贫困高校毕业生已于9月底上岗。

    五、市政府决定,从2010年10月1日起,农村低保标准由原138元/人月提高到276元/人月;低保边缘户也按相应标准执行。

    六、市政府决定,从2010年11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对城乡低保及低保边缘人员、城市的“三无”及农村的“五保”对象,实施医疗二次救助;已按有关政策规定,提高了复员军人等优抚对象的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人均提高300元/年。

    七、2010年,按照“民办公助”的运作模式,已将盘锦华山家园老年聚乐中心赋予盘锦市老年服务中心职能,加挂市老年服务中心牌子。市政府投入30万元,完善其功能设施,已于2010年10月20日挂牌运营。

    八、2010年,新建儿童福利院。年内,该项目计划投资1 300万元,已争取国家投入290万元。项目选址在惠宾大街南、石化路东,规划建筑面积为4 663平方米,设计床位150张,项目已开工建设,计划2011年10月投入使用。

    九、2010年,农村常年病人托管中心项目选址在大洼县养老院院内,床位100张,建筑面积2 000平方米,总投资350万元,主体工程已完工,计划2011年5月份投入使用。

    十、2010年,新建2所敬老院主体工程已完工,维修改造的2所已完成。争取到辽宁省民政厅为每所新建敬老院各补助资金100万元,市财政各补助资金100万元。争取到辽宁省民政厅为每所改造维修敬老院补助30万元。

    十一、2010年,全市因开展建设失去土地的20 199户中的13 430户农民,转为城市户口,并纳入城市低保1 805户;为转为城市户口的6 769人,纳入农村低保的1 613人。未来凡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将随时办理。

    十二、市政府决定,从2010年1月1日起,福利机构集中提供养孤儿最低养育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67元,城区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50元;县城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

    【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

    一、2010年,建成覆盖城乡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运输和处理系统。垃圾集中处理系统的设备购置已到位,主要包括:后装压缩式垃圾车20辆、电动垃圾收运车130辆、人力垃圾收运车100辆、塑料垃圾桶2 000个、钢制果皮箱600个,并陆续启动。

    二、2010年,全市完成村屯绿化306个,其中盘山县161个、大洼县135个、双台子区6个、兴隆台区4个。

    三、2010年,实际共完成禹王、建塑等11个弃管小区绿化15.17万平方米,共计栽植苗木2.64万株,栽植绿篱1 710延长米,栽植草坪4.2万平方米。

    四、2010年,在市府大街、市府大街西段、市府广场周边、中华路、双兴路城区段、核心苗圃、谷家苗圃、螃蟹沟绿化带、跃进总干、小柳河、辽河堤坝河闸等地植树27.19万株。

    五、2010年,创建大洼县新开镇为升级环境优美镇;盘山县东郭镇朝鲜族村、盘山县胡家镇红岩村、大洼县新立镇苏家村3个升级环境优美村。完成大洼县新兴镇坨子里村和兴隆台区兴海街道西跃村2个村环境综合整治。同时,对排放不达标的养殖企业进行限期治理,扶持建设大洼县田家镇和盘山县高升镇2个有机肥厂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

    六、2010年,新建沼气池任务分别落实到大洼县6个乡镇11个村,该项目于7月份开工,10月28日全部完成任务。

    七、2010年,全市实际共完成投资4 000万元,其中省以上投资2 756万元,市本级投资658万元,群众投工投劳500余万元。新打水源井7眼,铺设管线27.66万米,受益场乡镇21个、村屯84个,解决了10万人饮水安全问题。

    八、2010年,全市实际投资2 562万元,全面完成有线电视“屯屯通”工程任务,城乡广播电视数字化转化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九、2010年,全市共建成综合文化站6家。其中,大洼县3家,盘山县3家,已投入使用。全市149家农家书屋,全部投入使用。

    十、2010年共筛选4家企业,完成105家“夫妻店”、“小卖店”改扩建任务,总投资额达1 020.5万元。

    十一、2010年新建农资店91家(盘山县43家、大洼县48家)任务全面完成。网店面积达到7 467平方米,总投资6 090万元,其中供销社和社会各占50%;实现销售额11 709万元,利润450万元;增加481个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网店服务覆盖100%的乡镇和70%行政村。

    十二、2010年,共改造小街小巷道路71条。其中,沥青混凝土路面35条、人行道29条、砂石路6条、路灯路1条。

    十三、2010年,围绕改扩建道路工程、绿化、小街和小巷改造,共拆除违章建筑1 690处,9.2万平方米。

    十四、全年兴隆台区完成停车场所5处,面积26 023平方米,停车位444个;双台子区完成3处,总面积6 600平方米,车位340个。

    十五、2010年,湖滨公园改造已经进行招商洽谈和项目前期工作,中信集团拟投资实施湖滨公园改造。中兴公园改造总投资2 000万元,动迁、场地清理、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排水、电力协调、湖岸护砌、园内主路基础等工作基本完成。

    十六、2010年,完善了城乡公交线路和站点布局。开通兴隆台至盘山新县城、火车站至辽滨两条公交线路;更新110台新型公交车,已于4月28日正式投入营运;公交IC卡管理系统建设已完成,已正式投入使用。

    十七、2010年,开通“绿色通道”三个子系统,即:24小时网上受理,全天无限时预约受理,24小时加急特殊受理。

    十八、2010年,开工建设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该项目占地20 064平方米,建筑面积9 013平方米, 6月1日开工,主体工程已完工。

    十九、2010年,老干部活动中心已开工建设,正进行打桩等基础工作,预计2011年投入使用。

    二十、2010年,建城市职工文体活动中心。此项目主体工程和装修工程已完工,正在进行设备安装调试,预计2011年2月份投入使用。

    【解决上学难、就医难、住房难】

    一、2010年,全市已建立健全从义务教育阶段到高等职业教育阶段各级各类教育的扶困助学体系,2010年全市扶困助学资金投入3 519万元,其中省以上资金1 739万元,市本级配套1 363万元,县(区)配套417万元。

    二、2010年,全市校舍安全检测改造计划任务进展顺利,已全部完成;完成《全市中小学校车管理办法》、《全市中小学校车管理实施意见》的制定和试运行工作,确保中小学生在上下学期间的交通安全。

    三、2010年,已将原盘锦市石化技校作为盘锦市第四中学的新校址进行改建,技校搬迁后投入使用。

    四、2010年,新建的市实验幼儿园规划建筑面积7 000平方米,年内已完成施工图设计,正在打桩,预计2011年8月底交付使用。

    五、2010年,全市参合农民达481 521人,共筹集资金7 22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资金使用率为52.68%,农民受益率为53.41%。

    六、2010年,市医疗中心项目的土建工程顺利推进,门诊楼、科研楼、后勤楼、干诊楼已封顶,预计2011年10月1日交付使用。

    七、2010年,新建的兴海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和兴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投入使用。盘锦市卫生局会同兴隆台区卫生局,协调辽河油田相关部门改扩建3个社区服务中心,均已完成,并交付使用。

    八、2010年,共有4 300名孕妇产妇得到补助。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由市卫生局、市残疾联合会共同负责实施复明手术300例,实际完成355例,按计划中央财政对每例患者手术费用补助900元,共计27万元全部发放到位。

    九、2010年,共下拨建房补助资金609万元,改造、新建农村贫困户土危房600户,全部竣工。

    十、2010年,建成经济适用住房8.5万平方米,并全部入住,解决了1 226户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

    十一、2010年,廉租房项目位于新开河小区内,共计960套、5.7万平方米。年内已进行主体工程施工,预计2011年10月竣工交付使用。

    十二、2010年,市政府将兴隆小区、兴旺小区、旌旗小区等10个弃管小区列入整治范围。其中,兴隆台区5个,双台子区5个,总建筑面积211万平方米,已完成年度整治任务。

    十三、2010年,共拆除老建行、原盘山县政府家属楼等6座供暖小锅炉房,拆除锅炉10台,拆除锅炉总吨位42吨位;集中并网整合供暖面积42.1万平方米,城区集中供热普及率98%。

    十四、2010年,全市共有153栋、6 271套、56.9万平方米已住房屋未办理房照。年内,由市纪检监察部门牵头,住建委、规划、国土、财政、消防、人防等部门配合,抽调专人组成工作小组开展此项工作,进行天安小区、红旗剧场综合楼小区等1 106户的房照办理工作。

 

民族宗教

    【促进民族经济发展】  坚持以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工作为中心,充分发挥民族和区域特色,创新形式,拓宽民族村经济建设渠道,较好地完成了民族经济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落实国家及省扶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各项政策。深入各民族村进行实地调查研究,指导各村积极推进“一村一品”的建设,充分利用和挖掘独有的资源优势,多出精品、出珍品,总结全市少数民族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全市农村少数民族妇女增收致富等示范行动的工作经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民族资金监管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较好地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用好、管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严格程序,认真把关,规范管理,重点做好少数民族经济项目的申报工作。2010年,对一创村谭家堡屯自来水村级水网改造、甜水乡鲜峰村机械化大棚育苗项目、平安镇新鑫朝鲜族村推广绿色优质水稻种植项目、金达莱民族风情苑(民俗村)新建绿色蔬菜大棚进行扶持。继续抓好盘山县胡家镇红岩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工作,申请专项资金,保护民族遗产,发展民族经济,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水平。通过这些经济项目的示范和带动,全市约300余户少数民族群众走上脱贫致富的道路。

    【民族政策法规宣传】

    一、加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加强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以“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先进事迹,在全市城乡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5月份,在市政府世纪广场举办政务公开系列活动中,采取挂条幅、布展板、发传单、设咨询台、公布办公电话,及现场办公等多种形式,重点宣传民族宗教工作办事程序、流程、时限等内容,解答群众咨询80余件次。春节前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的少数民族群众40余户,送去慰问金和生活必需品,详细了解家庭实际困难,帮助制定脱贫解困的具体措施,把党和政府的关心送到少数民族群众的心中。

    【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  认真办理《关于清真食品规范管理的意见》的政协98号提案。为保障少数民族权益,尊重民族习俗,确保回族等群众吃上“放心肉”,盘锦民宗委会同市商业局、市伊斯兰教协会,到回民聚居集中的田庄台镇,就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牛羊定点屠宰场进行调研,通过与回族群众代表进行座谈,集思广益,研究制定多项措施,确保了清真牛羊定点屠宰的顺利实施。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加强清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2010年,对兴隆四百清真食品专柜、新玛特清真食品专柜、“德贵盛”饭店、民族饺子馆等清真食品摊点和饭店进行检查,宣传清真食品经营管理规定,有效遏制 “清真不清”现象的发生,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贯彻落实《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新时期民族工作主题,实现“三个转变”,即:从应对型向长效型转变,从单纯排忧解难向少数民族共同融入城市生活转变,从单纯服务型向重引导、求凝聚转变,不断创新城市民族工作新模式和新机制,城市民族工作取得可喜成绩。在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的创建活动中,兴隆台区渤海街道测井社区被省民委评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该社区主任马玉莲被辽宁省民委评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为全面开展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巩固取得的成果,对社区常住、流动少数民族人口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分类登记,建立台账,并实行电脑化管理;对社区民族人员的动态变化、重点人员的思想反映、特困人员的不同需求以及技术人员的专业特长等,摸清底数,及时掌握变化,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提高少数民族整体素质】  把发展少数民族社会各项事业作为提高,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弘扬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丰富少数民族群众文化生活。举办2010年少数民族各族各界迎新春文艺联欢会。各族群众表演自编自演的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精彩节目。9月份,在沈阳举办的省第五届朝鲜族民俗节中,盘锦市代表团取得了较好成绩。积极推进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事业的发展。在辽宁省第七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组建近100人的体育代表团,共参加9个传统项目的角逐,取得1金、5银、3铜的优异成绩。组织召开的全市第五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以“展民族团结新貌、建和谐繁荣家园”为主题,高标准、高起点、严要求、精心筹划、认真准备,全市5个代表团、19支代表队的600余名运动员参赛。本届民运会成为盘锦市历届民运会中规模最大、质量最高、成绩最好的一次民族体育盛会。抓好少数民族基础教育,努力提高少数民族学校办学水平。民族教育是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大民族教育工作力度,始终关心全市唯一一所大洼县朝鲜族学校的全面建设,连续5年被列入“星光计划”实施单位。通过“星光计划”的顺利实施,该校的建设得到较快发展。该校已建成和完善集学习、娱乐、休息于一体的多功能教学楼,楼内设有多媒体教室、微机室、音乐室、图书室、阅览室等学习场所,改善了办公条件,为全市朝鲜族师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为全面掌握全市民族教育现状,推动全市民族教育全面发展,市民族宗教委员会多次会同市教育局民教办到大洼县朝鲜族学校,就师资结构、学生生源、隶属关系等实际问题进行了详细调研,针对该校在办学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制定了整改措施,并形成详实的调研报告,为全市制定“十二五”规划提供了民族教育决策依据。

    【宗教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辽委办发[2009]25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宗教工作力量。辽委办发[2009]25号文件下发后,市民宗委会同统战部组成联合调研组,利用半个月的时间,深入到各县(区)进行实地调研,在掌握大量第一手材料基础上,完成《中共盘锦市委办公室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盘委办发[2010]3号)文件的起草工作,经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后,下发至县(区)党委、政府。按照文件要求,各县(区)重新调整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县(区)、乡镇(街道)进一步完善 “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和“两级责任制”,修订《盘锦市涉及宗教领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宗教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得到落实。制定《盘锦市宗教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宗教工作职责。盘锦市机构编制办公室超额配置1名副科级宗教管理干部;盘山县设立民族宗教局,配备具有执法主体资格的专(兼)职宗教工作干部3名。大洼县、双台子区、兴隆台区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宗教工作干部(有的是借调)1名。乡镇(街道)党委明确1名副书记分管宗教工作,有3个宗教活动场所以上的重点乡镇(街道)设1名宗教干事,有宗教活动场所或信教群众较多的村(社区)设1名宗教工作信息员。县(区)宗教工作经费由过去每年0.5万元增加至5万元,并纳入财政预算。

    二、贯彻落实国家宗教局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部署“两个专项工作”。5月,国家宗教事务局贯彻《宗教事务条例》专题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盘锦市对贯彻“两个专项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制定《关于做好宗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和备案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规范管理试点方案》。召开各县(区)宗教工作部门领导以及负责宗教工作干部参加的宗教工作会议。会议传达国家宗教局贯彻《宗教事务条例》专题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以及省局领导的讲话精神,就贯彻落实宗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和备案、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 “两个专项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全市选出11处不同类型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试点,市、县(区)宗教工作部门数次到各试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检查指导,并于10月19日,在双台子区礼贤基督教堂和莲华寺分别召开现场会,统一标准,推动宗教活动场所“两个专项工作”的正常运行。

    三、加强制度建设,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对部分宗教活动场所建筑质量进行检测。为了确保信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宗教活动的正常化,从市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争取10万元专项经费,并委托市建筑质量司法鉴定所,从3月份开始,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对全市隐患比较突出的20处宗教活动场所的建筑质量进行检测,其中对8处宗教活动场所下达整改通知书。

    四、严格控制大型宗教活动的审批。为确保上海世博会期间盘锦市宗教领域的安全稳定,对大洼县新兴镇王家念佛堂开光活动安保工作进行检查,在提出6条意见的基础上,市民宗委会同县、镇等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办公,共同研究部署开光活动安保工作,动员其缩小活动规模。对“望海观”、“关帝庙”传统庙会安全工作,精心部署,严格控制规模;对筹备工作几年间无任何进展,并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上房念佛堂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全年共对3处达到登记标准的设立宗教活动场所颁发登记证。

    五、扎实有效地推进“争创活动”。为规范全市开展创建文明和谐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制定下发《盘锦市开展创建文明和谐宗教活动场所活动达标考评办法》和《盘锦市创建文明和谐宗教活动场所百分考评表》,并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规范宗教活动场所9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到达标考评公开透明、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和便于操作。各宗教活动场所按照“争创活动”的标准认真地抓好落实。经民族宗教委员会考核,已向辽宁省有关部门荐盘山县东郭基督教堂、大洼县唐家净住寺、市基督教“两会”和双台子区莲华寺住持释明圣,为全国“争创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六、协调解决宗教问题。兴隆清真寺动迁选址工作开始后,及时向市政府反映有关问题,上报《关于兴隆清真寺动迁选址工作的报告》,为确保兴隆清真寺动迁工作顺利运行和伊斯兰教界的稳定,提出建设性意见。针对双台子区振兴基督教活动点因动迁引起的集体上访事件多次与市动迁办、市信访局进行协商,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同时多次对张××等信访人进行耐心说服劝导,使其动迁条件降到合理水平。大洼县大洼基督教堂信徒反映该教堂负责人刘××、骨干成员董××借传教敛财问题。市县宗教工作部门和基督教“两会”相关人员研究解决处理该问题的原则方针,并制定出详尽的工作步骤。通过工作,相关人员对错误有一定的认识,使问题初步得到解决。

    七、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打击处理非法宗教活动。为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通过县(区)宗教工作部门进行的全面调查摸底,基本掌握私设聚会点情况,已进入到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的收尾阶段。在抵御渗透和打击非法宗教活动工作中,配合公安部门,对盘山县高升镇村民张海艳非法组织召开“基督教青年会”案进行查处。配合省市610办公室、安全等部门,对来自台湾的林××和加拿大的张×、李×3名“观音法门”邪教组织成员,受邀到盘锦进行非法传教活动问题进行限期离境的处理。8月份,会同有关部门对鹤鸣路市委东1号楼非法藏传佛教活动点进行查处。对参加聚会活动的信众进行批评教育,并没收部分宗教用品。9月份,会同有关部门,成功制止韩国人徐×、李×在兴隆台区创新街商西社区鹤呜楼北楼3—202室进行的非法传教活动,并收缴其从韩国带进的214本非法传教书籍。

    八、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通过培训、座谈、走访等多种形式,强化对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爱国主义教育。走访慰问宗教界人士。春节前夕,走访慰问部分宗教界人士,送慰问品和慰问金。指导市基督教“两会”举办基督教财务人员培训班。3月份,盘锦市基督教“两会”举办由全市基督教活动场所的财务人员和部分负责人80余人参加的培训班。培训班上,学习贯彻《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管理,促进场所管理的标准化和制度化,提出意见和要求。盘锦市会计事务所财会专业博士进行讲课,通过图文并茂的视听效果和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法规,认真讲解了财务管理工作课程,收到较好的效果。为青海玉树地震和甘肃舟曲泥石流灾区捐款超度。玉树地震和舟曲泥石流灾害发生后,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主动组织信教群众进行捐款,为灾区的人民献上赤诚爱心全市宗教界通过有关部门捐款30余万元。在玉树地震“七·七”祭日之际,全市52处佛教活动场所同时举行祈福法会,2 000余信众为玉树地震遇难同胞祈祷祝福。在佛、道教界开展文明上香活动。贯彻落实辽旅发[2010]6号文件精神,在佛、道教界进行广泛宣传,倡导开展文明上香活动,切实保护文化资源和生态环境。对市委领导的批示进行调研。按照盘委督字[2010]035号通知精神,会同市委统战部、市农机局,利用3天的时间,深入大洼县三角洲兴海村等地,对居住在兴海村的基督徒拟成立农业劳动合作队情况进行调研。通过走访和召集信徒座谈等形式,进行全面调查了解,并及时写出调研报告上报市委,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王德忠)

 

农村居民生活

    【农村居民收入】 盘锦市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支农惠农政策,积极深化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推进全面小康建设,农村居民增收渠道明显拓宽,在克服了粮食减产等不利因素影响下,农村居民收入保持强劲的增长势头,实现两位数的增长。农村住户抽样调查资料显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9 750元,比上年增加1 270.9元,增长15%。

    一、工资性收入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 466.9元,比上年增加480.9元,增长24.2%。其中:在非企业组织中劳动得到收入489.3元,比上年增加53.9元,增长12.4%。在本乡域内劳动得到收入1 819.2元,比上年增加327.4元,增长21.9%;外出从业得到收入158.4元,比上年增加99.7元,增长1.69倍。工资性收入较快增长的主要原因包括:乡村干部、乡村老师和行政事业单位的工资标准普遍提高,农村居民在非企业组织中劳动得到收入稳步增长,乡镇企业的蓬勃发展,吸纳了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农民从本地获得的务工收入随之大幅提高。劳动力工资标准不断提高,部分低技能、低要求的工种的力工工资由原来的每天60元左右,上升到100元左右,技术型工种如电工、水暖工每天能达到150元左右。

    二、家庭经营收入稳步增长。农村居民人均家庭经营收入6 283.4元,比上年增加623.6元,增长11%。第一产业人均纯收入5 149.4元,比上年增加416.2元,增长8.8%,其中:农业人均纯收入3 750.1元,比上年增加318.1元,增长9.3%, 2010年,因天气、病虫害等因素影响,水稻产量较上年下降幅度较大,人均水稻产量1 563.4公斤,比上年减少244.3公斤,按全年平均出售水稻价格2.43元/公斤测算,人均减收594元。虽然水稻产量下降,但是由于水稻价格较高,水稻出售价格比上年增加0.53元/公斤,人均增收828.6元,水稻种植使农民增收234.2元。另外,蔬菜及特色农业增收83.9元,牧业人均纯收入886.2元,比上年增加76.1元,增长9.4%,渔业人均纯收入511元,比上年增加20.4元,增长4.2%。第二、三产业人均纯收入1 134元,比上年增加207.4元,增长22.4%,其中:第二产业人均纯收入68.2元,比上年增加25.4元,增长59.5%;第三产人均纯收入1 065.9元,比上年增加182元,增长20.6%。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为农民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农村第二、第三产业表现出蓬勃的发展势头,在农村,从事工业、建筑业经营的农户逐年增多,商业、交通运输、服务业蓬勃发展。2010年,农村居民工业人均纯收入51.9元,比上年增加25.2元,增长94.1%;商业人均纯收入547.1元,比上年增加75元,增长15.9%;交通、运输、邮电业人均纯收入344元,比上年增加89.6元,增长35.2%,各行业都体现了较强的增长动力,非农产业的异军突起,对农民增收的贡献更加突出。

    三、非经营性收入增长可观。2010年,人均财产性与转移性收入999.7元,比上年增加166.4元,增长20%。其中人均财产性收入246.5元,比上年增加63.8元,增长34.9%。财产性收入的增长主要得益于城市建设的快速推进,土地征用补偿,农民出租房屋及机械的租金、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收入。人均转移性收入753.2元,比上年增加102.5元,增长15.8%。各项惠农政策的充分落实,农民实实在在的尝到了甜头。其中:人均粮食直接补贴收入260.3元,比上年增加15.3元,增长6.2%;离退休金、养老金371.1元,比上年增加121元,增长48.4%,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及医疗保障制度的实施,让广大农民更多的受益,使农村居民转移性收入快速增长。

    【不利因素影响农民增收】

    一、牧业生产资料上涨,牧产品价格低迷,牧业收益减少。2010年,农村居民人均用于购买牧业用饲料738元,比上年增加136.2元,增长22.6%,养殖成本大幅度增加,加上上半年猪肉价格低,挤压了农民增收空间。上半年的猪肉每公斤价格较2009年下降4元左右,生猪收购价格为每公斤9.5元左右,基本在盈亏点徘徊,农民养殖生猪积极性不高,养殖规模与数量锐减,多数养殖户亏损,直到下半年猪肉价格才逐步回升,年底上升至13元/公斤左右。

    二、自然因素影响对农民收入影响较大。农作物种植因受天气、病虫害等影响,产量下降,水稻种植尤为严重。2010年,农民人均稻谷产量1 563.4公斤,比上年减产244.3公斤。人均玉米产量214.4公斤,比上年减产52.7公斤,人均蔬菜产量261.8公斤,比上年减产17.8公斤,人均瓜果产量15.8公斤,比上年减产5.8公斤,农作物种植的减产,影响了农民增收。

    三、劳动力素质有待提高,制约劳务收入的提高。大多数务工农民仍然依靠体力获得收入,高级技术人员的比重并不高,因此农民的平均收入比较低。在广大务工农民中普遍存在着技能缺乏,自我学习能力较弱,接受培训的机会少等现象,制约了劳动力素质提高。(席思敏  姚光明)

 

人口和计划生育

    【人口计划完成情况】  年内,全市出生9 347人,自然增长4 348人;人口出生率6.83‰,自然增长率3.18‰;出生人口性别比105.47,人口计划指标完成良好。

    【人口统筹机制】  各级党委、政府将统筹人口发展逐步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中,人口发展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地位进一步加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相关部门主动将人口计生工作与本部门工作对接,加大主流媒体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打击“两非”行动,携手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军地“双管双助”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成效显著。

    【人口计生综合改革工作】  市委、市政府相继下发《关于加快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人口计生综合改革创新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从全局战略高度阐述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出创建示范市、县(区)的目标任务和措施。2010年盘锦市顺利通过省级评审,被命名为全省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市。大洼县和双台子区被命名为综合改革示范县(区)。

    【计划生育民生工程】  2010年,分别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特别扶助投入79.22万元和97.44万元,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对象分别1 100人次和812人次;城镇双无业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107.28万元;符合再生育条件自愿献标夫妇的奖励政策全部兑现,发放15.13万元。幸福工程和生育关怀行动取得成效。

    【公共服务体系】  盘山县、大洼县两区均达到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区)标准,其中3个县(区)在全省率先进入国家级行列。3个乡级服务所被评为省级示范站(所)。48个乡(镇、街)达到市级先进乡(镇)、街标准,333个村(社区)达到先进村(社区)标准,实现优质服务基本覆盖。免费避孕药具服务网上“一点通”和2 127个免费避孕药具发放点遍布城乡各个角落。

    【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  市、县两级人口计生部门机关局域网均已建成。启用统计口径为全员人口网络版的《辽宁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全员人口信息变更率、综合统计准确率均达到95%以上。县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启用“全国计划生育药具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并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联网。市人口计生网站和计划生育协会创业服务网发挥了服务窗口作用。流动人口PADIS集成工作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工作顺利完成,环渤海流动人口区域“一盘棋”的工作格局正在建立。

    【宣传教育】  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蓬勃开展,人口理论教育、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生殖健康知识等全面普及,宣传教育活动丰富多彩,上至领导干部,下至普通群众,实现人口计生宣传教育的全覆盖。家庭健康促进计划项目工作进一步提升服务网络的工作水平,村级“家庭健康指导室”达到14%。人口大讲堂、人口计生中心户等活动载体共同发挥作用,帮助广大育龄群众逐步树立起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

    【依法行政】  开通“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开展便民维权活动,畅通便民维权渠道。阳光计生行动推进村务公开、政务公开和行风建设,增强人口计生工作的透明度。加大违法生育案件查处和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下发《盘锦市对党员、干部、职工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处分、行政处罚的实施办法》,加强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努力探索信访案件排查和预警机制,省级以上转办的信息事项回复率均达到100%,信访案件结案率、息访率均达到95%以上。连续多年无计划生育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发生。

    【机构和队伍建设】  市、县两级人口计生部门增设流动人口管理机构。以盘锦市作为全省唯一的国家级职业化队伍建设试点市为契机,建立人口计生干部职业化培训基地。启动生殖健康咨询师、育婴师培训考试工作。科技、药具、政法等岗位实行持证上岗,通过举办讲座、开展培训、岗位练兵、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提高各级人口计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刘凤君)

 

消费者权益保护

    【概  况】  2010年,开展商品和服务质量系列整治行动,检查食品经营户17 000余户次,查处无照经营40余户,查扣假冒伪劣食品7 500余公斤。对城市供暖市场等新的消费领域进行专项检查,责令供暖企业对部分供热设施进行了更新、改造,并为达不到国家标准温度的101户用户退回了部分取暖费用。开展美容美发行业专项整治,检查美容、美发业户446户,查处虚假促销等违法行为8起。送法下乡全面铺开,维权讲师团成立运行,被媒体评为经验信息,市委书记对此作出重要批示。12315维权体系建设不断强化,共受理消费咨询申诉、举报12 000余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200余万元;全市“一会两站”总数达550家,已经连续6年与主流媒体联办消费维权和“天天3·15”等栏目。食品安全可追溯机制有效建立,初步形成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的监管常态。“消费维权”工程被评为市直机关最佳实事,有关做法在全省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上交流。(杨  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