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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2012年)

发布时间:2015-08-18 信息来源:盘锦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浏览次数:246

发展计划

【资金争取】全年对上争取资金达到18.7亿元(与相关部门分劈后为10.5亿元)。其中:争取沿海经济带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5.6亿元,占全省资金的34.7%;争取农业基础设施资金4.9亿元、农网改造资金2.4亿元、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资金1.1亿元,均创历史最高水平;市公共交通利用世行贷款项目通过世界银行正式鉴别,获得贷款额度2 000万美元。湿地保护项目通过法国开发署考察评估,额度调增到3 500万欧元;为长春石化基地进口设备减免进口关税近1亿元。15亿元建设投资债券(三期)成功发行;兴隆台区15亿元城投债券完成了申报获批工作。

【项目管理】项目综合协调推进工作。继续坚持对全市重点实施项目推进情况实行月调度、月通报和季度分析制度。制定《2012年下半年全市开工和竣工项目核查工作方案》,派专人每月两次深入县区、经济区对开竣工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加大对重点项目投资完成情况、重大项目集中开工情况的综合调度和协调推进工作,刊发《项目进展动态》。协调组织全市重大项目集中开工活动2次。其中,3月23日在辽滨沿海经济区举行的全市重大项目集中开工活动筛选了67个项目、计划总投资2 381亿元,仅次于沈阳、大连,排在全省第三位。9月28日协调组织了盘山县和双台子区总投资近65亿元的10个重大工业项目开工仪式活动。根据蹇市长要求,按照产业、开工、签约和区域不同角度划分,分别形成《盘锦市2012年县区、重点经济区及市直投资亿元以上项目情况表》。做好全年项目工作综合调度分析,科学制定项目工作考评工作方案,做好全年相关考核评价工作。2012年底,全市亿元以上项目新引进135个,新开工项目160个,竣工项目85个。不断完善招商推进机制。多次形成招商推进意见,发至各招商局,进一步明确各专业招商局招商的主攻方向和责任目标,先后10次将招商局招商进展推进情况形成送阅件上报给市长蹇彪审阅。协调组织市直招商局参加深圳招商活动和湿地旅游周活动,包括制作服务业招商推介材料,协调经信委、外经贸局联合印发落实“赴珠三角开展招商活动安排和要求”,组织县区、经济区和市直招商局对接深圳招商项目等。8月份市招商中心成立之后,市直8个招商局新签订合同项目5项,总投资近73亿元。做好兵器石化产业园项目环评协调推进工作。支撑项目环评报告编制的要件已完成49项工作,有29项工作正在加快推进,力争在11月底上报国家环保部。

【综合协调服务和体制机制创新】深入开展规划编制工作。高标准完成《盘锦以港强市发展规划纲要》、《盘锦市2012—2015年服务业发展重点工作规划》等编制工作,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狠抓“四个一批”,强化对全市重点项目跟踪、调度和分析制度,有力推动全市项目建设和投资工作迈上新台阶。强化经济运行调度分析工作。针对严峻复杂经济形势,及时形成企稳回升实施工作方案,建立主要经济指标半月调度分析、通报制度,促进全市经济全面实现企稳回升,主要经济指标继续走在全省前列。创新招商引资机制。协调相关部门整合原有招商局形成3个招商中心。强化招商引资调度,完善招商推进机制,招商引资效果显著。推进辽东湾晋升国家级开发区工作取得重大突破。引进人力资源和吸纳人口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制定引进人力资源和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意见,认真落实引进人力资源相关政策,新引进人力资源10万人。积极开展“全国资源型城市转型示范市”争取工作,已得到国家和省的初步认可。医改工作扎实推进,全面总结三年医改工作,盘锦大病保险经验和做法,受到省医改办好评,经验在全省范围内得到推广。加强经济运行分析,促进全市经济快速增长。加强重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形成《盘锦经济社会发展图鉴》、《重大项目推进情况汇报》等多项专题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信用体系建设与整合信用资源】 全力以赴抓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整合信用资源。成立盘锦市信用中心,建立全市信源单位绩效考核机制,并纳入到年度市政府对各部门考核指标中,完善信用数据征集标准,先后完成34家信源单位的数据征集共156 694条,与省信用中心完成三次数据交换,取得丰硕成果,圆满完成省对市绩效考核指标。市级信用报告审查工作已经展开,成立信用报告审查工作组,建立信用报告审查工作流程和制度,并完成首批共6家企业信用报告初审工作。盘锦市信用数据管理平台建设通过了由市发改委组织的包括省发改委信用处、省信用中心等专家组成的专家组的全面验收,正式投入使用。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展开,在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企业良好行为267条,个人良好行为23条。加强合作,推进网络媒体宣传。加强信息服务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各个阶段中心工作和市领导调研课题,把握重点,反映热点,挖掘亮点,编发专题性《决策信息参考》27期。围绕国家各部委下发的规章制度、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等宏观经济信息内容,编发《宏观经济要参》48期,给市领导提供宏观经济监测预测信息。以国家经济新政策、新动态,领导人重要讲话、国际油价等编发提示性信息,共完成《经济要讯》48期。充实更新“盘锦市经济信息网”、“信用盘锦”网站信息16 000余条;完成在“环渤海区域信息网”栏目上传盘锦新闻信息950条、项目信息80条;走访企业104家,链接企业网站7家,获得企业资料230条,并在盘锦经济信息网发布宣传。


经济运行

【经济运行概况】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六届全会以来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坚持“向海发展、全面转型、以港强市”的总体要求,以推进工业化和工业新型化为目标,着力开展“工业年”活动,转变职能,强化服务,开拓创新,迎难而上,全市工业经济实现平稳快速增长。全市工业增加值实现810.1亿元,同比增长12.8%,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63.3%,同比提高0.7个百分点,工业化水平大幅提高。

【经济运行工作进一步系统化】 建立市、县区、园区、企业为一体的运行监测网络,重点对北方华锦等68户企业进行动态监测。同时,每个班子成员包扶一个工业园区,定期走园区、进企业,分行业展开调研,先后开展石化行业、装备制造行业、轻工建材行业调研,并组织百名经信干部走进千户中小企业大调研活动,深入实地调查了解企业的发展情况,建立中小企业数据库,入库企业达到3 327户;企业经营管理和技术人才数据库,入库人才1 049人;人才需求情况数据库,重点企业人才需求总量达9 000余人次。每月分别召开一次全市和工业系统运行分析会,准确把握行业、重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项目投达产情况。

【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生产要素问题】 年内,重点解决北方沥青、富腾热电等10余户企业电力需求问题,北方华锦等3户企业的铁路专用线改造问题,帮助振兴生态造纸、康泰塑胶、跨克石油装备等8户企业技术中心晋升为省级,申报陆海研究院9 000米海洋钻机、天意DQ—40LHTY—X斜直井交流变频顶部驱动钻井装置、杰事杰连续玻璃纤维增强聚丙烯结构板材等23个产品并获得省级新产品奖,组织企业参加了中国东北及环渤海地区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展洽会、渝洽会等20次专业展会,帮助企业开拓市场。为盘锦和运新材料有限公司、辽宁振兴生态纸业有限公司、辽宁华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奥马漆业有限公司、辽宁兴海制药有限公司、盘锦大禹防水科技有限公司、盘锦鑫田管业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争取各类产业发展资金1.13亿元。制定《盘锦市网络信息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和《盘锦市网络安全检查办法》,抓好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大力推进企业数字化建设,规模以上数字企业已达到49户。

【工业五项工程稳步推进】 推进企业提升工程。2012年,新增主营业务收入超百亿元企业 2户,总数达到5户,分别是辽河油田、北方华锦、辽河石化、北方沥青、北方沥青燃料公司,新增企业占全省新增企业的28.6%;超百亿元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的49.5%。2012年,新增超十亿元企业10户,总数达到17户,新增企业占全省新增企业的16.7%;超十亿元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的14.2%。推进项目工程。全年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40.8亿元,比上年增长29.7%,全年新开工亿元以上工业项目88项,其中:10亿元以上项目23项,竣工投资亿元以上工业项目52项。制定《盘锦市引进工业项目审查备案管理办法》,对2011年以后20个新签约的工业项目进行审查,共退回工业用地11.2公顷。

推进产业集群工程全力推进世界级石化及精细化工产业基地和国内领先的装备制造业产基地建设,编制完成了《盘锦市建设世界级石化及精细化工产业基地规划纲要》,《盘锦市建设国内领先的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基地规划纲要》正在编制中。辽东湾新区、盘锦经济开发区晋级为国家级石油化工、装备制造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成为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到2012年末四大产业集群实现主营业务收入总量达到1 550亿元,石化及精细化工产业集群成为全省第一个超千亿的产业集群。

推进企业并购工程共完成并购项目5项。其中海外项目2项,省外项目3项。辽宁瑞达石油技术有限公司并购印度尼西亚瑞达石油技术公司,属于并购海外科技型项目,合同金额85万美元,占98%股份,年内已签定并购合同,支付并购款30.11万美元(全额)。盘锦义朋石化有限公司并购青岛海化能源有限公司,属于并购省外非科技型项目。合同金额650万元,占70%股份,年内已签定并购合同,支付全额并购款。盘锦中天石蜡化工有限公司并购徐州联德起重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属于并购省外非科技型项目,合同金额102万元,占51%股份,年内已签订并购合同,支付全额并购款。盘锦和运新材料有限公司并购俄联邦直属企业“列别杰夫合成橡胶研究院”,属于并购海外科技型项目,投资3 126万美元占51%股份,年内已签定并购合同,并支付全部并购款。盘锦恒生塑材改性制品有限公司并购合肥市金茂隆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属于并购省外非科技型项目,合同金额500万元,占51%股份,年内已签订并购合同,并支付全部并购款。

推进节能降耗与淘汰落后产能工程。组织企业申报2012年国家节能奖励项目资金。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电气节能技术改造等5个项目获得中央财政节能奖励资金,获得444万元资金支持,项目年可节能2万吨标准煤。组织企业申报省节能专项资金,盘山新城热力有限公司等6个项目获得省节能专项资金330万元,这些项目年可节能6.38万吨标准煤,处理利用粉煤灰8.4万吨、废旧轮胎1.71万吨。淘汰了春城造纸、金山水泥、大洼同泰耐火材料厂、热电水泥厂等10户企业305台(套)落后设备。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0%。

【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健全政策保障体系,出台《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贷款担保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创业种子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关于支持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小微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开展融资服务活动,2012年开展“金融服务进园区”等多种形式的银企对接活动5次,为19户企业投放贷款14.1亿元,为17户担保机构和争取担保风险补偿专项资金836万元,为14户中小企业和服务机构争取发展资金860万元。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启动了盘锦市中小企业“窗口”服务平台建设,指导两县建立中小微型企业创业辅导(孵化)基地,为中小微型企业提供信息服务、创业辅导、政策咨询和法律援助等服务。健全企业科技创新服务体系,15个产品(技术)被认定为省“专精特新”产品(技术),推荐78户企业为省创新型中小企业。

【经济合作】 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组织宁波、上海、深圳等大型域外商户及到盘进行经贸洽谈,强化对县区、经济区招商工作的考核推进,引进河北胜友橡胶、武汉海德鑫化工、忠旺铝业、陕汽金玺、华润电力等一批重大项目落户盘锦市。2012年引进内资444.1亿元,增长64.2%,增速排在全省第一位。积极帮助企业开拓市场,组织国内区域经济合作活动参会参展18次,在提升盘锦市企业和名优特色产品知名度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自主招商引资取得新突破】 集中优势搭建大招商格局,组建2个石油化工招商分局、1个装备制造招商分局、一个海洋工程招商分局、1个轻工招商分局共5个招商分局,公开招聘了20名招商人员,并实行严格的优胜劣汰机制。瞄准世界500强、行业世界100强、国内500强、上市工业企业及行业龙头企业,围绕园区定位和产业集群招项目,每月至少开展2次“走出去”招商活动。累计洽谈对接280余户企业,总投资15亿元的保定东升纸业生活用纸、总投资10亿元的武汉海德龙10万吨/年醋酸仲丁酯和10万吨/年丙烯酸酯、总投资3.5亿元的安徽合力工业车辆北方(盘锦)基地3个项目开工建设;总投资10亿美元的美国AP公司空气产品、总投资60亿元的汇福集团(盘锦)粮油食品加工及物流基地项目签约注册;跟踪推进30余个亿元以上工业项目。


物价

【概 况】 按照全省2012年物价工作会议精神,结合盘锦市实际情况,制定《盘锦市2012年度物价工作要点》。对全市价格工作实行目标管理量化考核,专门下发考核文件,6个大项、37个子项多角度全方位对物价工作给予综合评定,全面完成全市的物价管理工作。

【强化价格监测和预警】 按照辽宁省局物价工作部署,重点加强粮、油、肉、蛋、菜等主要农副产品价格监测和动态分析,及时、准确地对33种主要副食品价格进行日监测、日上报。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变化,特别是百姓日常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化情况,每季度对主要副食品价格进行监测分析,敏锐捕捉价格变化中的苗头性、倾向性和趋势性问题,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及时公布涉及群众日常生活的必需品价格信息,引导合理定价,提高市场价格透明度,稳定社会通胀预期,引导百姓理性消费。并对全省10月份普遍上涨的食用油价格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全市食用油市场价格平稳运行。选择重点品种如成品油、蛋鸡等展开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成品油提价对我们的影响及建议》、《蛋鸡养殖成本上涨调查》。全年上报价格监测分析40余篇,被省局采纳5篇。全年CPI累计同比上涨2.6%,比全省平均水平低0.2个百分点,CPI指数全年涨幅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稳定重要农副产品价格】 贯彻落实国家2012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政策。2012年国家公布最低水稻收购价三等每市斤1.40元。盘锦市市场收购价格为每公斤3.30元—3.50元,新大米每公斤5.00元。

【加大价调基金征收力度】 按照年初市政府工作部署,加大了价调基金的征收力度。全年价调基金征收总额6 370万元,为政府调控市场,稳定物价提供了强有力经济支撑。

【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为落实国家和省各项涉企、涉农收费政策,深入各有关部门及县区督促检查,保证国家各项减免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完成辽宁省物价局部署的各项专项调研工作。全面落实《辽宁省收费年度审验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完善收费年审制度,在收费年审工作中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进一步规范收费单位的收费行为,有效地防止乱收费。认真完成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报告工作,并及时统计上报省局。

【清理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 根据国家和省现行规定,全面清理本地区经营服务性收费。提出保留取消等意见,并及时上报省局。无违规制定收费项目和标准。完善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

【继续推进水价改革】 2007年,开始执行阶梯水价,即居民每户月用水9立方米以内1.85元/立方米,每户月用水9立方米至15立方米加价50%,每户月用水量15立方米级以上加价1倍;非居民超定额用水加价。2008年,制定盘锦市加强农业用水价格管理办法,农业用水收费实行公示。2012年,市物价局对市自来水总公司经营情况调研,将根据调研结果,在分析、测算基础上提出符合全市服务业用水与工业用水同价的加权平均方案。

【推进环保收费改革】 进一步完善城市污水收费制度。按照省局要求,对盘锦市四个污水处理厂确定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并已征收。建立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已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民用液化气价格监管】 民用液化气严格执行省物价局规定本地进加价率12%,外地进加价率20%的加价率政策。从年初至今购进价格基本稳定,目前加气站主要从锦州、抚顺进气,价格在每吨6 800元,市场零售价每罐90元—100元(13公斤/罐), 从三月份起每月向省局价格一处电话汇报。

【汽车客运站收费行为的监管】 按照辽宁省交通厅、辽宁省物价局《关于印发辽宁省汽车客运站旅客站务费审批办法的通知》(辽交运发〔2005〕85号)精神,坚持每季度对盘锦市两家汽车客运站开展一次服务项目、服务收费和服务质量的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纠正。通过定期检查,促进了盘锦市汽车客运站的服务质量。

【医药价格监管】 强化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及时转发国家、省有关药品调定价文件,并予以监督实施保证文件落实到位。县以下医院执行基本药物零加价。严格执行省中标统一最高零售价格政策。盘锦市第一人民医院、辽河油田中心医院、天龙药业、恒昌隆药业、成大方圆等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每年6月将出厂价、成本、销售价、国家规定最高零售价格情况上报省局价格二处。价格公开、公示制度,住院一日清单,各医院价格利用电子屏幕、公示牌、公示板上墙等方式公开收费,让百姓清楚交费标准。

【教育收费监管】 加强市内中小学和高中(中职)收费监管。6月会同教育局和市财政局印制《中小学校高中教育收费公示表》、《学生家长收费通知单》并印发各校,经审查无违规出台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开展民办学校收费成本调研测算工作,提高了民办教育收费决策的科学性。开展学前教育收费情况调查。通过调查和了解查找出学前教育收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规范学前教育收费等管理意见,并形成调查报告上报省局。为出台辽宁省学前教育管理办法提供准确基础信息。

【房地产价格监管】 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价格管理,确保落实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各项价格优惠政策实施强化价费管理,规范商品住房入住环节和交易环节收费,严禁在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以外加收各类配套建设费用。商品房销售实行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住房交易收费实行目录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布,全面推行商品住房“一套房一标价”。

【旅游价格监管】 规范游览参观景区门票及景区内交通服务价格管理。全面推进景区门票价格公示和相关服务收费公示制度,按分级管理要求,公示牌全部由市县物价局监制,“12358”价格举报电话及相关减免政策全面公示。

【停车场收费监管】 根据省局《辽宁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结合盘锦实际制定了《盘锦市停车场收费实施细则》。依法合理制定盘锦市停车场收费标准,规范了停车场收费行为,停车收费均已办理收费许可证,做到“一点一证”并实行了收费公示。

【价格监督检查】

一、集中开展节日市场价格检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开展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节日市场价格检查。出动检查人员136人次,检查商贸流通企业77家、地区客运线路15条,旅游景区3家,查处价格违法案件4件,分别予以罚款和责令退还多收价款的行政处罚,对部分违规行为也给予提醒告诫,确保节日市场价格稳定。

二、围绕解决民生价格矛盾,开展重点领域价格收费检查。(一)开展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收费政策落实情况及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相关收费专项检查。在醒目位置公示“绿色通道”优惠政策,并设置“绿色通道”专用标识标志,引导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优先快速通过。(二)涉农价格与收费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全市共成立5个检查组,出动检查人员130人次,重点对全市范围内的水利部门收费、农村中小学收费、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价格开展了检查。切实保障惠农政策落实,促进农民增收。(三)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确定由市检查组会同两区检查组负责主城区、两区检查组负责主城区周边、两县检查组负责各自辖区的组织架构。采取先房产主管部门调研,后暗访、巡查、直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盘锦市所有在售楼盘进行全面排查,共检查在售楼盘67家,检查覆盖率100%。(四)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大检查。配合省检查分局,分别到辽河油田中心医院、盘锦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医疗收费大检查。经过两个月时间的检查,分别查出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涉案金额为87万余元。已收缴2万元,其余的正在处理中。全市共检查1 256户,其中市本级316户,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46件,查出违法所得金额550.3万元,退还用户161.5万元,收缴财政38.9万元,经济制裁总额200.5万元。

【畅通民意诉求渠道】 结合“5·15”政策咨询日和“12·4”法制宣传日,开展对《价格法》和省人大新颁布的《辽宁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并现场为群众解答咨询、受理举报。2012年,全市价格举报中心共受理各类价格收费咨询、举报投诉420件,其中价格违法举报案件46件,辽宁省纠正不正之风办公室转办的案件7件(五星级优秀件4件,四星级案件3件),市政府转办11件,及时率、满意率均为100%,全年评分均为100分。电话投诉21件,来访投诉7件,办结满意率100%。投诉的行业主要包括:房地产行业、交通运输行业、物业及风景区门票等价格问题。依法退还多收消费者的钱款131.3万元,罚款1.5万元。市物价局连续六年走进“行风热线”直播间,向广大听众介绍市物价局的工作职能,重申向社会公开发表的行风承诺,并就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与广大听众朋友进行交流,当场耐心细致的解答和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物价问题11个,维护了消费者价格权益,收到较好的社会反响。

【转变物价工作职能】

一、强化服务意识,抓好窗口服务。对来局办事人员热情接待,做到“来有迎声,走有送声”。下去调研办案,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不良现象发生。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耐心解答群众咨询,给投诉、咨询者满意答复。

二、完善服务范围,积极推进“价格服务进园区、进企业”。之前工作重点多集中在两县两区、忽略了两大经济区和重点经济园区。年初以来,全局重点对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区经济和高升经济区等几个经济园区进行业务对接,深入企业调研,主动上门服务,听取有关单位对物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企业排忧解难办实事。

三、真心沟通,争取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百姓支持理解物价部门的工作。如价调基金征收工作的全面铺开,征收面宽,各科室的工作职能交叉等,给企业增加较大负担。对此,市物价局重新调整工作,划分职能。下企业调研调定价,所涉及的科室共同深入现场办公,一次性解决问题,深受企业的好评。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中省直驻盘各单位、市直各部门、各经济园区发送征求意见卡,同服务对象及时沟通,耐心听取对物价工作的意见,取得他们的支持与理解。

【减轻不合理负担】

一、按照《辽宁省政府关于支持微型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辽政发〔2012〕19号)文件规定,市、县、区物价部门共同落实清理工作。此次中央免征税费涉及本市工商局等6个部门、24个收费单位、企业注册费等收费项目6个,全年减轻盘锦市微型企业不合理负担1 020万元。

二、按市政府要求,针对8月份出租车业主集体上访反映本市出租车燃气气瓶改装费过高问题,给予高度重视,认真处理,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局领导班子先后召开三次专题会议讨论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对出租车业主反映辽宁正丰实业有限公司的燃气车气瓶整改费过高问题进行实地调研,当场对出租车气瓶进行拆卸安装,经过成本测算和成本监审,为政府研究确定安装收费标准提供了可靠依据,并明确此项收费不属垄断收费。只要有省质监局资质,各企业均可以安装,也可到外市改装。很快平息了此次上访事件。出租车业主非常满意,市领导对物价部门的工作给予较高的评价。

【成本调查及监审】

一、以农产品成本调查为重点,开展对农户种植意向、农户存粮和农资购买等专项调查,并撰写出《2012上半年盘锦市水稻成本预测及分析》、《生猪饲养成本及收益情况》等18篇有价值的调研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了大量详实的基础数据。

二、规范价格成本监审工作,根据国家发改委42号令,制定统一监审文书格式,全年共开展成本监审21项,定调价前监审17项。

【涉案物品价格鉴证】 2012年,价格认证工作领域不断拓宽,截至11月30日,共完成涉案财物、车辆定损及价格认证156件,鉴证金额830.34万元。较好地完成价格鉴证、价格评估行政许可和双认定工作,全年无上访案件发生。在一周时间内,完成辽东湾新区公安分局和辽河口经济区公安分局所委托的价格认证业务,鉴定金额4.29万元和20.6万元。


审计

【概 况】 2012年,全市审计机关共完成216个审计项目,查出违规及管理不规范金额204 440万元,执行审计缴款951万元,核减工程造价为政府节约建设资金5 756万元。 提交审计信息98篇,被批示、采用65篇。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 完成辽滨沿海经济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辽河碑林仿清古建项目、盘锦北站站前广场及道路工程、辽河风光带北岸绿化工程、城防北岸风光带堤顶路面工程等37个项目的造价决算审计和辽滨沿海经济区拆迁补偿项目资产评估复核工作。发现工程施工等单位存在多计工程量、高套定额、多计工程取费和税金等问题,审计核减工程价款结算额5 756万元。完成盘锦大学建设项目、盘锦市体育中心工程项目的跟踪审计,发现盘锦大学建设项目存在建设资金未到位20 300万元、桩基础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先行开工、未经批复调整概算等问题。对上述问题,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有效整改。

【社会保障资金审计】 根据审计署的统一部署,市审计局,自1月中旬至4月中旬,对全市各县区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运行状况进行了全面审计。本次审计涉及到社会保险资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社会救助资金(城市及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自然灾害救助)和社会救济资金(儿童福利、老人福利、残疾人福利)等共十二类28项,审计重点2011年度,诸多事项涉及到2005年至2011年7个年度。先后对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财政等部门以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等单位进行重点审计,并延伸调查32家企业、20个村(居)委会和8家医院,对有关情况追溯到以前年度。通过审计,客观反映出全市各县区自2005年以后社会保障工作在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改善民生和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同时揭示出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在资金筹集、管理、分配、使用以及政策执行和运行机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较为客观地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分析了存在问题的原因,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审计建议,为党委政府提供了真实可靠的决策依据。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提请各县区人民政府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了有效整改。

【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 年内,市财政部门具体组织的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市卫生局等9个市直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2011年度住房公积金等6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重点审计。审计发现本级预算执行中存在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不具体、借出财政资金未及时清结、虚列住房公积金补贴支出、处置抵债资产变现盈亏未计入公积金收益、部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超出规定标准、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拨付滞后影响使用、林业专项资金滞留未下拨并在建设单位挂账未使用等问题,违规金额8 300余万元。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市审计局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的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认真整改。截至2012年末,除个别单位由于政策原因或涉及以前年度的遗留问题尚未全部整改到位外,其余问题均已得到纠正或采取相应整改措施,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已上缴财政资金649.3万元,归还被借用的财政资金及专项资金4 438.44万元,已转入专户中核算的资金799.6万元,纳入规范核算的资金2 200万元。

【经济责任审计】 根据市委组织部委托,市审计局2012年共完成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35户。查出石山种畜场对外投资不良,投资款2 300万元无法收回;市供热管理办公室对政府投入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程4 134万元项目未进行工程招投标;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未上缴改制企业职工养老统筹基金结余75.85万元等问题。执行审计缴款75.85万元。查出石山种畜场、羊圈子苇场、市新华书店等企业亏损及潜亏23 656万元;债权21 014万元、债务46 392万元清理不及时,形成呆死账等问题。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审计建议,对存在的部分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专项审计和财政决算审计】 完成2011年度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审计,查出农机补贴资金130万元未下拨、秸秆养牛建设项目购置设备46.9万元未计入固定资产、有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到期未收回649.5万元等问题。完成全市2011年度海洋渔业专项资金审计,查出盘山县海洋与渔业局应缴未缴海洋渔业资源补偿费40万元等问题。完成全市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专项审计调查,揭示出由于县城和镇政府所在地学校学生不断增加,出现了新的结构失衡和教育资源紧张及部分农村家庭教育支出增加等问题。年内,完成对盘山县政府、兴隆台区政府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揭示出县区政府存在的应缴未缴预算收入、超范围使用残疾人保障金以及财政资金外借未及时清结等问题,违规资金2 219万元

【临时审计】 年内,完成全市农发行不良贷款审计调查和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融资和经营管理情况的审计,已向市政府提交出审计结果,执行审计缴款174.8万元。完成对市第一、第二、第四、第六人民医院截至2012年4月末的资产负债、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根据辽宁省审计厅部署,完成对辽阳市政法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债务审计,核减债务额1 775万元,查出项目超概算6 507万元、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2 292万元、未及时计入固定资产20 606万元。按照辽宁省审计厅部署,完成对盘山县、双台子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原理事长都××和原主任韩×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查出违纪违规金额27 211万元。开展对2012年全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


工商管理

【概 况】 2012年,盘锦市工商局深入持续开展“服务、执法、维权、考评”体系建设,在服务发展、规范竞争、保障民生、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均取得较好成绩。2012年,全市已登记注册内资企业12 119户,外资企业425户,个体工商户71 05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774户。全市拥有注册商标2 660件,驰名商标6件,省(市)著名商标119件。

【服务发展效能】 全市工商系统优化与县(区)、经济(园)区的对接联系,通过选派联络员进驻园区、完善窗口服务,全力落实工业年活动和五大产业集群发展需要,促进园区招商引资和项目落地。品牌战略工程实现新突破。继“盘锦大米”之后,“盘锦河蟹”成功注册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以提高水稻、河蟹、果蔬、畜禽等特色产业效益为重点,指导签约农业订单4.89万份,组织订单签约会22场,培育订单农业特色产业基地7处。搭建信息化银企对接平台,办理抵押登记117件,帮助各类经济主体融资47.5亿元。通过与人力资源部门的沟通协调,举办用工洽谈会8次,向社会提供各类就业岗位671个,新建就业培训、安置、见习基地16个,实名安置就业再就业4 897人次。

【监管执法】 加大对涉及文化出版、通讯器材等民生领域的监管力度,查处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69件。粮食、危化品、建筑安装、金融、通信、医疗、运输等市场专项整治成果显著,查处各类违法案件61件。全市农资业户建档实现100%,抽检肥料105批次,查处涉农案件195件,提供咨询和援助800余人次,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查处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100余件,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制度逐步完善,查处违法广告案件43件、合同案件42件。市场管理、食品安全监管、校园周边及网吧整治、营造创城氛围、个体私营业者文明诚信经营等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协助公安部门破获2起特大网络传销案件,摘掉“全国传销重点地区”的帽子,被辽宁省打击非法传销办公室授予“无传销市”。

【维护消费者权益】 2012年,全市家电、建筑装饰材料、成品油等16类重要商品动态监管建档率达95%以上,对成品油、电线电缆、珠宝、建材、日用陶瓷等460批次商品进行质量监测。完成24个品种、290个批次食品质量抽检,开展酒类、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油等专项整治行动10余次,查处违法案件140余件。将商品房、商场、汽车销售与维修、物业、装饰装潢等重点行业纳入整治范围,规范不平等格式合同100余份。全市首批128家消费维权服务站陆续建立,受理各类消费诉求11 608件,发布典型案例分析和消费警示100余条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工商管理干部履职效能】 不断加强专业化教研团组建设,通过技能竞赛强化业务培训覆盖面,全系统组织各类培训70余期,参训人员达3 500余人次。开展各类监察80余次,开展廉政专题教育10余次,查找廉政风险点224个,制定防控措施197条,申报个人收入93人次,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500余人次。以开展“亮身份、比服务”和“精神状态大提升”活动为载体,认真查找“浮庸散奢”机关作风问题。市局继续荣获省级文明标兵机关荣誉称号,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社会综合治理、双拥工作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工作单位,全系统先后有1个单位和1人荣获省级荣誉称号,11个单位和15名同志荣获市级荣誉称号。依法行政和普法教育工作成为全省工商系统典型。20余篇调研论文荣获国家、省(市)级殊荣,新闻发稿率位居全省系统前列。


统计

【概 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把建设“企业一套表”为核心的四大工程作为推动“十二五”统计建设与发展的重要抓手,积极主动服务。全年深入基层调研120人次,撰写调查报告25篇,统计信息化建设取得较大发展,与辽宁省统计局数据中心光纤互联日臻完善,充分实现信息共享。举办统计人员从业资格培训班6期,1 000余人参加统计上岗培训。认真组织全市统计资格考试工作,122人参加考试,及格率达30%。全年各专业科举办基层统计培训班12次,培训面达95%。联网直报和用价格指数紧缩法代替不变价计算工业发展速度进展顺利。严把报表审核关,建立健全年报数据评估责任制度,及时、准确,全面反映全市国民经济运行状况。统计信息,咨询,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年内编印《盘锦统计分析与信息》75期,为相关部门提供信息171条。按时编辑出版2011年《盘锦统计年鉴》。面向社会和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服务200余次,配合市委组织部和人事部门完成对各县区、各部门领导班子的年度考核工作。科学部署,周密安排盘锦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各项准备工作,盘锦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开发利用取得可喜成绩,“三资”企业网上年审,交通运输业能源调查、成本费用调查进展顺利。全市农产量调查,组织满意度调查、社会安全感调查、服务业调查,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调查等18项调查任务圆满完成。 (齐 哲)

【信息化建设】

一、网络建设。按照省统计局的部署,利用省政务网专线,实现了与省统计局10M光纤的互联。带宽的增加,有力地保障了网上直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设备更新。为了满足服务业调查工作的需要,升级计算机10台,并对机房和部分设备进行了更新改造。

三、人员培训。针对“一套表”网上直报系统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年内进行了三次培训,数据中心也多次到现场指导企业上报和网上业务处理工作。 (数据中心)

【统计执法检查】 全面推进统计依法行政。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进一步提高统计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能力和水平。年内,围绕年初制定的重点检查指标对全市271家单位进行统计执法抽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36起,并对36起各种类型的统计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结案率100%。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帮助基层解决存在的问题。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 2012年,共有320人参加考试,并取得从业资格证。为方便统计系统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在市统计局内部网上设置宣传专栏。12月8日,在全市开展新《统计法》集中宣传日活动。利用电视游动字幕全市范围内进行两天的统计法制宣传,各县区利用政府的大屏幕播放统计法制宣传口号。同时利用手机短信的方式进行普法宣传。有近5万人得到宣传。在高质量地完成正常工作的同时,注重信息资料的采编报送工作,截至12月底,法规科撰写上报信息10篇。


国家统计局盘锦调查队

【统计调查基础工作】

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年初,经队党组研究决定,制订并下发《2012年度个人工作目标考核(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全队每人,量化考核标准,进一步规范考核制度,形成奖惩分明的考核方式。建立并完善包括统计执法工作制度、机关车辆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及规范,进一步营造科学、高效、和谐的统计工作环境,规范工作流程,为全年统计工作顺利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抓源头、搞自查,狠抓数据质量不放松。按照国家调查总队要求,盘锦调查队加大工作力度,保证数据质量。在自查、巡查和互查等方式基础上,按照“从源头抓起,从一线抓起”的工作原则,加强对基层指导工作,以检查、指导、电话回访等形式,督促基层提高数据质量。从各科室负责人到分管队长都将提高数据质量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并主动同总队相关专业处衔接,取得指导和帮助;以“三审”为主要方式,加大数据审核力度,全面保障数据质量。

三、树立统计法制理念,营造统计法制氛围。盘锦调查队按照年初下发《国家统计局盘锦调查队2012法制工作要点》,提出“深入调研、创新方式、突出重点、加强领导”等多项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统计执法队伍和基础建设。通过全年系列统计调查普法宣传和统计执法检查活动的扎实开展,盘锦调查队的统计调查工作软环境得到有效改善,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有较大提高,统计调查基层基础建设得到进一步规范,调查队的社会影响力显著提高,在有效维护统计调查数据的严肃性、权威性的同时,调查队的知名度逐步提升。

【城乡住户一体化改革调查】 2012年,盘锦调查队将城乡住户一体化改革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之一,组织调查人员认真学习方法制度,熟练掌握调查方案和流程,将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不折不扣地执行方案。在分省和分市县一体化调查中,盘锦调查队城市住户科和农村调查科工作人员深入到调查小区,落实调查小区的清查和宣传工作。积极协调县区统计局,认真组织招聘、培训辅助调查员,完成抽中小区的摸底调查、调查住宅和住户的抽选。在整个调查过程中,坚持直接调查的原则,摸底阶段直接入户调查率达到12%,落户阶段直接入户率达到100%,妥善完成落户调查、开户、试记账等重要工作环节,并按照总队规定上报各项数据资料。

【城市住户调查】 遵守数据审核与评估制度,建立“三审”机制,做到“零查询”,在坚持直接调查的基础上,为提高源头数据的采集质量,以“以点带面,全面铺开”的形式,对记账户进行认真的走访调查,同时制订访户周制度,确定每月第二周为访户周,截至11月末,已走访150余户,走访率超过75%。通过科学的布置和有效的走访措施,确保了家庭收支情况的真实可靠,账页填写规范齐全,调查数据不重不漏,取得了城市住户调查真实可信的数据资料。

【服务业抽样调查】 严格执行抽样调查工作制度,在实际工作中,采取调查前核实、不定期走访、重复培训、认真审核等多项有效措施,为全市85家企业完成程序安装、直报指导等工作,盘锦调查队2011年年报及2012年1—5月份定期报表联网直报率均为100%。

【主要畜禽监测调查】 为准确把握主要畜禽生产形势,及时掌握主要畜禽养殖信息,正确反映畜牧业生产的发展趋势,盘锦调查队从辅助调查员培训、下乡检查指导、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台账建设四个方面入手,提高辅助调查员业务素质、强化责任意识、细化工作要求、规范资料管理,从源头抓好数据质量。改革主要畜禽监测工作方法,坚持直接调查,针对猪肉价格快速滑落、鸡蛋价格大起大落等现象所引起的系列后果进行实地调研,找出问题源头,撰写相关信息、分析,供各级政府部门研究参考,切实发挥出服务社会的作用。

【规模下工业企业调查与监测】 强化样本维护,为 51 家样本企业和17个样本村建立档案。通过电话查询核对样本基础信息、加强对撤销企业基本资料的搜集、对生产样本进行现场调查,了解样本基本情况与主要产品等一系列措施,圆满完成对停产和已注销企业的资料搜集和整理工作。年内,共走访企业20余家,17个样本村,涵盖了所有调查样本。

【农村住户调查和农民工监测调查】 每月组织入户指导,全年三次深入全部5个调查村,召集所有调查户进行现场培训,突出解决调查户普遍存在的疑点和难点问题,宣传住户调查的重要意义,确保账本的数据质量,同时严格按照总队要求上报相关报表、数据。

【组织工作满意度调查】 根据《关于开展2012年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盘锦调查队,认真执行调查方案,做到贯彻调查方案的严肃性和执行调查方案的规范性。坚持直接调查、直接上报的制度,保证问卷填报的真实性和数据的准确性。调查过程中,盘锦调查队共收到省队问卷168份,有效问卷140份,废卷20份,空白卷8份。

【文明城市指数测评】 按照市委领导的要求,组织全队认真研习文明指数测评的标准,并在辽宁省测评组到盘锦之前,对两个主城区进行预检2次,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盘锦精神文明办公室做汇报,并提出改进方法和意见。

【统计调查服务】 2012年,盘锦调查队从制订管理制度入手,以实现分析研究出精品,新闻宣传见实效,统计服务上水平为工作目标,按照年初下发的规定,将调查分析和信息工作进行细化和量化,做到人人有担子,全员有干劲,形成“写好信息促工作,干好工作出信息”的良性循环,营造了全员写信息的工作氛围。全队共撰写工作信息181条,经济信息120条,统计分析18条,统计调查服务能力与去年相比有较大幅度提高。其中:国家统计局内网采用8条,辽宁总队内网采用205条,省委、省政府办公厅采用3条,市委、市政府办公室采用3条,省级媒体、市级媒体各采用1条。

 

质量技术监督

【品牌创建】 经市质监局大力培育和向上争取,“北沥牌重交道路石油沥青”等10家企业的10个产品被成功推荐到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争取实现新增7个辽宁名牌产品的目标。完成盘锦名牌产品的评价工作,又有“欢喜岭牌聚丙烯”等20个产品被评为盘锦名牌产品。全市名牌企业和名牌产品的数量和行业分布逐年增加并趋于合理。不断丰富质量状况分析内容,进一步做好全市生产领域产品质量分析工作,形成“盘锦市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并上报政府。不断提升盘锦市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经营绩效,制定《盘锦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并请示政府设立市长质量奖。

【食品安全生产】 坚持预防为主、全程监管的工作思路,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对全部生产企业动态监管。

一、严把市场准入关。对不具备与生产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施设备等生产条件的,坚决不予受理;对不能持续保持获得生产许可时条件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整顿。年内,有12家食品企业因为未达到许可条件而未予许可,有9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符合取证条件被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二、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分别开展了对食品中非法使用工业明胶、罗丹明B和苏丹红的检查。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依法从严查处;对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坚决吊销相关生产许可证。

三、开展涉乳制品、肉制品、酱油、食用植物油、面制品、调味品等专项检查。出动执法、监管人员616人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217家,小作坊196家,对26家存在问题的食品企业依法进行了处理。

四、采取有力措施,强化日常监管。划分监管区域。全市质监系统食品监管人员,对所辖区域的食品安全工作实行划片定人定责管理,监管区域和监管人员一一对应。拟定重点监管区域名单,针对食品安全隐患较大的地区,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食品生产企业信用档案建设。在此基础上,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加强日常监控。四是加强食品应急建设。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盘锦市质监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全面应用网上告知和使用登记和规范管理工作,消灭监管盲区。特种设备从制造、安装、使用到检验,实现全过程动态监管。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制定并下发《盘锦市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盘政办发〔2012〕58号),推进特种设备分类、分级监管,做到监管责任层层落实到个人。

一、深入推行“事故假设、责任倒推”工作模式,严格落实气瓶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充装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基层监管和市级督查督导责任,加强充装和检验环节的监管。全年共检定各类气瓶67 644只,报废11 840只。

二、加强电梯安全监管,强化维保单位工作质量,认真组织电梯事故应急演练,有效提高了电梯应急事故救援能力。

三、开展特种设备安全运行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对全市738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全面检查工作,发现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248处,特种设备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为企业服务】 市委、市政府将2012年确定为“工业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全系统组织开展“贴近企业服务,确保工业增长”主题活动,全力为生产企业服务,确保现有全市工业平稳运行,全力为新建项目服务,确保经济发展后劲。

一、服务华锦集团“十一五”工程设备检验。2012年恰逢华锦集团“十一五”工程投产后的第一个检验周期,需要完成4台大吨位锅炉、1 808台压力容器、9 438条压力管道的定期检验任务。年初,将服务华锦集团“十一五”工程作为全局重点工作,要求职能科室和特检机构提前谋划,合理安排工作。新年伊始,就主动与华锦集团生产运行部和检验中心联系,并与乙烯一公司等7家二级单位设备处逐台核实设备,确定检验方案。截止到10月底,共完成24台大型球罐、723台大型容器、11台锅炉、148公里管道的定期检验任务。

二、为招商引资服务。大力支持昆仑能源LNG项目和富瑞特装LNG设备生产线两个政府招商项目落户盘锦,外出考察,学习管理经验,制定监管服务的具体措施和流程,为企业落户盘锦提供技术、信息支持。

三、帮助落户辽东湾新区的长春化工有限公司解决进口锅炉安装、安全性能检验难题,在开展境外制造检验时,对锅炉制造单位提出了锅炉出厂质量文件使用中文表述、焊缝返修纳入质量管理程序、焊材库封闭增添去湿机和干湿度计等建议,全部被采纳,为锅炉使用单位争得了利益。

四、深入全市重点经济园区和重点企业,就特种设备安装告知和使用登记、生产许可证受理、计量检定等工作,与园区和企业的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广泛座谈,倾听意见,并现场办公。先后走访4个工业园区,与盘锦新和新材料有限公司、徐工集团、辽宁华塑集团有限公司等22家企业领导及管理人员面对面现场办公,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96 个。

【特色农产品保护】 注重第七批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制定“六和肉鸭养殖农业标准化示范区”2012年工作计划,逐步开始标准宣贯和实施工作。在盘山县着力加强县域农业标准体系建设工作。制定“盘山县县域农业标准体系表”。全面开展水稻种植和河蟹养殖2个主导农业产业和特色农产品草莓种植的标准收集和整理工作。通过近半年的努力,10月1日之前完成河蟹、水稻和草莓的标准体系建设工作。加强对“盘锦大米”、“盘锦河蟹”、“盘锦河豚”三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规范管理和专项检查,排查产品违规风险、假冒伪劣侵权和质量问题。在对生产企业加强源头监管的同时,组织人力对集贸市场、超市、专卖店等终端市场进行调查,涉及生产、经销单位近百家。对于个别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先限期整改再交由执法单位立案处理。对于地理标志产品名称和专用标志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加大为企业服务力度,逐步改善。

【能力建设】 加强燃气汽车管理。购置气瓶和车载压力容器检测设备,在全省率先开展车载气瓶改装、检验、充装及使用管理。协调市政府物价、交通等各有关部门,推进出租车用气瓶改装、检验工作。借气化辽宁契机,筹建盘锦市LNG检验基地。目前,项目用地、资金等前期准备工作已经进行。2012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再次被评为全省质监系统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责任体系建设】 从完善责任体系入手,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规定,强力推进全市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年初,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提出全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目标与任务,并进行责任分工。召开全局工作会议,部署具体工作,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安全责任的落实,草拟《盘锦市各级政府和部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规定》,以政府文件的形式下发全市,进一步明确市、县区政府和13个领域22个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各县区、各部门全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层层分解落实,使全市各级领导安全责任和监管责任、部门行政许可责任和行政执法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的强化。形成了自上而下、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约束有力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一、为了增强全市广大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大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使“抓安全就是抓发展、抓安全就是创效益”的观念深入人心。

二、以学习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为主线,利用新闻宣传媒介和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开展全方位、多层面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报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活动,深入宣传安全生产知识,起到较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三、利用街道LED显示屏开展安全常识提示,利用通讯短信平台宣传安全知识,利用报纸、电台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增强了干部群众、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使广大群众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全民的安全意识得到提高。

四、利用新《职业病防治法》实施的契机,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和加强职业病危害评价与检测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监管系统宣贯《职业病防治法》专题培训。

五、针对企业管理人员和基层安全监督人员安全知识不足等问题,先后举办系列安全生产培训。从组织机构、规章制度、教育培训、设备设施、现场管理、重大危险源监控等方面入手,聘请专家上门咨询服务,帮助企业查找标准化创建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具体办法和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全市已有190家企业经标准化评审单位评审达标。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水平,有效地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六、以“安全生产月”、“安康杯”和“保护生命、安全出行”宣传教育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参加国家安监总局组织的“神华杯”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规知识竞赛,并获得优胜单位。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全图片展等,进一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促进了安全文化建设。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和市级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全市已有2个国家级安全社区创建试点(盘山县德胜镇、兴隆台区曙光街道)和10个市级安全社区创建试点,有4个乡镇和街道被评为2012年度市级安全社区。

七、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全市共累计组织培训班179期,安全培训考核10 561人,增强了企业管理者及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事故隐患整改实现新突破】 严格安全许可证的审批管理工作,完成50家企业的许可证审批。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通过严密组织、重点打击、联合执法等措施,共查处非法违法行为4 912项,立案处理752起,取缔非法企业162家,停业整顿306家,解决安全生产领域比较突出的非法违法问题。在全市十三个重点行业和领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市共成立275个检查组,检查生产经营企业10 812家,排查隐患6 493项,已完成整改6 362,整改率为97.95%,为全市安全生产逐步稳定奠定了基础。开展建设项目“三同时”专项整治,确保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严格标准、严格审查、严格把关,完成38个建设项目的安全评审工作,防止建设项目产生新的安全隐患。开展“春节”、全国“两会”、“五一”、“十一”、中共“十八大”期间等重要时期及专项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以危险化学品、石油天然气开采、烟花爆竹、机械、建材、轻工等行业为重点,全面排查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共排查各类企业和场所1 928家,发现事故隐患3693项,停业整顿企业和场所21家,全部完成整改。

【树立安全监管队伍新形象】 结合全市安全工作,突出抓好企业本质安全,服务企业发展,大胆创新的工作理念。加强局机关规范化建设,提升安监队伍整体素质:强化业务学习培训,提高安全执法的综合素质;提升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文明服务。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力戒浅薄浮躁、形式主义;对各个生产领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开展督查、夜查。突出各行业部门联合执法,形成执法合力。2012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均在省政府下达的相对控制指标之内,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工作目标,保持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使盘锦市连续六年被省政府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为盘锦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出良好的安全环境。

【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4月18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市委书记、市长亲自参加会议,亲自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全市各级领导及大型企业领导1 000余人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的规模之大,层次之高,解决问题之具体,是盘锦建市以后安全生产史上第一次,周密部署13项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充分体现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会上,市长蹇彪与各县区政府和经济区管委会签订2012年安全生产责任状,对18个部门下达安全生产责任书。

【制定“一岗双责”规定】 本着“管生产、管经营、管建设、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市政府出台《盘锦市各级政府和部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规定》,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和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解决了安全生产工作落实难、职责不清、有死角、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开展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紧紧围绕2012年工作目标、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特别是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宣传《意见》和《职业病防治法》活动,组织3万余人参加全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奖答题活动,增强了全民职业病防护意识,提升了安全生产法制观念,营造出“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氛围。

【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按照全国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会议及4月18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要求和部署,全市各级政府积极行动起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共检查工业企业1 174家次,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2 547处,查封和取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23家,“打非治违”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为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市安委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违法小化工、小炼油专项行动。取缔非法违法小化工、小炼油生产经营窝点12家,解决了非法小化工、小炼油生产经营窝点屡禁不止的问题,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紧密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主题,按照盘锦市《关于开展2012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全市上下积极行动、共同参与,领导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各部门主动作为,全力配合,开展了一系列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全市共设立咨询台106处,制作宣传展板200块,悬挂条幅950余幅,出动宣传车66辆次,发放各类安全宣传品及各类安全生产资料28万份,接待参观群众8万多人。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督查组到盘锦督查】 9月25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黄毅一行7人,对盘锦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督查指导。督查组对盘锦市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所取得的成效,给予高度的肯定。督查组指出,在安全生产工作上,盘锦市政府高度重视,真正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的位置上来抓,出台实施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规定,明确责任、重点突出、思路清晰、措施有利,对全市13个重点行业领域都有具体要求,形成千斤重担众人担的局面,为全市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环境。

【油田管线占压治理工作取得重大突破】 年内,加大油田输油气管线占压的治理力度,及时制止违章占压违法行为。全年共制止非法占压违法行为9起,督促协调辽河油田投入隐患整改资金8 740万元,对24条输油气管线占压隐患进行了治理,完成了省政府督办的2处重大隐患治理工作,维护了辽河油田良好的生产经营秩序,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奠定了基础。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 盘锦市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从组织机构、规章制度、教育培训、设备设施、现场管理、重大危险源监控等方面入手,聘请专家上门咨询服务,帮助企业查找标准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具体办法和措施,及时进行整改。2012年,全市已有190家企业经标准化评审单位评审达标,超额完成了辽宁省安全监督局下达的指标。

 

国土资源管理

【概 况】 全年落实建设用地1 728.19公顷。其中,报国务院审批城市建设用地实施进度居全省第一。获批增减挂钩周转指标7.6平方公里,规模居全省第二。耕地保护工作在省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中位列全省第一。农村土地整治“三个平台”建设总规模位列全省第二。全市共出让土地2 293.55公顷,出让价款124.84亿元,价款总额比上年增长6.7%。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年度考核位列全省第二。2012年市国土资源管理局被国土资源部评为“双保工程”2012年行动突出贡献单位。盘锦市被国土资源部批准为土地管理制度创新试点市。

【用地服务保障】 2012年全市经济仍然保持强劲的发展势头,项目用地需求依然旺盛。为做好用地保障工作,市国土部门科学组织、精心筹划、主动作为,积极“跑部进省”,全力争取用地指标。经先期下达、后期追加以及项目争取,全年共落实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 728.19公顷。其中:辽宁省国土资源厅下达年度计划指标422公顷;争取省追加指标194公顷;争取省奖励指标197公顷;通过疏港路、华润热电、中华路、保障房建设等项目,争取使用国家和省指标915.19公顷。此外,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国土部门继续加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力度。至10月底,全市共获批增挂钩周转指标7.6平方公里。保证了全市各类项目的用地需求。

【耕地保护】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将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纳入市政府对县区政府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加强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图、表、卡、账、册等基础资料。大力推进补充耕地项目实施,完成了大洼县10个补充耕地项目的技术复核,补充耕地储备指标585公顷。完成2006—2008年4个补充耕地项目验收工作,可补充耕地指标350公顷。在辽河口经济区选择666.67公顷耕地后备资源,并开展补充耕地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积极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三个平台”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农村土地整理、增减挂钩复垦)。启动市县两级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完成3.13万公顷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和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的前期工作。经审核立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和农村土地整理项目34个,计划投资总额7.451亿元,可新增耕地234.67公顷;完成15个增加挂钩复垦项目的立项,计划投资1.72亿元,建设总规模1 466.67公顷,复垦耕地1 246.67公顷。完成8个土地整理项目的验收工作,总规模960公顷,新增耕地280公顷。

【土地市场建设】全市共出让土地2 293.55公顷,出让价款124.84亿元,价款总额较上一年增长6.7%。市本级出让土地418.9公顷,土地出让金成交额45.38亿元。土地市场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全市四个县区和两个经济区土地使用权交易全部纳入市级交易平台,实现从注册到申购、交纳保证金、委托报价、限时竞价、成交的全过程网上运行。建立了县区网上银行保证金专户,协调解决为外籍公司办理CA数字证书、调整用地类别等问题,进一步拓宽了网上交易系统的服务功能。

【土地利用】 积极推进三类土地利用,完成255宗、总面积16 559.54公顷三类地利用方案的编制工作。积极开展存量土地挖潜。全年供应存量土地2 559.99公顷,占供应土地总面积的64.23%;强化土地批后监管。建立了土地批后跟踪巡查制度、建设项目竣工用地核验制度,对2010年以后598宗供地项目开展日常监管,涉及供地面积3 901.56公顷。

【矿政管理】 地质环境管理进一步加强。制定《盘锦市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落实《盘锦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积极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现了安全度汛。积极开展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完成项目备案9件、评估结果备案65件。认真组织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实施。辽河油田矿山环境治理项目一期工程完成工程量的70%,二期工程规划设计工作已经完成。

【国土资源执法】 全面强化国土资源执法。2012年全面实行各级政府、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签订执法监察责任状制度,建立了国土部门地籍变更调查与执法检查协调配合机制。全市2011年度国家卫星图片执法检查违法占用耕地比例为0.14%,与2010年相比,土地违法宗数下降37.5%,违法占用耕地面积下降79.21%。2012年全市违法占用耕地比例确认为0.24%,执法工作获省厅充分肯定。市局“12336违法举报中心”被国土资源部评为全国四级百家12336联创共建“为民服务示范窗口”单位。

【基础工作】 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基本完成。市级规划文本已上报国土部审查,四个县区的规划大纲已通过省厅审查、规划文本已上报省厅。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工作顺利推进。完成6个乡镇,村一级农民集体所有权登记75宗,农民宅基地登记13 884宗。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全面启动。国土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制定出台了《盘锦市国土资源成果数据管理暂行规定》,对土地利用现状、城镇地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等各类数据进行有机整合,为全面推行国土“一张图”工程打下坚实基础。

 

国有土地储备

【机构设置】 2011年9月21日,盘锦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关于设置盘锦市土地储备中心的通知》(盘编发〔2011〕81号)。2012年3月15日,下发《关于市土地储备中心更名的通知》(盘编发〔2012〕12号),将盘锦市土地储备中心更名为盘锦市国有土地储备中心。该中心为隶属于市政府的正县级事业单位,经费渠道为市财政全额拨款,核定编制30名(含工勤1名),内设置办公室、财务科、规划法规科、评估测算科、储备融资科、储备整理科6个职能科室。

【土地储备】 为加强政府对一级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夯实土地储备融资工作基础,组织人员对全市可储备土地资源进行详细摸底调查,并积极完善盘锦市土地储备制度。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的《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在参考相邻城市已出台的土地储备制度的基础上,起草《盘锦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盘锦市土地储备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已上报市政府研究。按照市编委核定的职能及2012年国土资源部162号文件要求,编制了2013年土地储备计划和供应计划。2012年中心共储备土地44宗,总面积243.66公顷。其中,从原市土地储备中心接收国有建设储备用地6宗,总面积139.44公顷;为融资贷款需要,储备用地38宗,总面积104.22公顷。

【融资贷款】 2012年,坚持把融资工作作为“第一要务”,依靠银行融资、吸纳社会资金、财政划拨三大途径筹集发展资金,有效保证市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使各项主要经济指标都保持了较好发展态势。不断加大与省级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力度,赢得了金融机构的大力支持,建立起相对稳固的银事关系和良好的信贷信誉。运用市场化手段努力开辟融资渠道,多元化筹集资金,保障土地储备经营及城市建设顺利发展。2012年中心累计获批融资贷款项目5个,总额度25亿元,完成提款使用7.16亿元。申报待批项目3个,总额度22.6亿元。

【回迁安置】 积极与原市土地储备中心对接,对6 000余份回迁档案进行整理,对档案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分类,并就动迁遗留问题主动协调原市土地储备中心和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解决。同时,本着对市政府负责、对回迁群众负责的态度,规范相关工作程序,堵塞管理漏洞,确保每份回迁档案都规范管理,做到有政策依据,有凭证可查。组织人员有序发放回迁群众补偿费和租房费,积极维护回迁群众的利益。2012年10月,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中心承担起周荒、八里、甜水等区域4 500户回迁户的结算安置任务,经过20余天工作,稳妥有序地完成4 500户回迁户的回迁安置工作。

【机关建设】 中心先后成立机关党支部、工会委员会、青年工作委员会等工作机构。通过开展主要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和组织岗位廉政教育等活动,提高了中心干部拒腐防变意识。通过开展“勤读书、善作文”读书征文活动、6期业务知识培训和十八大精神宣讲,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读书学习的积极性,深化学习型机关创建进程。2012年中心干部职工自发组织捐款6次,合计金额2万余元,组织开展慰问孤残儿童、看望退伍老军人、资助贫困大学生和走访乡镇敬老院等各项活动,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根据工作需要,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形成以机关内部规范化管理、后勤精细化管理和全员统一绩效考核为基础的管理体制。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组织公开竞聘程序为中心4个内设机构选拔任命了科室领导。


油田工作

【服务油田和地方重大项目建设】 为了确保盘锦市重大项目施工进展顺利,采取主动服务、积极服务、跟踪服务、超前服务的工作方式。重点协调油田支持盘锦市兴辽路、友谊街和西部大地块开发建设,为保障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协调涉油企业搬迁油管厂、加油站、封闭井场、迁改电力线、输油气管线等油田设施;协调油田供水公司为辽滨炼化一体项目前期工作提供水文地质资料;协调兴采、冷家公司为华润电厂项目征地勘界提供支持和帮助。协调油田计划处、公路处等相关部门,支持地方经济园区和县区重点基础建设项目,协调推进了高升经济区基础路建设涉及油田管线保护问题;盘山新县城宋家地块动迁涉及油田友谊库和多种经营企业搬迁问题;盘山县府南大街建设需油田电力线动迁问题;盘山县得胜镇招商项目涉及油田电力线迁移等问题。推进油田外围矿区搬迁工作。协调兴隆台区政府启动油田公司外围“边、散、远、小”矿区职工住房搬迁地块房屋拆迁工作,为油田民生工程建设提供支持。协调双台子区政府,解决了燃气集团公司双6储气库项目电力线工程征地受阻问题。协调市路政局为油田公司营—盘天然气管道工程穿越7条公路办理相关手续;帮助油田公司协调辽宁省水利厅,确认大伙房水库输水工程油田净水厂接管点,并原则同意配给辽河油田9万立方米/d大伙房来水。

【保障油田勘探开发和钻井施工】 围绕油田探井部署实施工作任务,开展协调服务工作,维护了油田的正常生产秩序。对油田在地方生产作业出现的矛盾,做到有求必应,并及时化解。以单井为单元组织成立协调组,进行跟踪协调服务。年初以来先后协调处理了油田兴西3、双232、233、235、欢178、181、锦325、雷79、83、雷平1、曙137、双兴1、欧58、红25、荣108、89、冷190等30多口探井部署实施过程中涉及的规划选址、征地,以及钻井过程中遇到的索赔、受阻等问题,保证钻井施工顺利实施,为油田增储上产创造了条件。其中,问题比较突出的有冷家公司雷79井、海洋勘探项目部葵深1井,市政府秘书长孙波亲自参与协调盘山县、大洼县政府,协调解决油田与乡镇、养殖户之间的纠纷,最终使问题得到了妥善处理,油田施工得以正常进行,受到了油田领导的好评。

【协助油田解决管线占压问题】 重点协同盘锦市安全生产监督局、油田安全环保处等部门,加大对油田管线占压问题的清理工作力度,对锦沥线、坨渤线、盘化线、烃85线共16处占压问题进行清理和整治,消除安全隐患。重点协调解决省政府督办的“高渤、渤冷线输油气管线占压问题”,为油田消除安全隐患,并还为双台子区辽河新城建设创造了条件,实现了油地双赢。

【处理因油田引起的群众上访事件】 始终坚持协调工作与接待信访相结合,以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油区社会稳定为目标,做好维稳工作,保障油田生产。年初以来,重点协调处理了油田职工反映锦祥小区商网餐饮液化气罐存贮安全隐患问题,油田电力集团公司与大洼县王家农场土地纠纷引发的承包户上访和冲突问题,妥善解决因大锦线曙光大桥翻建油田封路涉及的地方客运车辆限行问题。以上上访事件,矛盾出现一起,解决一起,年内未发生因油田开发、生产而引起的群众越级上访事件。

【协助县区油地协调】 重点支持油田勘探开发,协调处理油田钻井施工受阻过程中,加强与县区油田办相互衔接、支持配合,为油田生产创造良好氛围。与县、区油田办联手,共同协调处理台42、雷79、马古12等井钻井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油地矛盾和纠纷。

【调研工作】 根据市政府2012年开展“工业年”的相关精神,为充分发挥多种经营企业在盘锦市经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促进各园区招商引资、油地产业项目合作,成立调研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辽河油田多种经营企业经营者参观部分园区企业、听取园区情况介绍、发展规划、工业项目招商、优惠政策、招商项目以及现有项目配套或扩产改造与油田多种经营企业合资合作的途径探讨等面。为多种经营企业意向投资与驻园区企业合资合作项目建设牵线搭桥进行对接。参加此次对接的有辽河油田多种经营处相关领导及25家多种经营企业经营者共60余人,取得较好的效果。通过开展调研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意见建议,为协调工作预案的制定奠定基础。先后撰写出《新形势下油地深度融合的研究》、《做好油地工作的几点建议》、《关于确保油田重点探井部署实施的意见》、《油地工作现状、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积极推进《关于新形势下支持央企创新发展的研究》等调研报告,努力营造油田与地方经济深层合作氛围。

【统计油田经济建设信息】 积极为领导提供油田四家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和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每月中旬进行详细统计、分类汇总,形成月报表、季报表,进行汇报,以保证办领导在第一时间掌握油田生产运营情况的第一手资料。

【公共机构节能】 推进公共机构节能软件平台建设, 5月份开始推行公共机构节能统计平台软件,至目前为止,市一级公共机构和兴隆台区已基本推行完成。5月份开展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培训,省节能处两位副处长及嘉力达公司工程师做培训报告,全市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参加了培训。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周”宣传活动,下发活动文件,指导各级公共机构开展相关活动,市本级开展印刷“科技助力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册,下发给各公共机构。撰写公共机构节能宣传稿件,交给市发改委节能办统一报送有关媒体。强典型建设。向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推荐盘山县政府综合楼为公共机构节能先进单位,推荐兴隆台区文化广场为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根据盘锦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完善了公共机构节能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并以文件的形式下发。


国有资产管理

【概 况】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国资委领导班子努力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改革,督促检查国企改革中的各项工作;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规范国有产权公开交易,加大国有资产查处力度,有效地防止企业国有资产的流失。2012年,市属24户国有企业资产总额为4 063 727万元,同比增加427 238万元,增长12%;负债总额2 034 316万元,同比增加374 581万元,增长23%;所有者权益2 029 411万元,同比增加52 657万元,增长3%。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48 164万元,同比减少29 301万元,下降17%;实现利润48 635万元, 同比增加24 954万元,增长105%。

【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 加强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评估、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实行重大项目全程跟踪。 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开展了全市国有企业资产管理专项检查工作,认真检查企业国有资本增减变化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使用、处置情况,加强全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盘活国有资产存量,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产权管理取得新成效。严把产权登记、资产评估和产权交易三关,先后对98户企业进行产权登记年度检查工作。全年办理资产评估核准项目1项,核准资产总额为2 973.46万元。资产评估备案项目3项,账面总额545.3万元,评估值为604.5万元,增值59.2万元,增值率11%。对全市国有企业的资产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摸清了底数,对撤并企业剩余资产进行管理,防止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深化国企改革】 为确保完成改革任务,市国资委积极履行组织、协调、督促、调度职能,全力推进企业改革工作。深入大连、沈阳、锦州、朝阳等8个城市进行调研,并根据调研结果分析全市城市燃气企业改制方案,为市领导的决策提出建设性意见。在稳步推进国企改革的同时,积极稳妥处理企业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工作,及时解决国企改制过程中暴露的各种矛盾。

【加强监事会工作】 拟定监事会工作有关规章制度,拟定派出监事会的企业名单和派员方案。对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市房产供暖有限责任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市机关印务有限责任公司、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盘锦辽河环保产业投资有限公司6户企业派出监事会。并对盘锦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盘锦市房产供暖有限责任公司2户企业的2011年度经营状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出存在问题10项,提出整改意见10项,并撰写出《监事会监督检查工作报告》。

【完善统计评价工作】 完善国有资产统计评价和财务监督制度,建立企业财务快报分析制度,形成了“月快报、季分析、年总评”的经济运行质量评价体系。在对2011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统计决算进行汇总的基础上,进一步对企业国有资产总量与分布结构、企业资产运行状况及经营成果、企业国有资产增减变动原因进行分析。组织召开监管企业调度会,对4户监管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掌握监管企业的经济运行情况,并提出意见。

【推动和加强机关党建工作】 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线,以推动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加强和改进了机关建设,提高了国资委干部整体素质。加强思想建设,增强服务意识,优化办事流程,提升了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把思路变成方案,把部署变成行动,深入企业和基层,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防腐拒变能力。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树立机关党员干部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继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按照市委的统一安排,较好地完成“创先争优”活动的工作任务。在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中,国资委向机关全体职工发放基层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表各15份,收回评议表各15份,职工对支部和党员的评议为100%非常满意。开展“万名干部大走访、结对帮扶送温暖”的活动。国资委机关支部12名党员干部对口帮扶大洼县田家镇12户贫困户,结合节假日,全年到贫困户家庭走访4次,共送去慰问品折合资金16 000余元。通过走访、帮扶、送温暖活动,切实转变了机关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提高了工作效率,树立了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住房公积金管理

【扩大住房公积金归集面】 坚持依法行政,采取行政和法律手段相结合等有效措施,推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重点推动非公企业为职工缴交住房公积金,盘锦市已有175户非公企业、22 000余名职工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重点开展乡镇公教人员住房公积金催建催缴工作,全市乡镇教师现已全部缴存住房公积金。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为9.1万人,实现年归集额6.48亿元,完成计划的129.6%,累计归集总额33.64亿元,余额23.02亿元。

【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 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采取降低门槛、增加品种,改进贷款审批、发放模式等方法,让符合政策的借款人都能得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支持。为配合盘锦市面向全国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加大引进人才力度,推动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根据盘锦市实际情况,对公选领导干部,除享受《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引进人才和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中有关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之外,可从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购房即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挥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作用。全年共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 751笔、6.15亿元,完成年计划的158.8%。

【完善住房公积金支取政策】 严格按支取规定审批办理提取手续,实行电脑程序化审批,安排专人逐一审核,杜绝了说情风,控制不规范支取行为,堵塞了违规套取漏洞。灵活掌握支取政策,始终坚持人性化管理,在国家政策规定的范围内,细化措施,充分考虑缴存人的诉求,方便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解决住房问题,满足了职工购房及改善居住条件的需要,使中心的社会满意度不断上升。全年共为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2.21亿元。

【保障住房公积金安全】 预防信贷风险,确保信贷资金安全运行。从具体信贷环节入手,严把贷前审核关,采取科学有效的催收模式对逾期贷款进行催缴,确保了贷款发放和回收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强化内控管理,建立健全贷款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确保贷款用途合理、操作规范、风险可控。

一、保证住房公积金安全运行。牢固树立风险管理意识,规范住房公积金安全运行管理。全市住房公积金银行存款6.42亿元,其中:定期存款5亿元,活期存款1.42亿元,做到了保值、增值,安全运行。

二、提高住房公积金运营质量。全年实现业务收入9 474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存款利息收入1 216万元;委托银行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收入8 258万元。业务支出7 255万元,其中: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款利息7 060万元;其他业务支出195万元。全年住房公积金实现增值收益2 219万元,比上年增加938万元,增长73%,具体分配方式:(一)按住房公积金当年贷款余额的1%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446万元,比上年增加158万元,增长55%,已累计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 040万元。(二)按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2年管理费用821万元,比上年减少支出6万元。(三)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52万元,比上年增加786万元,增长474%,已累计提取城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1 492万元,全部上交市财政,为盘锦市廉租住房建设提供了有效的资金支持。

【基础管理】 建立管理制度体系。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如重大事项管委会决策制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个人贷款审批、财务会计核算、目标责任考核与奖惩、责任追究等一系列的工作制度,实现了以规章制度管事、管人、管权。管理中心下辖的各办事处机构调整到位,中心正式升格为正处级单位。

一、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开展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共确认4项行政权力,查找廉政风险点,完善防范制度措施,制定《盘锦市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指引》,使行政权力运行走上制度化的轨道。

二、推出新的服务举措。创新服务理念,改善服务方式,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和软环境建设。开通并认真办好住房公积金网站。与各银行沟通协调,完成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发放的前期准备工作。着力落实《盘锦市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引》,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提升了服务质量。制定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软环境建设的具体规定,开展 “亮身份、比服务”活动,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和效率。

三、开展干部职工培训。采取理论讲课、专家授课、外出考察、与银行联合办班等形式,对干部职工进行专业知识、服务礼仪等内容的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

四、全面加强各项基础建设。积极打造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组织,推进依法行政,实行政务公开。切实加强机关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继续保持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中心党支部被评为市直机关先进党支部;中心工会被评为市直机关先进工会组织;中心团支部被评为市直机关先进团支部。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组建交易中心】 遵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系统建设的实施意见》(盘委发〔2012〕3号文件)及《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和管理的意见》(盘政发〔2012〕23号文件)精神,以“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开交易、交易规范运作、运作统一监管”为基本思路,在市纪委强力推动下,盘锦市编委于2012年7月正式批复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市政府采购中心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盘锦市政府采购中心(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隶属市政府办公室调整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盘编发〔2012〕75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今年10月31日正式揭牌运行。

【交易规模】 2012年完成政府采购项目268项,预算总额为23 245万元,节约资金1 438万元,平均节支率6.19%;2012年采购规模比2011年增加4 829万元,增长26.2%。节约资金1 438万元,比上年节支多出516万元。按可比口径节支率11.5%,比上年提高23.55 %。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交易项目9宗,累计挂牌起始价88 843万元,共成交5宗,累计高于挂牌起始价500余万元。完成盘锦市中心医院药品及卫生器材二次遴选竞价的首次尝试,平均降幅10%,年可节约支出3 000万元。

【重点采购项目】 完成农村中小学校校车采购。市政府出资7 200万元,采购进330辆高档校车。该项目采购,作为全市十大民生工程之首,事关全市80%农村小学生乘坐安全校车问题。为保证采购任务的顺利完成,积极组织市场调研,起草采购实施方案。本着安全环保、舒适美观的原则,认真落实硬件选配,对330辆校车实行统一装备。新校车于5月31日全部交付使用,成为国内解决农村小学乘车行路难问题的第一大单。盘锦市中心医院开诊运营所需药品、卫生器材的采购。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质量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在市纪委、市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监督下,对医院开诊急需的22大类药品、14大类卫材,统一实施了遴选采购。最终从符合报名条件的68家药品参选企业、7 482个药品供选品种中遴选出43家、800个品种。从84家卫材参选企业、1 693个供选卫生器材品种中遴选出62家、1145个品种。盘锦市中心医院政府采购药材,首开辽宁省药品卫生器材采购二次遴选竞价的先河,得到省政府的肯定。

【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基本原则、管理体制、交易范围、交易方式、交易程序和监督管理等事项。按市场运作方式争取中国银行盘锦分行投入290万元建设资金。完成交易系统平台与分中心的软件应用系统集成建设。按照“四段式”管理设计流程,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操作、监督、服务网络化封闭运行。加强组织协调,全力推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建设。历时45天改造装修, 2012年10月末,交易大厅投入使用。起草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管理、执行、监管等方面的制度,为公共资源公开、公正、公平交易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