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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税务(2013年)

发布时间:2016-09-20 浏览次数:169

  财政


  【财政收入】2013年,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 487670万元比上年增加85447万元,增长6.1%,基金预算收入完成985003万元,比上年减少132 728万元,下降11.9%。


  【财政支出】2013年,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 952 589万元,比上年实际增加支出130820万元,增长7.2%。基金预算支出完成918480万元,比上年减少217439万元,下降19.1%。


  【财政收支平衡情况】2013年,全市财政各项收入总计2 368 17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 487 670万元,返还性收入42 37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02 85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72 562万元,债券转贷收入26 000万元,调入资金135686万元,上年结余101026万元;2013年全市财政基金各项收入总计1232927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985003元,上级补助收入6287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84003万元,调入资金1045万元;全市财政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23292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基金支出918480万元,调出资金120815万元。年终结余193632万元。


  【主要收入完成情况】2013年,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487670万元,比上年增加85447万元,增长6.1%。基金预算收入完成985 003万元,比上年减少132728万元,下降11.9%。1.增值税完成187618万元,比上年增加26050万元,增长16.1%。2.营业税完成285135万元,比上年增加28564万元,增长11.1%。3.企业所得税完成56216万元,比上年增加1455万元,增长2.7%。4.个人所得税完成26023万元,比上年减少1341万元,下降4.9%。5.房产税完成17735万元,比上年增加2416万元,增长15.8%。6.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75443万元,比上年增加15960万元,增长26.8%,主要是随主体税种增加的。7.土地使用税完成187748万元,比上年增加5764万元,增长3.2%。8.非税收入完成347301万元,比上年增加11 598万元,增长3.5%,主要是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增加的。


  【主要支出完成情况】2013年,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952589万元,比上年实际增加支出130820万元,增长7.2%。基金预算支出完成918480万元,比上年减少217439万元,下降19.1%。1.教育支出191099万元,比上年减少98177万元,下降33.9%。2.科学支出21346万元,比上年增加2826万元,增长15.3%。3.农林水事务支出202765万元,比上年增加8520万元,增长4.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5741万元,比上年增加51945万元,增长25.5%。5.医疗卫生支出77029万元,比上年增加12892万元,增长20.1%。6.公共安全支出66096万元,比上年增加1137万元,增长1.8%。7.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83532万元,比上年增加33703万元,增长9.6%。


  【积极组织收入不断扩大财力规模】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充分考虑经济形势错综复杂,经济运行存在下行压力,组织财政收入难度加大的实际情况,加大组织财政收入力度,财力规模不断壮大。加强收入分析调度。通过加强组织财政收入的调度工作,强化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为保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提供了重要保障。加强税收收入征管。会同各级税务部门通过严格依法强化税收征管,挖掘增收潜力,确保了各项税收收入的及时足额入库。加强非税收入管理。通过规范非税收入征管,增加沉淀财力比重,确保了各项非税收入及时缴入财政专户。加强收入结构调整。通过严控非税收入和涉土税收占比,进一步优化财政收入结构,不断提高财政收入质量。财政部门组织的非税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为21.0%(全省为23.0%),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涉土税收占比为33.6%(全省为36.2%),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6个百分点。财政收入实现了首月、首季度“开门红”和“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全年实现平稳增长。


  【谋发展促转型支持经济平稳增长】各级财政充分运用财政政策工具,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综合经济实力的持续增强,加快了转型发展步伐。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落实了结构性减税政策,实施营改增、提高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政策以及取消和减免收费,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筹措调度资金93.5亿元,支持了辽东湾新区、石化及精细化工产业基地、两区基础设施、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盘锦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市体育中心、市委党校、中华路延伸线、兴辽路、盘营客专等重点项目建设。申请建设银行贷款19.0亿元,安排拨付配套资本金12.9亿元,确保了大伙房输水工程如期建设供水。扶持企业发展壮大。安排拨付辽宁沿海经济带重点园区产业项目贴息资金、工业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资金、科技专项资金等4.3亿元,促进了企业做大做强。为58户中小企业办理了77笔贷款担保,担保贷款金额7.9亿元,缓解了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瓶颈问题。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拨付支农资金21.6亿元,比上年增长11.1%,重点支持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建设,促进了农业增产增效,提高了农民收入水平。2013年,全市县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实现105.3亿元,比上年增长8.7%,占全市的比重为70.8%。其中,两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实现45.1亿元,比上年增长9.1%,占全市的比重为30.3%。


  【惠民生保稳定推进和谐盘锦建设】全市各级财政部门通过积极筹集调度资金,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了对民生事业的投入力度,对涉及民生的各项支出,切实做到了足额安排预算,及时拨付资金,全市拨付民生支出135.0亿元,比上年增长11.5%。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全市拨付教育支出21.3亿元,可比口径比上年增长8.8%,推进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促进了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支持惠农政策落实。全市拨付农林水事务支出21.6亿元,比上年增长11.1%,确保了种粮农民综合直补、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等惠农资金的及时足额拨付。支持完善城乡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障体系。全市拨付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8亿元,比上年增长26.9%;拨付医疗卫生支出7.9亿元,比上年增长22.7%。提高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和城乡居民最低保障标准。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筹集资金9.0亿元,有力地支持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推进了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城市棚户区改造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等。支持芦苇湿地保护。积极向上争取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并使其列入长期转移支付范围,促进了对盘锦市芦苇湿地的保护。


  【促改革提效益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各级财政深入推进财政各项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提高财政管理绩效。推进预算编制改革。不断完善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提高县区预算编制水平,减少预算执行过程中的追加行为,增强了部门预算的严肃性和规范性。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全市各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全部上线运行,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国库动态监控系统,进一步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推进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完善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开展收缴信息系统项目库升级工作,进一步提升了非税收入管理水平。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实行政府采购网上办理,提高了工作效率。全市共完成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金额17.8亿元,节约资金0.9亿元。


  【强监管硬约束提升理财工作水平】各级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经人大批准的预算,严格禁止扩大支出范围和提高支出标准。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有关文件精神,从严编制预算,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弘扬艰苦奋斗优良传统,压缩一切不必要的行政性开支。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等一般性支出,全市“三公”经费比上年下降22.9%,其中市本级“三公”经费比上年下降21.0%。全面清理国库挂账资金,压缩结转结余资金,激活财政存量。审核投资建设工程预决算总值2.4亿元,核减值0.5亿元,核减率达21.9%,节约了财政资金。进一步完善了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规程,组织开展了全市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开展了城乡低保、医疗补助救助资金及养老金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了资金管理与使用。全市偿还省下达政府债务任务4 555.5万元,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偿债指标,维护了盘锦市举债信誉。


  【非税收入】非税收入完成347301万元,比上年增加11 598万元,增长3.5%,主要是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增加。


  【队伍建设】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大力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组织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专题征文理论研讨,参加了省财政系统纪检监察理论研讨会。着力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围绕正风肃纪“五排查、五整治”开展专项行动。按照市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建立组织机构,突出学习教育,做好规定动作,结合工作实际,坚持边查边改,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方法征求意见建议,并在局一楼大厅设置征求意见箱,印发征求意见函100余份。财政系统“四风”方面问题得到一定程度解决,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市财政局按照市委“五条标准”要求培养选拔干部,圆满完成了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财政干部廉政意识进一步增强。严明党的纪律,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上级党委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在财政部门的贯彻落实。积极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积极参与社区组织开展的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认真抓好党员干部社区挂职工作,全局选派11名优秀党员干部赴社区挂职锻炼,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开展“五排查、五整治”专项行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参加辽东湾新区观摩拉练和考察调研活动。全局机关、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共100余人参观了辽东湾市政建设、企业发展及项目建设情况。组织机关和事业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到新生监狱教育基地参加警示教育活动,参加人数近200人次。做好双拥及军民共建工作。与市消防支队结成共建对子,开展篮球比赛等活动。积极参加市直机关组织的篮球赛,乒乓球赛等项目的比赛。乒乓球获男子双打第一名、女单第一名、混双第一名,男单第二名、第三名的好成绩并组织人员参加“新盘锦、中国梦”演讲赛。继续推进“万民干部大走访,结对帮扶送温暖”活动。在做好日常帮扶的同时,组织党员干部在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进行集中走访慰问,全年走访慰问钱物共计9.6万余元。(赵丹)


  国家税务


  【税收收入】2013年,由于客观经济因素影响,组织收入形势十分严峻,盘锦市国家税务局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正确的税收绩效观,始终坚持组织收入原则,深入开展重点税源企业、重点行业、重点税种税收分析预测,建立健全“以辽河油田为主,兼顾地方企业”的重点税源分类监控模式,对全市35户重点税源企业开展税收调研,不断强化重点税源监控管理,进一步加强征收、管理、稽查和纳税服务工作协作,发挥组合拳作用,很好地完成了组织收入工作。全市国税系统共完成税收收入1479976万元,比上年增收31883万元,增长2.2%。税收规模位居全省第二,增速全省第五。完成市以下地方级收入217107万元,比上年增收23723万元,增长12.27%,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


  【税收征管】强化税收征管措施,提高税收工作质量。实施专业化风险管理,建立“一户式”数据档案,积累行业数据,搭建税收风险管理数据平台。全年共建立重点税源企业数据档案100户,对143户以石油加工为主的企业和63户省局重点风险企业开展纳税评估,取得评估成果13038万元。全面推进车辆税收专业化管理,制定下发了规范二手车交易税收专业化管理办法。严厉打击利用假完税证明偷逃税款行为,补缴税款337万元。强化小微税源管理。严格定额核定程序,加强个体定额管理。开展普通发票专项检查。加强代开发票管理,全年共代扣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个人所得税等地方税收700万元。加强税种管理,确保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政策全面落实。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率达到100%,实现无零申报。居民企业盈利面、亏损面、实际税收负担率进入全省前三位。企业所得税核查应补缴税款6009万元,入库率100%。深入开展石油石化企业税收一体化分析,配合省局完成石油石化行业涉税风险点的梳理工作。对两户企业的股权转让业务实施了反避税纳税调整,入库税款305万元。非居民税收实现3374万元,比上年增收1081万元,增幅47%,首次突破3000万元大关。成功办理全省首例“先退税后核销”业务,预退税款8689万元,解决了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全年累计审批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32600万元,比上年增长82.63%,创造了盘锦市办理出口退(免)税以来的历史新纪录。


  【营改增工作】扎实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工作。本着“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平稳过渡的原则,制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编写盘锦市“营改增”热点行业参考解析,认真做好业务准备、技术保障、宣传培训、政策跟踪等基础性工作,最大限度消除“营改增”试点工作给纳税人带来的不便,保证了“营改增”工作扎实稳步推进。全年“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实现增值税收入6866万元,比上年营业税下降14%,减负面达到90%以上,其中小规模纳税人全部实现减税。积极做好铁路运输业和邮政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准备工作,完成了试点纳税人信息确认和交接工作,为2014年1月1日正式开展“营改增”试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依法行政】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将“六五”普法教育融入税收宣传活动当中,全国第22个税收宣传月期间,拍摄了税收微电影《美丽的心》,获得辽宁省国税系统税收宣传月优秀活动项目和税收影视作品一等奖。2013年,在省国税局各项税收宣传活动评比中获得17项荣誉,在全国税务系统税收宣传活动评比中获得2项荣誉。加强执法督察与执法监察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全年共清理规范性文件44份,强化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市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案件10件,查补合计4606万元。发挥稽查职能作用,维护税收经济秩序。以提高IT检查能力为抓手,积极开展数字化稽查,重点对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辽河油田多种经营单位及相关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加大打击发票违法犯罪、大案要案查处和税警协作力度。2013年,全市稽查部门共检查各类企业369户,查补税款、课征滞纳金、罚款合计12801万元。稽查工作在全省目标管理考核和同行业竞赛中专业局排名均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纳税服务】强化纳税人培训学校工作,开展常态化纳税需求调查,对同类纳税需求达到总需求50%的,及时举办相应内容的培训班。2013年,先后举办了涉税风险提示业务、出口退税业务、“营改增”新政策等8期培训班,听课人数累计突破千人。运用科技手段拓宽纳税服务渠道。推广税企QQ群服务经验做法,运用QQ群共享、截图、视频等方式,与纳税人实现资料共享、在线答疑、远程指导。整合出口退税服务资源,开通“乐退税”服务平台,实现一站访问、多点接入和24小时在线服务。加强办税服务厅管理,举办了全市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纳税服务礼仪培训班,重点对个人礼仪、沟通技巧等方面进行辅导,进一步提高了窗口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对全系统27个办税服务厅进行了明察暗访,促进了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领导班子及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全系统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强化了市局、基层局、税务分局(所)三级责任体系。深入开展内控机制建设,在全部税收执法岗位推广应用税收风险内控系统,实现了对执法风险、廉政风险的集约化采集和信息化处理,切实加强了“两权”监督。加强政风行风和软环境建设。深入开展了以“严肃纪律促进廉洁从税”、“三个禁止”、“三清三察三审”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治理等工作。认真处理民心网办件,3件诉求件被评为五星级办件。参加盘锦市广播电台《行风热线》直播节目,市局主要领导走进直播间,通过与主持人的交流,就纳税人关心的“营改增”、车辆购置税缴纳、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等问题,向广大听众朋友进行了介绍和政策解读,实现了国税部门与广大纳税人、听众的交流和沟通。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在全市“湿地清风”廉政法规知识竞赛中获得二等奖。


  【队伍管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加强调查研究,市局班子通过走基层、召开民主生活会、与机关各科室座谈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切实解决了实际问题。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规定,根据岗位空缺情况进行公开选拔,使两名群众基础好、领导能力强的干部被选拔到基层局领导班子副职岗位上来。深入开展教育培训,干部队伍素质不断提升。在全省小企业会计准则考试中取得了第四名的好成绩。目前,全系统具有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资格的干部达到64人,占干部总数的7.99%。完成了5个预算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日常内部审计工作,审计面100%。完成了人事档案改版工作,取得的经验在全省人事干部培训会上作了交流。


  【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实践活动,全系统采取领导讲党课、党务公开、建立共产党员示范岗等多种形式,不断创新,丰富载体,有效推动了全系统党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市局机关获得“盘锦市先进党组织”、“全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市局党组被确定为“盘锦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示范点”。开展“创建文明城、机关做表率”主题实践活动,其中开设的“道德讲堂”作为优秀试点项目,在全市40多家单位中进行经验推广。继续深入开展文明机关、巾帼建功示范岗、青年文明号等载体创建活动,注重培养和选树各类典型,有效提升了国税系统整体形象。全系统先后获得了全国文明单位、全国“青年文明号”等多项省级和国家级荣誉,所有县区局都进入省级文明单位行列。(王维)


  地方税务


  【税费收入】2013年,全系统干部职工较好地处理了支持经济发展和组织收入的关系,保证了税费收入目标的完成。全年共组织各项税费收入169亿元,比上年增收15亿元,增长9.8%。其中:全口径税收完成112.5亿元,比上年增收8.2亿元,增长7.8%。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95.8亿元,比上年增收5.7亿元,增长6.3%;各项收费项目完成56.5亿元,比上年增收6.9亿元,增长13.8%。其中社会保险费完成53亿元;残疾人保障金完成1,818万元;工会经费完成5,003万元;河维费完成2.4亿元;价调基金完成4,620万元。税费收入的平稳较快增长,为推进盘锦转型发展大业提供财力保障。


  【税费征收管理】


  一、基础管理。扎实推进“四清”工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清理网上数据、清理零申报、清理未达起征点、清理非正常户”为主要内容的清理工作,共修正数据2万余条,直接增加税费收入6672万元。对土地、房产等财产信息进一步核实,每年将增加房土两税2400余万元。积极推进“营改增”试点。认真落实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工作部署,全市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及铁路运输、邮政服务业“营改增”顺利推进,全市4824户试点行业户籍已经移交并由各级国税部门实施征管。完成“发票管家”推广工作,遏制了串用发票和二次用票等现象;推行新网上报税系统,使纳税人能够更加快捷地办理申报纳税事宜;出台《外出经营许可证明管理办法》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安装企业税务登记注销管理规范》,完善了征收管理制度,防止了税款流失;开展委托代征专项检查,规范了委托代征行为;严格落实原“五七工”、“家属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补缴基本养老保险统筹13,600万元;严格执行外埠到盘锦市从事建筑业施工单位和劳务派遣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政策,按建筑业工程总造价1.5%定率征收基本养老保险统筹1.6亿元。


  二、重点税源管理。密切关注重大项目、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尤其是加强了房地产和建安企业的源泉控管,掌握了税源底数;狠抓精细化管理,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项目管理,增收明显,制造业增收3.7亿元,房地产业增收2.2亿元,金融业增收0.6亿元;强化年纳税500万元以上的重点企业管理,增收11亿元。


  三、收入质量管理。结合经济形势下行趋势进行深度调研,准确掌握房地产开发项目动态,为完成营业税任务奠定基础;加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力度,汇算清缴率达98.7%;加强对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申报管理,2905人完成申报;严格涉土税种征收管理,及时化解执法风险,涉土税收占比低于上年2.3个百分点,税收质量明显提升;巩固两税普查成果;油气资源税在新体制下运行平稳;规范契税窗口征管模式,解决契税执行政策等历史遗留问题;实事求是清理特殊因素,挤出“水分”,做实收入。


  四、跟进管理。把握春秋两季房交会的有利时机,及时掌握交易数量及形成税款,带动房地产一体化窗口增加1亿元;加强重点项目监控,涉税金额入库10.5亿元;加强代扣税款的清理力度,其中市本级企业代扣税增加1亿元;针对增值税高幅增长情况,对附征税进行依法征缴,仅华锦、石化就增加1.1亿元。


  五、稽查管理。推行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企业自查和对房地产及建筑安装业等行业开展专项检查,入库税费款2.6亿元;推进电子查账软件等现代化手段的应用,软件应用率达到50%以上,防范企业利用电子账簿虚假记账等违法问题;加大清欠力度,清理欠税2.6亿元,比上年增加0.7亿元。


  【纳税服务】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依托纳税人培训学校等载体,培训企业财务人员1000余人次,使企业减少因不熟悉政策带来的风险;开展调研和走访活动。深入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企业调研,现场为企业解决难题25项,推动企业健康发展;巩固“网上咨询”、“12366”品牌成果,纳税人的关注度和参与度明显提高;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实现税收信息在地税部门和纳税人之间的快速传递;不断提升纳税服务水平和能力。积极参加全省“百名办税窗口服务标兵”及“十佳热线服务能手”竞赛活动,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的同时,在竞赛中取得总分第2名的优异成绩。开展第22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利用各类媒体和网络平台,满足纳税人涉税需求;“地税开放日”、主题摄影大赛等活动深化宣传活动内涵;参加国家税务总局“第二届微话税收”大赛,1篇作品获优秀作品奖并获最佳人气奖,为全省地税系统惟一。


  【税收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召开全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任务,对照辽宁省地税局指标及标准分解任务;规范税收执法。认真开展年度执法督察,努力提升税收规范化水平,切实纠正执法过错;对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实施办法和裁量基准进行明确,减少执法随意性和执法风险;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支持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小微企业发展;改进有奖发票管理模式,发挥发票监控税源的作用。发挥职能作用。在充分论证基础上向辽宁省地税局提交《关于对耕地占用税增设苇田税目的建议》,经过辽宁省地税局的积极协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对市地税局的建议给予肯定。


  【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和民主生活会等制度,班子思想水平、决策能力和廉政意识有效提高;优化队伍结构。对市地税局机关16名科长和基层单位11名班子副职进行交流调整,调整后队伍结构更加合理;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成非领导职务竞争上岗等工作,尤其是争取国家级开发区政策支持,辽东湾新区地税分局行政级别调整到副处级,为干部成长进步创造空间;加强干部业务培训。共组织4期大型培训班和各类专业培训班,培训人数达1500余人次,涌现出一批优秀的复合型人才。依法管理干部。依据《公务员法》出台干部管理办法,规范干部管理。


  【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一岗三责”,巩固“一级带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通过强化“两权监督”和“一案双查”工作,对行政管理权和税收执法权进行重点监督;加强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编印《岗位廉政教育手册》,下发《岗位廉政教育实施方案》,收看专题讲座,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廉政意识,营造廉洁氛围;抓好政风行风和软环境建设。依托民心网、行风热线等载体,强化内部和外部监督,巩固纠风工作成果;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下大气力转变工作作风。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公务接待、办公用房清理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方面规定,公务用车管理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进一步规范,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没有发生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基层基础建设】认真落实“两基”建设提档升位要求,注重将工作着力点由硬件建设转向软件建设,夯实管理基础。在硬件建设上,全系统共投入资金700万元,改造办税服务厅环境,改善职工工作生活条件,更新办公设备;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干部政治素质和专业技能普遍提高,在参加辽宁省地税局竞赛活动中成功接受挑战;以税警联欢、楼宇文化、群众健身、读书活动为代表的文化活动展现地税干部的精神风貌。


  【机关效能建设】切实转变会风,增加小范围、小规模研究问题、协调解决问题的专题会,全年仅召开地方税收工作会议等全局性会议3次,而且缩小规模、缩短时间;切实改进文风,精简文件简报,控制文件篇幅;调研和走访活动做到简约、俭朴。与企业和基层干部座谈期间没有摆放鲜花、水果、香烟等接待物品,将落实八项规定要求体现在实际行动中;加大信息报送和新闻宣传力度,建立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加强信访工作力度,健全保密工作机制,加强涉税舆情源头管理,推进政务公开,及时督查督办,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同时提高行政工作质效。


  【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参加全省文明单位、“学雷锋学郭明义”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市地税局及所属的3个基层单位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5个单位被辽宁省地税局评为两基建设优胜单位,1人被国家税务总局评为“优秀税务工作者”。在全市地税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共荣获全国税务系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1人次,省市级以上集体荣誉26项,个人荣誉32项。(王泽忠、蒋东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