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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卫生计生委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7-06-16 浏览次数:125

  2016年,盘锦市卫生计生委按照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法制办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部署,在省卫生计生委的帮助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努力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全市卫生计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善制度,强化宣传,提升卫生计生部门依法行政水平

  (一)健全组织体系,加强监督指导

  建立盘锦市卫生计生委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领导机制,调整完善盘锦市卫生计生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年初,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对全系统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作出部署,并纳入对县区、直属各单位的目标考核。通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和贯彻开展省卫计系统卫生监督蓝盾系列行动等形式,对全市卫生计生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并对存在的问题予以通报,限期整改。同时,为进一步推动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开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执法文书的应用,提高办案质量,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市卫生计生委抽调专业人员组成卫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开展2016年度卫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两大类别和公共场所卫生、医疗卫生监督、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等执法领域,对市本级和县区基层卫生行政执法案卷通过采取随机抽查方式评查案卷质量,并对参评案卷逐一点评,评查结果在全系统范围内通报。

  (二)加大宣传力度,普及法制教育

  结合卫生计生行业特点,落实委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纳入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2016年,中心组学法内容重点包括《行政许可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行政复议法》、《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行政处罚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市卫生计生委行政执法人员在线学习计划,按照要求完成在线学习任务。面向社会,盘锦市卫生计生委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健康盘锦》专刊、展板等载体,全面宣传卫生计生政策法规知识,进一步扩大卫生计生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委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走进行风热线与听众直接对话,为群众解答新农合医疗保险等相关政策。与市司法局、市电视台共同录制“析案说法”普法栏目,提升群众对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知识知晓率。利用各种卫生日,在开展健康科普宣传的同时,强化法律法规的咨询释义。举行“12.4宪法宣传日”宣传活动,利用展板、传单、条幅等形式营造全民普法氛围。

  (三)健全决策机制,规范行政行为

  落实《盘锦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必经程序。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审核范围、内容、程序、方式,审核范围包括重大行政处罚决定、重大行政强制决定和重大行政许可决定。通过重大执法决定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办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途径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从中梳理出行政行为风险点,并及时作出行政行为风险提示。

  (四)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建立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统一报备制度。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建立部门法律顾问制度,依托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律师专家团队,建立一对一法律援助关系,聘请一名资深律师作为盘锦市卫生计生委法律顾问,专门为我委处理法律纠纷、重大行政事项决策提供法律支撑。

  (五)灵活设计载体,加强行业监管

  2016年,在辽宁省卫生计生委的统一部署下,以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突破口,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开展“2016蓝盾系列行动”,对民营医疗机构, 饮用水及涉水产品卫生安全,医疗机构医用织物洗涤消毒管理,住宿、沐浴业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托幼机构,计划生育监督,,监督执法专项稽查等方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立案查处。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疫苗事件,盘锦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各级监督执法人员开展专项检查,对各接种点的疫苗进货渠道、储运情况和接种情况进行全程排查,确保我市疫苗方面不出问题。组织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的专项行动,各县区在先期对当地医疗市场进行详细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哨点举报情况、投诉举报情况,确定打击重点,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深入推进卫生计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建立并动态调整卫生计生行政权力清单

  严格按照市政府工作要求,建立并动态化管理卫生计生部门责任清单、行政权力清单、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及办事指南。目前,我委共有行政权力75项,其中行政许可15项,行政处罚33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奖励3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行政权力16项。通过审核的清单和办事指南向社会公布,并及时在行政权力库中对行政权力进行更新调整。

  (二)完善集中审批制度

  将本级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纳入本级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套资料审查”,推进审批职能和事项集中落实到位。办事服务窗口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制、AB岗工作制等制度,窗口工作人员做到一次性书面告知审批服务对象其申办事项所需的全部资料,一次性回答清楚审批服务对象提问,一次性验清审批服务对象提交的材料。在本级卫生计生部门网站和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全面公布办理事项流程时限表,办件授权率达100%,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三)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盘锦市卫生计生委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以标准化促规范化,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全面做好行政权力事项清理整合工作,确保权力“放得下”。主动承接好上级下放的权力事项,确保权力“接得住”。今年,我委对省卫计委下放我市行政审批和许可事项组织人员培训,逐一梳理,主动加强工作衔接和互动,准确到位地行使下放的行政审批权力。

  (四)加大依法行政信息公开力度

  加大行政审批信息公开,主动对监管业户开展行政指导,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对食品安全标准采取网上公示备案制度,市政府网站专门设立两个功能模块,共向社会主动公开行业依法行政信息140余条。市、县两级同步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行政许可和一般程序行政处罚在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信用信息在部门网站进行公示,提升了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的效能。

  三、创新方式,拓宽渠道,加大卫生计生事中事后监管力度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行政监管,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盘锦市卫生计生委通过随机抽查、专项督查、专项整治、执法案件评审等方式,进一步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提高监管力度和水平。

  (一)强化依法行政信用监管

  加强卫生计生领域和行业信用制度建设,逐步实现全行业诚信信息资源共享,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充分运用监管成果,加强对审批对象的信用监管。盘锦市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纳入个人诚信体系,建立黑名单制度,此项工作作为全国试点予以推广。

  (二)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

  按照“一表两清单、两库一平台”的要求,制定统一的执法检查表格、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简政放权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清单,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根据实际进行动态调整。通过摇号等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合理确定年度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防止检查过多过频。

  (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透明,充分利用委电子屏公开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审批流程、时限要求等信息,积极为社会监督创造条件。制定对外办理事项服务指南64项,完善行政管理和依法行政工作制度67项,规范了卫生计生事项办理流程。畅通便捷公众举报途径,充分利用省卫生计生委12320、市政府12345服务热线、举报投诉电话等渠道,回应百姓政策咨询和诉求办理,全年达到270多件次,群众咨询诉求答复率100%,一次性办结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