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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盘锦在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中走在前列作出有力司法贡献

发布时间:2024-01-26 信息来源:盘锦发布 浏览次数:71


——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工作回眸

开展法治进校园宣传活动

盘锦中院智慧案款管理系统正式上线并全新启航

开展“国际禁毒日”普法宣传活动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指明了前进方向。2023年,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凝心聚力、勇担使命,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在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新征程上迈出新步伐、展现新作为、开辟新前景。

2023年,全市两级法院受理案件29415件,审结25794件。其中,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3400件,审结3043件。

坚持高质量司法 服务保障盘锦高质量发展

立足新发展阶段,以高质量法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是政法机关的职责所在。长期以来,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始终坚持高质量司法,在呵护市场主体、维护市场秩序、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推出系列举措,服务保障盘锦高质量发展。

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推动更高水平平安盘锦建设。

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高举审判利剑惩治违法犯罪,2023年,盘锦法院审结刑事案件688件,判处被告人969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审结滕某等人涉恶犯罪案件,强力震慑黑恶势力;坚决贯彻党中央反腐败斗争决策部署,依法审结涉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36件44人;严惩涉养老、电信诈骗犯罪,依法审结“帮信罪”案件64件,助力全民反诈;依法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高空抛物、危险驾驶等案件129件,全力保障群众“舌尖上”“头顶上”“道路上”安全;大力推动减刑案件审判实质化、规范化,开庭审结减刑案件501件。

精准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强化金融安全保障,严惩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借款、证券、担保等涉金融案件4280件,助力金融机构挽回损失17.9亿元。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等两个集体、三名干警,荣获“全省法院助力金融化险改革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称号。能动履职守护“黑土粮仓”,审结涉土地纠纷案件404件;盘山县人民法院审理破坏永久基本农田案,入选自然资源部典型案例;正确认识“诉”“访”辩证关系,真正做实做好“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大力推动“有信必复”,回复率100%。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等两个集体、五名干警,分别被省信访局、省法院评为“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

深度助力社会综合治理。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审结行政案件471件;携手行政机关持续推进负责人出庭应诉,有针对性地发出司法建议,反馈率100%,从源头减少行政纠纷案件;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用通俗道理讲明深刻法理,有效化解诉前调解纠纷5463件,推动出现收案“拐点”,双台子区人民法院收案量同比下降12.4%,助力形成止争、止讼、止访的善治模式;开展宪法宣传,录制《法官说法》视频,弘扬法治精神,用法治之光照亮司法征程。

坚持高质量发展 助推全面振兴实现新突破

多年来,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守正创新、稳中求进,贯彻新发展理念,扎实推进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高质量司法,助推盘锦全面振兴实现新突破。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审结商事案件6294件;以法治“硬措施”提升营商环境“软实力”,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1+7”专项活动,规范胜诉退费线上流程,“一键式”胜诉退费6050万元;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审理破产案件49件,涉及债权77.7亿元,推动市场主体有序退出和有效救治;主动深入园区、走访调研企业80余家,助企纾困融资300万元。盘山县人民法院柔性执法案例,入选省法院“十大典型案例”。

服务创新驱动自强自立。秉承司法裁判肩负护卫中华文化重任,坚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审结涉知识产权案件432件,调撤率达96%;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全面推进“三合一”审判模式,适用简易程序破解“周期长”难题,案件平均审理时间压缩至16天。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等两个集体、四名干警,获评“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

服务美丽绿色盘锦发展。推动绿色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战略的理念和目标,是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美丽中国建设的需要和期盼。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两山”理念,持续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盘锦输出司法力量,审结环境资源类案件86件,刑事处罚21人;审理破坏生态公益诉讼案件,入选“全省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建立“河长湖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筑牢生态安全司法屏障;联合十部门共建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新格局,先进经验做法被《学习强国》《辽宁日报》等媒体刊发。

坚持高质量服务 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多年来,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牢牢把握司法为民这个宗旨,坚定不移维护司法公正,坚持人民至上价值理念,坚持高质量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审判和执行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全面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把人民性融入审判实践,依法审结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民事案件9000件;秉持件件小案关乎民生、桩桩小事连着民心,审结新业态从业者等劳动纠纷案件368件,让快递小哥、外卖骑手有尊严、有保障;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强家庭家教家风要求,发布《离婚案件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避免夫妻一方承担“被负债”风险;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审结涉未成年人案件148件,为中小学生上法治课,举办模拟庭审,携手守护“少年的你”。大洼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

全力兑现群众胜诉权益。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持续保持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执结案件9595件,到位金额25.2亿元。与盘锦市公安局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协同联动查人找物、惩戒打击;助力信用体系建设,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11126人次,对4504名履行义务被执行人依法解除限制;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成交金额8778.9万元,成交率同比增长30%;持续推行“执行+救助保险”机制,发放救助款91.9万元;升级“一案一账号”系统,在全国率先实现案款账户三级管理、利息随案发放,先进经验做法被《法治日报》刊发。

全方位开展便民诉讼服务。打造“家门口式”诉讼模式,基层法庭设立“辽法云亭”,24小时提供自助立案、电子阅卷等服务,实现跨区域远程、跨层级联办,做到“一窗通办、一站全办”,网上立案2378件,“正义之槌”在云端敲响;依托人民法庭解纷前沿阵地,主动融入乡村治理,深化以环资、家事为代表的“一法庭一品牌”创建,“特色”供给满足多元需求。田家人民法庭等四个法庭,获评全省法院新时代“五化”法庭;辽东湾人民法庭等三个法庭,获评“全省法院示范法庭”;吴家人民法庭,荣立集体二等功。

坚持高质量审判 推进盘锦法院工作现代化

质量,是司法公信力的基石。审判管理,必须把提升案件质量放在首位,并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多年来,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能动司法理念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经济思想,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抓诉源治理,做实指导人民调解的法定职能,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坚持高质量审判,推进盘锦法院工作现代化。

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扎实履行法治护航职责。全市两级法院受理案件29415件,审结25794件。其中,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3400件,审结3043件。

提质量公正司法。坚持以党的领导为统领,压实审判责任,细化院(庭)长29项审判监督管理权责,确保覆盖全流程、全领域;创新“执源”治理模式,探索建立执行通知前置程序,加强审执衔接配合,推动生效案件自动履行;建成全域数字化审委会系统,完善发改案件异议反馈机制,发布民事上诉案件分析报告,大力促进同案同判,案件再审率持续保持全省最低水平。

重效率定分止争。秉持“如我在诉”理念,深入开展长期未结案件专项清理活动;规范审限管理,案件审限内结案率91.1%,位于全省前列;制定独任制审理、小额诉讼操作规程等文件,民事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简易程序占比90.3%。

优效果捍卫正义。深刻认识“感受公平正义”的主体只能是人民群众,努力做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39.8%;增强大数据战略思维,持续推进智审、智执、智服、智管建设,以“数字革命”深度赋能执法办案提质增效,案件服判息诉率达87.1%;依法依规提高司法透明度,常态化开展旁听庭审和法院开放日活动,让庭审经得起“围观”、裁判经得起“检验”。

坚持高质量管理 锻造一支高素质法院铁军

在法院高质量发展工作中,人才队伍是至关重要的。为此,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司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全面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同时,还注重人才引进和留用,激励优秀人才加入到法院工作中,并且重视员工的待遇和福利,使员工有稳定的生活保障和发展前途。多年来,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始终坚持高质量管理,努力锻造一支高素质法院铁军。

政治引领铸忠诚。坚持政治建设统领,坚决做到学思想和用思想、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统一;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组织全市两级法院干警参加政治轮训2期80学时;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大洼区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建立党建联系点,推动盘锦地区刑事审判工作显著提升;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融入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形成调研文章16篇,成果转化12个,建章立制15项。

提升本领强素能。坚持素质建设筑牢政治灵魂,切实提升队伍专业能力,组织干警参加线上线下各类培训班100期,培训1468人次;充分利用法答网答疑解惑,加强互动交流,提高干警业务水平;深入贯彻“青年强则国家强”理念,实施青年干部成长工程,17名年轻干警选拔任用副科级领导职务,64名干警行政职级、法官等级得到晋升。

从严管理树新风。大力加强全面从严管党治院政治责任,强化“不畏严而畏廉”意识,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干警“逢问必录”意识显著增强;深入整治审判执行、司法作风顽瘴痼疾,发布督察通报23期;强化典型引领,全市两级法院38个集体、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涌现出苗长阔等全国先进典型,展现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亮丽风采。

全市两级法院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自觉主动接受监督,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司法公正。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26名法官向人大常委会述职,优质高效办结“推进支付令适用”等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共同维护公平正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邀请陪审员参审案件654件,倾听人民心声,回应人民关切。

“新时代新征程、新面貌新伟业,全市两级法院将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上级法院精心指导下,忠诚履职公正司法,拼搏奋斗勇于担当,为推动盘锦在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中走在前列作出有力司法贡献!”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晓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