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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五举措规范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发布时间:2022-11-25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 浏览次数:327


近日,市民政局贯彻落实民政部、省民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市、县区级核对工作人员通过视频方式,积极参加全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培训会。同时,召开市级核对工作部署会,强化核对工作人员对跨区核对工作流程及省核对系统操作应用能力,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作出了制度性安排和部署。通过“五举措”,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助推社会救助工作精准认定和高效开展。

明确责任分工。确定县区级核对机构,根据同级社会救助部门委托直接开展核对工作并出具核对报告,核对报告只作为救助审批的参考依据。已获得社会救助的救助对象动态复核工作,由市级核对机构负责统一开展;简化工作流程。县区级核对机构开展核对过程中,取消原市级核对机构二次审核程序,县区级核对机构可直接通过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进行核对委托申请、资源配置和出具报告等工作;取消周期限制。将原来按月开展新申请社会救助对象的核对工作周期,修改为每月即时开展核对;扩大核查资源。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可核查资源由原来的省、市级范围的23类信息扩大至部、省级范围的89类信息,共享资源更全面、更精准;完善保密制度。县区级核对机构完善信息安全保密制度,分级签订安全保密协议,严格落实核对工作责任人,确保核对工作安全规范有序开展。

据了解,今年以来,市民政局提高政治站位、协调各方、统筹推进,坚持内外互补两条路,借助大数据技术,打破信息孤岛和数据壁垒,不断完善精准高效的核对共享机制,助力社会救助精准认定工作提档升级。依托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服务平台,先后与市银保监分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局等8个相关部门、单位和机构建立信息共享核查机制,实现了人口基准、殡葬、婚姻登记、房产登记、住房公积金、车辆登记、医疗保险、养老金、退休、失业和银行存款等23类信息核查,核对工作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明显提升。市民政局将持续加强核对队伍建设,通过定期开展集中培训和实地督导检查等方式,提升各级核对工作人员系统操作、政策理解、信息安全等能力水平,充分发挥核对机制在兜底保障基本民生工作中的基础支撑作用,为我市社会救助精准高效认定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