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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保持创城工作常态化

发布时间:2021-09-23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 浏览次数:890

  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坚持力度不减、干劲不松、标准不降,持续巩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成果,用全体交管警辅人员的“辛苦指数”换取全市人民群众安全出行的“幸福指数”。

  保持“全警上路”机制,强化秩序管理。交管支队坚持早晚交通高峰时段“全警上路”工作机制,切实提升主要路口的“见警率、管事率”,强化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秩序常态化管理。同时,在行人、非机动车、电动车、摩托车集中的路段,采取逐街排查与定点严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间断巡逻与查纠,在岗区、路面及时劝导驾驶人按规定驾驶车辆,对违法人员及时劝导教育并签订承诺书,形成严管、严罚态势。

  深挖道路资源,完善停车设施。交管支队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深挖资源,不断完善和增加停车泊位,规范车辆的停放秩序。对城区非主干道、人行道、小区门前开展调研,在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的前提下,尽可能施划更多的停车泊位;对现有的停车泊位进行核查,对停车标志标线模糊或缺失的及时修复;对有碍行人通行、侵占盲道的停车泊位及时进行整改;加强车辆乱停乱放违法行为整治,对商业区、学校、医院、车站等重点场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净化城区道路环境;积极推动停车场错时开放,共协调四家单位在非工作时间将内部停车场对公众开放。

  保持整治强度,形成震慑氛围。针对开车不系安全带、使用手机、抽烟、车窗抛物、不礼让行人等不文明交通行为,通过大力宣传教育、警示曝光、打击整治等方式,减少交通安全隐患,增强群众文明出行的意识,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高压态势,养成广大市民和驾驶人文明出行良好习惯。另外,车管部门依照国家规定和标准,为符合要求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上牌管理,此项工作正有序推进。同时,依据《盘锦市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对临街商户门前私设地桩等障碍物依法予以拆除,对违规停放的广告车、占道经营的机动车、“僵尸车”、禁行区域的三轮、四轮电动车、无牌无证摩托车坚决予以清理、查处。另外,加大与快递外卖、共享单车运营商的沟通协调,规范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对乱停、乱放的予以教育、警告、处罚。其间,共清理私占停车泊位180处,拆除地锁22块,清理僵尸车35台,清理占道经营快餐车14台次。

  推进志愿劝导,形成工作合力。交管支队积极与市文明办合作,继续组建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队,在全市主要岗点和路段,增加志愿者人数和活动次数,引导行人遵守交通信号,驾驶员礼让斑马线。同时,充分利用青年志愿者庞大群体,合理利用时间,就近就便,在学校上放学时段引导行人,劝阻学校附近乱停乱放车辆。同时,充分利用盘锦交警“双微一抖”平台、交通安全宣传阵地、户外LED显示屏等媒介,滚动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广告、文明交通宣传提示标语海报,宣扬文明交通正能量事例,提高公众对创建文明城市交通管理工作内容的知晓率,宣传文明城市创建的深远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