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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多”助推“湿地之都”生态文明建设

发布时间:2021-09-01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 浏览次数:378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高度关注绿色发展和改善民生,聚焦环境保护和民生热点问题,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持续巩固提升“湿地之都”生态优势,积极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多维立法“筑屏障”

  全面推动绿色发展,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离不开法治保障。市人大常委会针对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通过点面结合的多维立法,助推盘锦生态宜居环境建设。2016年,制定了盘锦市第一部地方性法规《盘锦市湿地保护条例》,为加强湿地保护、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提供了法治保障;2017年制定了《盘锦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为创造和维护整洁优美宜居的城乡环境提供法律支撑;2020年先后制定了《盘锦市绿化管理条例》《盘锦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为解决相关问题提供了法定方案。目前,正在研究制定《盘锦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在生态文明建设路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保护就是发展,通过立法确保生态环境资源被悉心看护,得以延续发展。

  多措监督“促实效”

  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党中央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市人大常委会聚焦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多措并举持续开展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监督,深入推动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让盘锦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环境更宜居。

  常态化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常态化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先后提出多条审议意见,力促生态环境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取得了良好效果。2020年,盘锦城市环境质量创建市以来最好水平。

  上下联动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先后协调组织部分全国、省、市和县(区)人大代表开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采取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暗查暗访、电话访谈等方式,深入了解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并督促整改落实。2020年,盘锦水环境质量各项指标全部达到省政府考核标准。

  聚焦热点开展集体视察。市人大常委会高度关注和积极推进湿地保护工作,主任会议成员集体视察“退养还湿”暨“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开展情况,不断推动“发展保护”向“保护发展”转变,从增进人民福祉、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高度,推动实施了全国最大的“退养还湿”单体工程。

  多点发力“解难题”

  螃蟹沟是穿越盘锦市市区的一条灌排两用河道,河道总长度为17.67km,由于地势等原因,曾经反复多次整治,还是时常出现水质不达标、黑臭水体困扰沿岸人民群众生活问题,成为水污染防治老大难问题。市人大常委会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多年来一直致力于推进螃蟹沟污染整治工作,采取人大代表建议督办、主任会议成员领衔视察、专委会持续跟踪、组织开展环保专项活动等,多点发力,推动市、区政府通过持续精细化管控、科学调流、杜绝直排、生态补水等方式,治理螃蟹沟环境污染问题。2000年至今,螃蟹沟省考考核断面水质持续达标,如今的螃蟹沟已成为盘锦市民休闲运动的好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