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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项目化清单式管理见成效

发布时间:2021-08-16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 浏览次数:327

  2021年上半年,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三落实”谋篇布局,围绕省市重点任务、国家和省试点等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对5大类170余项年度目标任务项目化清单式管理,全力创先争优,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强化机制体制创新,注重引领示范。首先,建立“四清单”制度,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监管对象清单、检查事项清单、风险等级清单、承诺制和免现场核查获证市场主体清单”四个清单,全面摸清底数,进行风险等级监管。针对高风险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领域,制定飞行检查计划,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监管真空。到目前已检查食品、药品等市场主体9527家,发现问题完成整改580家,责令停产停业34家,立案查处67件。其次,创新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针对校园食品安全,收到调查问卷11576份,对师生家长关注的前10位食品,在校园及周边开展抽检行动,回应关切,有效发挥抽检的监督作用。第三,创新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统筹推进质量、标准、计量、认证、检验检测、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线上平台和线下“站所”建设,破除壁垒、形成合力,有效发挥质量提升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作用。到目前,服务企业发展,为企业解决各类问题112个。第四,成立知识产权保护、提升联盟,全市专利授权786件,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6.08件。组织推荐13个项目角逐第二届辽宁省专利奖。第五,创新实现食品安全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全覆盖。探索“银行+保险”新模式,引进检验检测机构,在全省率先实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两个全覆盖。第六,立足民生,解决百姓烦心事和揪心事。成立“护卫夕阳红反坑老”联盟,开展普法进社区活动4期、培训160名老年人,提高社区老年人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端掉销售保健食品窝点一个。

  全面争取国家、省试点,成效明显。通过积极争取,高质量完成盘锦大米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申报工作,目前已进入国家综合评审阶段,获批后将对我市地理标志保护发挥重要作用。成功入选国家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课题应用实验基地,有效提高我市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处置能力。被省局推荐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形势分析基层联系试点,我市成为国家15个试点之一。承接辽宁省首席质量官试点工作,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选定40家石化等企业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提升质量管理能力,促进全市高质量发展。指导、推荐5个组织申报第四届中国质量奖,8个组织申报辽宁省省长质量奖。2家企业进入中国质量奖受理名单,通过初审。

  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全市各类市场主体总量达到了127016户,同比增长5.68%。新登记市场主体11246户,同比增长10.63%。开通绿色通道,支持国企国资改革,主动服务辽东湾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和重点项目企业。完成“个转企”290户,完成省年度目标的72.5%。建立“三回访”制度,对市场主体登记、新获证企业、被处罚相对人进行电话回访,深入了解有无影响营商环境行为,从而达到服务质量、办证效率、执法行为“三提升”。已回访215户,收到意见建议24条。组织召开个体工商户、行业协会代表座谈会,进行银企对接,解决实际问题。协商邮储银行,深入推进“百亿送贷行动”,成功放款3.2亿元。

  严守安全底线,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强化进口冷链食品定点首站冷库管控,严格闭环监管。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共检查各类企业3822户次。组织对5家疾控机构和69家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单位开展全覆盖检查,确保疫苗安全。针对气瓶、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和在用的8775部电梯开展隐患排查,排除隐患7处。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检农资产品、成品油等产品173批次。全市未发生重大安全事件,守住了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