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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推进“三治融合”构建乡村治理新模式

发布时间:2021-12-08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 浏览次数:230

  道路干净整洁、村民素质提升、治安状况良好……近年来,大洼区紧紧围绕城市更新目标,立足城乡“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体发展思路,突出党建引领,不断和谐邻里关系、倡导良好乡风文明,实现城乡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

  注重加强党组织建设。严把村、社区“两委”换届关,选好配强村和社区“两委”班子,有力夯实提升乡村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切实发挥好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强化党组织引领作用,积极动员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引领党员干部广泛参与乡村治理工作,凸显村和社区党组织的核心作用,让党组织的主张转化为党员干部和群众的自觉行动;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和协会组织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广泛开展各种公益活动,真正让每一位党员成为乡村振兴的一面旗帜。

  突出基层自治基础。充分组织发挥村(居)委会基层自治组织的自治功能,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和自治章程,提升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意识,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乐善互助、移风易俗。区民政局逐步推行“三事分流”,理清政府管理和基层自治的关系,减少政府过度干预基层自治事项,实现“政府归位、自治到位”。落实村民自治中的各种制度,大力推行村务政务公开制度,做到党务、政务、财务三公开,还群众一个明白;结合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同步建立健全村和社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确保村(居)务监督制度落实,让村(居)级各项事务受到民主监督,还干部一身清白;广泛推行村(居)级民主协商制度落实,充分尊重广大村(居)民的意见,形成“所有事情都商量”的氛围,让村(居)民意见得到落实。

  同时,通过鼓励和支持村(居)民自主成立各类协会、红白理事会、乡贤参事会、志愿者队伍等群众自治组织,引导和支持乡村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到乡村治理中来,从公益慈善、文体娱乐、社会救助、基础设施管护、社会治安、子女教育、养老敬老、公共卫生、落实国家政策、遵纪守法等方方面面充分发挥各类组织的优势和特长,实现乡村治理和谐有序。

  突出依法治理保障。依法规范村和社区组织工作事务,清理整顿村和社区承担的行政事务多、各类检查台账盖章证明多、组织挂牌繁杂等不规范问题。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治安维护协助、社情民意通达等方面的作用;创新协商议事形式和活动载体,依托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居)民议事会等,鼓励农村开展村(居)民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等各类协商活动。进一步规范城乡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提高城乡社区工作者的保障水平。通过对全区1296名社区工作者薪酬规范,有力推进城乡社区工作者向专业化、职业化发展,为实现全区市域治理体系、治理能力和促进乡村振兴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突出道德治理支撑。不断加强移风易俗改革力度,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坚决抵制大操大办,促进良好的乡风民风形成。强化道德规范,深入挖掘熟人社会形成的不成文的道德规范,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增强社会正能量。弘扬时代文化,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和培育,不断壮大社会志愿者队伍,广泛组织开展各类文体及公益活动,引领社会新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