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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台区纪委监委专项监督护航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1-08-02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 浏览次数:241

今年以来,兴隆台区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通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压紧压实相关单位和部门优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着力破解影响企业发展中面临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推动政府职能部门服务企业意识进一步增强,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为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城区提供有力的政治监督和纪律保障。

  提高政治站位,畅通举报渠道。区纪委监委营商环境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及时整合力量、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表,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统筹协调、日常调度、督导落实。并通过区政府官方网站、区政府微信公众号、报刊等媒体平台发布营商环境专项举报电话,同时在区市民服务中心等政府综合服务部门设立举报信箱,受理问题线索投诉举报及来信来访。

  明确检查重点,聚焦突出问题。围绕区委关于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区、实现“一网通办”等工作部署,特别是贯彻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出台的一系列推动复工复产优惠政策和推进“辽宁民营企业发展23条措施”落实不力等问题。聚焦招商重承诺、轻实践,新官不理旧账问题;部门利益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聚焦行业部门垄断经营,指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设备材料供应商、价格问题;公职人员勾结黑中介,谋取私利问题;暗箱操作、违规招投标等问题……深入分析研判企业反映突出的问题,集中发力,重点攻关,主动监督、靠前监督,助推营商环境优化提供遵循。

  深入开展调研,定期移交线索。各派驻(组)纪检监察机构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群众代表等征求意见,开展面对面座谈10余次,发放并回收调查问卷80余份,了解相关部门服务企业和群众情况,查找问题和不足,及时帮助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同时深入窗口服务单位、企业、市场实地了解营商环境,掌握最新情况,查找发现并解决问题。制定《关于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建立问题线索台账,与多个相关单位建立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实现每半个月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一次问题线索,重要问题线索随时移送。

  强化监督检查,严明纪律要求。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明察暗访或模拟办事,并采取参加会议、查阅资料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督,做实预警预防工作。充分发挥协作区作用,通力协作、互通有无,开展交叉互检。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深入群众反映强烈、投诉问题集中的地点和行业领域暗访督查。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中,不跑风漏气,不打招呼卖人情,自觉树立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加大查办力度,注重工作实效。对群众反映强烈、线索具体的问题直查快办,对查实的问题坚决纠正、问责到人,对相关单位和部门开展“一案双查”,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及时通报曝光,形成了强力震慑,以严肃问责倒逼工作作风转变。及时督促全区各党(工)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相关职能部门落实主管责任,找准职责定位,盯紧盯住突出问题,着眼破解工作难题,及时堵塞漏洞,建立长效机制,共同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