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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纪委监委 强化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

发布时间:2021-05-24 浏览次数:266

  2020年以来,大洼区纪委监委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作为充分发挥监督保障作用,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重要举措,严格审核标准,把好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截至目前,区纪委监委党风廉政意见回复84批次,共6524人次。

  定制度,有章可循。在对标对表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出台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回复办法》的同时,结合大洼实际,明确“三类”情形,界定适用范围,规定回复时限,严明纪律要求,细化接受来函、组织审核、汇总审批、结果回复等程序。明确问题线索处置情况、违纪违法行为记录、问责处理情况,以及汇总和制作回函等环节的具体要求,确保了全面准确反映被查询人员廉政信息。

  严把关,精准施策。将党风廉政审查意见工作寓于平常,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牵头,党风政风监督室、各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区委巡察办等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同时,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作用,特别是将群众反映强烈、在重要岗位准备提拔、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列为监督重点,通过日常提醒、座谈交流等方式,及时了解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廉政情况记录,发挥日常监督的实效性。

  明纪法,严格追究。实行“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倒查机制,逐级明确分管领导、主管领导、主管部门、承办人员责任,严明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对久拖不回、把关不严、核查不认真,故意隐瞒、跑风漏气,造成党风廉政意见失实失准的情况,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