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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纪委监委扎实推进回访教育工作 激发“跌倒干部”干事热情

发布时间:2021-05-12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 浏览次数:267

  今年以来,大洼区纪委监委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监督执纪全过程,积极发挥回访教育在监督预防方面的重要作用,带着责任和感情做好2020年度全区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工作,体现党组织的关怀爱护和教育激励,鼓励他们改过自新,重新振作起来。

  印发通知,明确目标定措施。区纪委监委进一步完善回访教育机制,按照省市纪委印发的《关于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做好教育回访工作进行了具体的部署。相较往年,今年的回访工作有了“三个更加”的特点:一是回访教育对象更加全面。全区2020年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都要应访尽访。二是回访时间更加明确。通知要求回访每季度进行。三是回访责任更加压实。回访教育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属地管辖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分级分工负责,明确案件审理室负责全区受处分人员情况台账的梳理汇总工作;各镇街纪委、各派驻机构根据台账,主动认领任务,完成对所监督单位受处分人员的回访工作;各纪检监察室加强对所联系镇街和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回访工作的督导;各监督检查室负责人对所联系镇街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回访工作报告签字把关,确保回访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案件审理室负责收集汇总全区回访工作情况,完成全区回访报告。

  暖心回访,积极探索新模式。立足让所有受处分党员干部思想不滑坡、不掉队,区纪委监委探索创新以“两个注重”为主的“回访教育”模式。一是注重精准施策,做足回访前期工作。在回访前,通过查阅廉政档案、联系办案人员、与所在单位党组织沟通等方式,全面准确掌握受处分干部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家庭生活等情况,根据受访人员的具体情况,在选择谈话地点、谈话时间上下功夫,从细节上体现出组织对受访人员的帮助和关怀,多措并举做足做实回访教育的前期工作。二是注重灵活多样,丰富回访教育形式。根据违纪者性格、岗位特点、违纪性质,灵活采取走访、电话回访、座谈等教育方式,做到了“两谈三了解”,通过与回访对象本人谈心谈话、与回访对象所在单位领导和干部群众谈话,充分了解回访对象受处分以来的思想、工作、作风、生活情况,充分了解回访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对回访对象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和关心帮扶情况,充分了解对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建议、办案人员的工作作风和把握“四种形态”的精准程度,及时消除受处分人员心理疑惑,积极帮助其解决合理困难,力争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处理。同时,填好相应表格,固定回访成果。在回访人员与回访对象谈心谈话时,填写好《回访人员谈心谈话记录表》;在回访人员与回访对象所在单位党组书记、所在党支部及所在科室人员进行谈话时,分别填写好《回访对象所在单位人员谈话记录表》;在回访人员根据回访情况作出客观评价时,填写好《回访教育工作登记表》,详细记录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实行台账化管理。

  严管厚爱,确保回访有温度。认真分析研判回访发现的情况,针对不同受访对象和受访人员的错误性质、处分类型、改正情况因人施策,在“两个聚焦”上持续发力。一是聚焦激励与约束并重,激发工作热情。对思想转变彻底、工作能力突出的干部,按期恢复其党员权利、解除处分,并向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推荐使用;对于在生活、工作中以及心理上遇到困难的干部,通过思想引导、维护权利、工作帮助、生活关怀、心理疏导等举措,让他们真正感受到组织的重视与温暖,重拾信心,激发工作热情;对思想认识不彻底、工作态度不积极的干部,进行重点关注并督促及时整改,确保所有干部“不掉队”。二是聚焦建章立制,增强回访教育延续性。加强与受处分人员所在党组织的沟通反馈,督促党组织不断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关心关爱,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建章立制,把权力放在制度的牢笼里;结合党史教育,紧扣工作重点,开展以“家风建设”“换届选举”“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为主题的警示教育;对整个回访工作进行总结反思,形成回访工作报告,将所有回访资料装订成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