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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举行“公民道德宣传日”暨盘锦市 “文明行为促进日”主题宣教活动

发布时间:2022-09-21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 浏览次数:233

9月20日是第20个全国“公民道德宣传日”,也是盘锦市第3个“文明行为促进日”。当日,我市主题宣教活动在兴隆台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举行。

主题宣教活动由市精神文明办主办,兴隆台区精神文明办协办。市直相关单位、县区精神文明办、街道、社区代表以及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最美人物、志愿服务典型等共同参加活动。

伴随文明创建进程,盘锦市积极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盘锦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扎实推进文明行为和文明风尚培育,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全体市民文明意识不断增强,为盘锦文明创建不断进步发挥强力助推作用。主题宣教活动中,各县区就推进公民道德建设情况分别作了介绍;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就推进落实《盘锦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行了发言;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最美人物、志愿服务典型代表分别介绍了自己多年来奉献爱心、贡献社会的感人事迹;道德模范代表现场宣读了《文明行为倡议书》。

市精神文明办要求全市各地、各部门要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主题主线、围绕争创全域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这一重点工作、围绕志愿服务这一生动载体, 全面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要加大《盘锦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落实力度,充分认识争创全域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最重要、最有效、最持久的工作是提升公民道德素养,提升市民文明程度;充分认识志愿服务是城市文明的标志、是创新社会治理的有益探索、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要结合实际,合理设计活动载体,将公民道德培育和文明行为养成贯穿于全市争创工作“六大攻坚行动”的各个方面,不断涵养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共同描绘我市精神文明建设美好蓝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