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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局:外贸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5-05-15 浏览次数:18

在当前全球经济深度交融又复杂多变的形势下,外贸工作的重要性愈发凸显。从宏观层面看,外贸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对稳定国家经济大盘起着关键作用。就我们地区而言,外贸更是推动产业升级、促进就业、提升区域竞争力的强劲引擎。

当前对外贸易面临着全球经济下滑、地缘政治紧张和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等诸多不利因素,这些都将给我们外贸工作带来更大的考验、困难和挑战。正因如此,市商务部门走进高新区对外贸企业进行政策指导,全力帮助外贸企业打通进出口环节的堵点、痛点、难点。

外贸政策解读的初衷就是帮助企业把握政策红利,规避潜在风险,并在政策指导下,抓住机遇,以更高站位、更强本领,实现高质量发展。此次活动,重点从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对进出口企业的贷款贴息、外贸主体引育三个方面进行详细讲解,帮助企业理解政策、把握政策、用好政策。

一、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省商务厅印发2025年辽宁省重点境外展会计划的通知,安排重点境外展会145个,其中,“一类”展会75个、“二类”展会70个。

对企业年度内参加的“一类”重点境外展会的前6个标准展位(54平方米)按100%比例支持,超出部分按照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50%比例支持;对企业年度内参加的“二类”重点境外展会的前6个标准展位(54平方米)展位费给予100%比例支持,每平方米支持上限4000元;超出部分展位按照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50%比例给予支持,每平方米支持上限2000元。年度内6个标准展位(54平方米)为一类、二类重点境外展会统筹计算。

二、对进出口企业贷款贴息

对外贸企业为改进生产工艺、改善生产环境、购置设备、购买原材料等在我国银行贷款,在2024年度所发生的实付利息按照不超过2024年12月31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最近一期人民币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实际贷款利率低于LPR的,按实际利率计算)给予贴息支持。年度内单户企业贴息金额上限为300万元。

三、新增外贸企业

对首次在海关注册登记的时间为2024年内(以海关注册登记回执为准),企业经营状态为“存续”的企业,且2024年内进出口额达到50万元(含)(以海关统计数据为准),对企业2024年所发生的房屋租赁费、一次性装修费、办公设备购置,按照不超过30%的比例给予补助,单户企业补助上限为50万元。

视频录制信息

姓名:于海龙

职务:市商务局外贸管理科科长

录制场景:盘锦辽河油田天意石油装备有限公司、辽宁中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