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政策做解读”市发改委解读
发布日期:2025-05-15 浏览次数:48次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解读提纲
4月3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将于5月20日起正式施行。
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促进法》创下了很多个“第一次”,如第一次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法律,第一次明确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第一次在法律中规定“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充分彰显了党和国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进一步向社会表明了发展民营经济是党和国家一以贯之并将长期坚持的方针政策。
《促进法》共9章78条,围绕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等方面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机制,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在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首先,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在《民营经济促进法》中得到了充分体现。这次立法把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平等对待、平等保护的要求,用法律制度落实下来,特别是把很多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政策和做法确定为法律制度。如对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及时清理市场准入壁垒,禁止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中限制或者排斥民营经济组织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切实保障了各类经济组织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市场机会和发展权利。
其次,对民营企业发展中的重点关切,《民营经济促进法》也进行了积极回应,总则中有总括性的规定。第二章至第七章,从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等方面针对性作出了鼓励、支持、引导的具体规定,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了各类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同时促进法既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又注重规范和引导,促进民营企业依法经营,主动融入国家战略,弘扬企业家精神,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市发展改革委作为我市统筹协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职责部门,在下步工作中,将以《促进法》的颁布施行为契机,会同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平竞争审查等各项制度安排,促进产业有序发展和良性竞争,加快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切实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持续加强金融服务供给,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全力解决好民营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大力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推动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盘锦振兴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