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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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pjsrmzf-2020-003431 主题分类: 2020年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对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把建设项目环境评价权限下放至省级以上(包括省级)开发区审批的提案》第16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11-02
主 题 词:

对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把建设项目环境评价权限下放至省级以上(包括省级)开发区审批的提案》第1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11-02 浏览次数:332

尊敬的辛荣啸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把建设项目环境评价权限下放至省级以上(包括省级)开发区审批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您的建议内容,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深化环评审批“放管服”改革工作,按照工作职责,我局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进一步简政放权,营造便利投资环境。

  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下放市级环评审批权限,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对环评审批事项采取摸清底数,列出清单,该放的全部下放的模式,实现市县同权。目前,我市正在以盘锦市精细化工产业园区(省级)开展环评审批权限下放工作试点工作,已经将市级建设项目的审批权限下放给园区管委会,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推进中。

  在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的同时,也对存在问题的盘锦新材料产业园区和大洼帅乡工业园区等暂停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以督促园区提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2.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完善体制机制。

  一是针对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中,工作流程不顺畅、办事环节繁琐的问题,提出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做到“应进必进”。二是严格落实行政审批科长任窗口首席代表制度,提高政务窗口服务能力和水平。三是简化审批环节,按照“申请、受理、审核、签批”的基本流程,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排污许可证核发全部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办事过程公开透明,按流程标准办事。四是针对审批要件多、审批时限长的问题,重新梳理审批要件,对评估、审核、审批等环节重新整合;规范办理时限,通过流程再造,进一步压缩时限,对属于本局审批权限内的建设项目,按照“快、简、免”的原则办理,“快”即报告书、报告表的审批时限由法定的60天、30天缩短为40个工作日、20个工作日;“简”即取消环评审批前置支撑件;“免”即所有属于本局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环评全部免收评估费,排污许可证全部免费审核、正副本制作也不收取工本费等免费举措。

  您提出的建议很中肯,对推动我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