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规范涉企检查 从“严管”向“善治”升级
信息来源:法治辽宁微信公众号 浏览次数:0
发布日期:2025-05-09如何破解检查主体身份不明晰问题?
检查频次高、重复检查怎样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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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辽宁省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若干措施》,从完善清单、规范方式、严格实施、加大保障、强化监督5个方面亮出有效举措,推动涉企检查从 “严管” 向 “善治” 升级。
近年来,我省始终坚持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自 2018 年建立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审核公示制度以来,持续压减检查项目,年均压缩率保持在 10% 左右。同时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2024 年全省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查比例提升至 73%,一系列“组合拳”,有力整治 “任性执法”“选择性监管” 等乱象。此次出台若干措施不仅将过往有效经验上升为制度规范,更结合辽宁实际细化补充,多项政策明确完成时间节点,靶向解决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
针对“谁来检查”的问题,我省要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牵头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工作,解决检查主体身份不明晰的问题。同时,由省级行政执法部门统筹制定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和检查标准,从源头厘清不同部门单位的权责边界,确保检查工作有章可循。
最大限度减少检查频次,突出“严”字要求,严格执行 “无计划不检查”,严格控制专项检查,严格限定范围、内容和时限。同时推行 “综合查一次” 联合执法模式,推广远程监管、移动监管等非现场检查手段,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特别建立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对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实施 “无事不扰”,对风险隐患企业强化精准监管,实现监管资源科学配置。
围绕更好规范检查,我省将 “亮码执法、亮码检查” 纳入标准流程,要求执法人员入企前上传检查信息,实现执法过程透明化。同时规范现场检查程序和行为,明确检查前需制定方案并报批,检查后及时反馈结果,对问题企业当场出具书面指导意见,推动监管与服务深度融合。
监督保障机制同步升级,我省依托 12345 政务服务热线等渠道畅通企业反馈路径,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动态清理不合格执法人员,对违规检查行为严肃追责,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形成 “制度 + 科技 + 监督” 的闭环管理。
下一步,我省将聚焦企业实际需求,持续优化有关政策,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持续打造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让企业在规范监管中轻装上阵、安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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