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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医保新政发布,长期护理险开始实施!

发布日期:2021-05-13   信息来源:盘锦医保  浏览次数:3885


  2020年9月,国家医保局、财政部下发《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盘锦作为辽宁省唯一试点城市位列其中。


  一、什么是长期护理险?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长期处于失能状态的参保人群为保障对象,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等所需费用。

  二、哪些人能够参加长期护理保险?

  参加盘锦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和退休人员。

  三、哪些人可以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经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规范诊疗、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经申请通过失能等级评估认定的失能参保职工,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四、长期护理保险如何缴费?


  五、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如何享受?

  待遇标准

  实行月限额支付,未达到限额按实际费用支付。失能评估等级为重度失能一级时月限额为2150元;重度失能二级时月限额为1840元;重度失能三级时月限额为1540元。


  支付比例


  待遇享受方式(二选一):机构内护理支付比例为70%;居家上门护理支付比例为80%。


  支付方式

  由长护险基金管理机构向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支付。

  六、长期护理保险可以提供哪些服务?

  服务主要包括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等,如:沐浴、鼻饲及指导、失禁护理、便秘护理、关节的被动训练、压力性损伤预防护理、鼻胃管护理、留置尿管护理等。

  七、业务咨询电话和申请受理

  咨询电话:2833300

  受理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111号(惠宾大街与泰山路交汇处,新移动公司路南,炫特区办公楼4楼)。

  线上受理:盘锦长护(APP)


  您好,我是长小护,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您的?

  听说盘锦有长期护理险了,申请时我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需要携带申请人的身份证、社保卡原件、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或专科医院的医药病志,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进行申请。

  提交完资料就可以享受待遇了吗?

  能否享受待遇需要安排专业评估人员对失能申请人进行上门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照失能评估标准后,出具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为重度失能的,可以享受相应待遇。

  评估通过后,什么时候可以享受待遇?

  评估结论下达的次月起,可以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