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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台区商务局《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5-05-15 浏览次数:21

尊敬的各位领导、企业负责人:

大家好!

我是来自兴隆台区商务局工作人员,今年5月15日是我省第十九届“政务公开日”,按照兴隆台区委区政府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今天与大家分享的是商务部、财政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围绕该《细则》进行宣讲解读。

近年来,兴隆台区商务局始终聚焦经营主体发展需求,将各类政策进行全面梳理,通过实地走访、线上沟通等多种渠道,加大惠企政策宣传,实现由“人找政策”到“政策找人”的转变,打通惠企助企“最后一公里”,引导企业按照政策相关要求对照自己可以享受的政策内容,及时准确地整理上报资金申报材料,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捷度,将惠企政策落到实处。

汽车作为大宗消费商品,在扩大消费、拉动内需、提振经济方面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商务部牵头出台的《关于做好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今年的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有利于促进汽车梯次消费、循环消费,为汽车消费市场发展持续注入强大动力。就通知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扩大汽车报废更新支持范围

1、政策的主要变化

2025年的汽车报废更新政策在2024年的基础上进行了扩围和优化,进一步支持老旧车辆的报废更新,推动新能源汽车和节能型汽车的市场发展。

2、补贴实施时段与依据

2025年,消费者若报废本人名下符合条件旧车并购置符合条件新车,便能获得一次性补贴。

3、做好跨年度政策衔接

考虑到2024年底前部分消费者未及办理报废更新全部相关手续为最大程度便利群众,政策作了专门安排。

4、资格限定保障规范

通知强调了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位个人消费者最多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5、优化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审核拨付监管流程

(1)通知强调了政策落实职责。(2)通知明确了资金拨付流程。(3)通知提出了政策落实后的要求。

二、完善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标准

1、明确汽车置换更新补贴上限。对于汽车置换更新,中央层面增加补贴标准上限和转让车辆持有时间要求。补贴上限:新能源车不超过1.5万/车,燃油车不超过1.3万/车。政策降低了购车成本,激发了消费者的购车意愿,尤其是对于有换车需求但受资金限制的消费者。

2、规定转让车辆持有时间。个人消费者按标准申请补贴时,转让的既有乘用车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时间最迟不得晚于通知公布之日,即 2025 年 1 月 8 日。

3、规定享受补贴仅限一次。政策规定每位个人消费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最多可享受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就同一辆新车只能选择申领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者置换更新补贴。

4、部门协同推进政策落地。

三、落实资金支持政策和加强监督管理

1、国家高度重视资金支持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用于支持地方提升消费品以旧换新能力,推动个人消费者乘用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通知要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按照总体9:1的原则实行央地共担,并分地区确定具体分担比例。

2、加强汽车以旧换新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宣传引导,切实便企利民,并有效保障补贴资金安全。

四、政策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1.推动消费升级, 促进经济增长。2.增强市场流通,提升利用水平。3.助力环境保护,促进生产安全。总之,汽车以旧换新跨年度衔接政策,兼顾了市场稳定、消费者权益与产业发展需求,各方应充分把握政策机遇,共同为汽车消费市场繁荣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