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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2018年 |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政协081市交通局关于发展智慧交通助推我市国际中等发达城市建设的提案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8-09-03 | |
主 题 词: |
政协081市交通局关于发展智慧交通助推我市国际中等发达城市建设的提案
盘交字〔2018〕95号 签发人:王宁
关于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81号提案的答复函
胡春华委员:
您《关于发展智慧交通助推我市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建设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交通事业的关心与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着眼重点行业监管,大力推进智慧交通建设
1、建设危货智能监管系统。以电子运单系统建设为基础,通过软硬件一体化开发,对无从业资格证、超时驾驶等违规行为自动识别、精细管理;实现从生产、运输到使用各环节的无缝监管。目前,危货智能监管系统平台已搭建完成。已经分别从危货企业、车辆、从业人员三方面开展基础数据录入,进入试运行阶段。
2、建设客运智能监管系统。目前,我市各客运站站内重点点位已经实现视频实时监控,年底之前,将配合省运输管理局共同提升对客运站的视频监控功能,实现客运站全方位视频监控、市内客车逐步实现主动安全预警、指挥调度、视频监控、客流统计、出行路径规划等功能。
3、扩展服务内容,围绕全域旅游创建,建立机动车维修救援服务网络。全市机动车维修行业的发展已经纳入盘锦市道路运输发展“十三五”规划,力争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市汽车维修急修救援网络,为各种类型、各种品牌的车辆,提供24小时应急救援和全天候服务,建立和完善汽车销售、维修、检测、信息一体化的服务网络,为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提供车辆购置、运行使用、技术咨询、维护修理、质量检测、配件购买、运输救援等全过程优质服务。
二、强化体制机制创新,推进交通治理体系现代化
1、推广智慧交通监管平台的深入应用,建立覆盖全市的智慧化监管信息沟通机制。目前,我市积极推进各县区智慧交通监管分平台的建设,已经在盘山县、双台子区、兴隆台区、大洼区等四个县区运管所建成4个分平台,该分平台主要是通过对出租汽车“不使用计价器”等违规驾驶行为的远程排查,接收交通局智能监管总平台的各项指令,实时处理各项问题,从而实现了自上而下全方位行业监管联动。
下一步,市交通运管部门计划将网约出租车纳入监管系统,通过建设网约出租车监管系统建设,对网约车的“人、车、平台”信息自动绑定,通过智能车载设备保障公众的出行安全,实现对网约出租车平台智能监管。
2、建立规范的智慧监管体系。目前,市交通运管部门正在研究制定《出租车智能监管工作流程》,确定工作流程,明确市县职责,有效利用智能监管平台,对出租汽车“不使用计价器”“遮挡摄像头”“设备故障”“斑马线未礼让行人”等7项违规行为智能监管,形成市县区分工明确、权责清晰、监督有力的交通运输行业监管体系。待该工作流程完善后,将逐步推广应用到客车、危货车辆智能监管工作中。
3、推进智慧交通标准化,建立基于智慧交通的监管标准和考核评价机制,尝试实现一体化协同;建立非法营运案件双重派送和督办审查机制;开展线上线下联动执法机制;建立对经营行为远程排查的定期考评机制。形成对交通行业经营行为、服务质量、安全运营、指挥调度的“一体联动考评”机制。目前,该标准化建设正在研判阶段。
三、推动数据共享和扩展应用
近年来,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市交通运管部门全力开展数据共享和大数据应用。针对这项工作,2017年9月30日就已经完成交通运输行业监管与服务平台与市智慧城市、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的联网,实现了出租汽车车辆信息和出租汽车从业人员信息等资源共享。目前,市交通运管部门正按照《全市数据开放平台启动工作会议》要求,准备将危货运输企业、车辆信息、从业人员等更多的实时信息接入全市数据开放平台,并向省交通厅提出开发数据接口的申请。
盘锦市交通局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