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
> 市政协提案答复
> 2019年
索 引 号: | pjsrmzf-2019-001479 | 主题分类: | 2019年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盘锦市民政局对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关于完善志愿者管理保障体系的提案》(第124号)办理意见的函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9-09-30 | |
主 题 词: |
盘锦市民政局对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关于完善志愿者管理保障体系的提案》(第124号)办理意见的函
盘民函〔2019〕32号
签发人:张 岩
尊敬的曹微委员:
您的《关于完善志愿者管理保障体系的提案》我局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特别是志愿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您的建议,我们认真进行了研究,现答复如下:
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大力推进志愿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是动员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发展社会事业、完善社会功能的有效举措。根据《辽宁省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任务分解方案》(辽文明委【2014】11号)文件分解,民政部门主要承担以下方面任务:
一、规范志愿者招募注册,坚持以需求为导向,根据群众的实际需要,及时发布志愿者招募信息,根据标准和条件吸纳社区居民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共产党员、公务人员要带头注册成为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二、加强志愿者教育培训,由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公益慈善类组织、社会服务机构等,根据志愿服务项目的要求,通过集中辅导、座谈交流、案例分析等方式,组织志愿者参加医疗保健、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应急救援等方面的专业化培训,加强骨干力量培养,不断提高做好志愿服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志愿服务组织管理,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分条分块抓好各级各类志愿服务组织注册工作,规范管理各级、各类志愿服务组织。
四、建立志愿服务记录制度,由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公益慈善类组织、社会服务机构等,根据统一的内容、格式和记录方式,对志愿者的服务进行及时、完整、准确的记录,做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异地转移和接续,保护好志愿者积极性。
五、健全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建立志愿者星级认定制度,根据志愿者的服务时间和服务质量,对志愿者给予相应的星级认定。
六、建立志愿服务回馈制度,鼓励和引导志愿者利用参加志愿服务的工时,换取所需的社区服务,同时在就学、就业、就医等方面享受优惠和优待。
七、充分发挥社区在志愿服务中的主导作用,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立志愿服务站点,搭建志愿者、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对接平台。
根据任务分解方案,市民政局将志愿服务工作纳入了重点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累计注册志愿者人数突破19万余人,志愿服务团体1003个,项目累计时长55809小时。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是有效管理志愿者、合理配置志愿服务资源、开展志愿服务记录、实现志愿服务信息化的重要技术支撑平台。通过系统,社会公众可以便捷注册为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志愿者可以参与自己感兴趣的志愿团体和项目,记录、转移、接续自己的志愿服务时间志愿服务组织可以按照规范的流程发布项目、招募管理志愿者、开展服务,实现供需有效对接党政管理部门可以全面了解志愿服务情况、开展数据决策分析。在志愿服务方面民政部门将主要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推进“三社”联动,形成“社会工作者+社区+社会组织”协作机制。在“三社”联动机制中,志愿者将成为不可确实的主要力量,我们将利用专业社工和志愿者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志愿服务项目的要求,通过集中辅导、座谈交流、案例分析等方式,组织志愿者开展专业化培训,加强骨干力量培养,不断提高做好志愿服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开展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使用方法培训,提高系统使用率。培训对象主要志愿者、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公益慈善类组织、社会服务机构等。
三、联合相关部门健全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建立志愿者星级认定制度,根据志愿者的服务时间和服务质量,对志愿者给予相应的星级认定。
四、充分发挥社区在志愿服务中的主导作用,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培育社区范围内的优秀志愿者团队。
我们相信您的建议一定会大大促进我们的工作。再次感谢您的提案!
盘锦市民政局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