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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govsscjdglj-2026-284158 | 主题分类: | 产品质量 |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 标 题: | 购买燃放烟花爆竹消费提示 |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6-02-06 | |
| 主 题 词: | |||
购买燃放烟花爆竹消费提示
为规范烟花爆竹消费行为,保障群众人身财产安全,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节日氛围,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消费提示,指导科学选购、燃放、储存烟花爆竹。
一、选购安全提示
1、消费者一定要到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正规零售点购买,查看合格证明并索取购买凭证。切勿在无证摊点、流动商贩及网络等非正规渠道购买。
2、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购买包装上有制造商名称
及地址、含药量、警示语、燃放说明、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标准编号等基本信息齐全的产品,同时查看是否有合格证。
二、燃放安全提示
1、烟花爆竹分为个人燃放类和专业燃放类,选择标注有
“个人燃放类”字样的产品,非个人燃放类产品不要购买。消费者在选购前要查看外观,选购无浮药、无霉变、无污染,外观无明显变形、无损坏、无漏药的烟花爆竹产品,引火线非绿色安全引火线的不要购买。
2、非手持类烟花不应手持燃放;设计为放置在地面燃放的烟花,要稳定放置,不能倾斜放置;设计为插入式的烟花,应保证烟花插入牢固。点火时,建议使用不带明火源(如香烟、烟棒)引燃;点燃后应立即撤离到安全距离以外。烟花爆竹发生未燃、未响等异常时,不要马上靠近,应至少等待15分钟后再做处理。燃放完毕后,务必确认火星全部熄灭并清理残留物后再离开。
三、储存安全提示
普通消费者尽量不要长期在家中储存烟花爆竹;不要储存在潮湿、阳光直射的地方,远离火种;放置于儿童不可触及的地方。
四、消费维权提示
消费者应保留购买凭证、包装、合格证,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向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公安部门举报。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