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监督检查
> 环境保护
| 索 引 号: | govsstj-2026-290130 | 主题分类: | 环境保护 |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 标 题: | 中共辽宁省盘锦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支部委员会关于厅党组巡察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6-04-03 | |
| 主 题 词: | |||
中共辽宁省盘锦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支部委员会关于厅党组巡察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厅党组和厅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5年6月2日至6月25日,厅党组第二巡察组对中共辽宁省盘锦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盘锦中心党支部)进行了常规巡察,2025年7月31日,厅党组第二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省盘锦中心党支部开展了集中整改。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巡察整改抓实抓好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
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巡察反馈意见,通过专题学习、研讨交流、业务培训、完善规章制度等形式,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深刻领会“监测数据是生态环境决策的重要依据”,坚决摒弃片面认知,认真对待每一个整改问题、每一项整改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
成立了党支部书记、主任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设巡察整改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整改落实。党支部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整改工作负总责,亲自审定整改方案、亲自督办重点问题、亲自协调难点任务;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牵头分管领域整改工作,主动认领具体问题,定期到分管部门、监测一线落实整改;各部门负责人对照问题清单逐项细化举措,确保整改任务层层传导、落地见效。
(三)抓好任务分解,整改落实有力
针对厅党组第二巡察组反馈的具体问题,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及工作台账,分解细化任务,逐条逐项落实整改,确保整改任务层层传导、落地见效。注重整改成果固化,将“当下改”与“长久立”有机结合,围绕巡察反馈暴露的制度漏洞,制定和修订规章制度7项。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内容并开展专题学习研讨交流,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管领域和工作实际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题开展专题党课宣讲。制定《辽宁省盘锦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上级制定的学习计划并结合实际工作开展学习研讨。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把党和国家重大会议精神纳入重点学习任务,制定《党史学习教育研讨清单》《关于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通过集中学习研讨、参加读书班、专题讲座、自查自纠等方式按要求高质量完成学习教育工作。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纳入“三会一课”学习内容,制定自主学习和集中学习计划。处理好学用结合关系,以石油化工有机物为监测方向,建立区域性污染特征数据库;配置搭载水质自动采样模块及可识别特征污染物的大气传感器的应急监测无人机,显著提升突发环境事件中对危险或难以接近水域的快速响应与采样能力,主动谋划建设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相关工作。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印发《关于调整辽宁省盘锦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人员构成和工作职责,党支部书记对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廉报告进行了审签,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召开党支部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统一战线工作并将其纳入2026年党建工作计划,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统一战线工作中的引领作用,按上级党组织要求积极开展与党外人士交流座谈活动。
(二)履行职能责任,服务全面振兴情况
谋划生态环境监测重点工作。2025年为管理部门提供监测数据,分析各要素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加强海洋碳汇监测工作技术队伍培养,明确2名副主任负责新监测任务和技术,增加2名技术人员负责海洋碳汇监测工作。成立滨海湿地生态监测专班,完成境内滨海湿地生态系统生态状况监测相关调查工作,积极参加省中心举办的“2025年滨海湿地和海洋自然保护地监测培训”。专门研究招标采购工作,重新进行分工,对采购工作进行业务培训,纪检工作人员对采购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保障决策和采购工作合规。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技术支撑。加强盘锦中心体系的运行管理工作,更新《检验检测方法控制程序》,由质量控制室负责查新并完成变更。成立持证考核领导小组,严格落实“资质认定项目2人及以上人员共同持证”工作要求。针对地下水监测完成内部人员培训,组织相关实验室分析人员去省中心进行专项培训。
提升环境监测水平。制定新污染物人员培训计划,购置标准样品开展监测,先后参加了省中心培训和大连中心实训。结合盘锦市石油化工产业特色,修订了《辽宁省盘锦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成应急监测人员持证上岗,对应急监测的标准方法和规范进行认证,积极参加省中心、鞍山中心、大连中心和市局组织的应急演练工作。
(三)落实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增强发展活力情况
提升监测技术水平。根据不同赛道和实际情况制定培训计划和开展比武练兵准备工作,中心主任每周调度1次,遴选8名技术拔尖的人员参加辽宁省第六届监测技能大比武,取得了团体二等奖(总分第三名)的好成绩,其中5名参赛同志获得个人优秀奖。
以制度力量提升管理效能。制定《辽宁省盘锦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试行)》《中共辽宁省盘锦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支部委员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议事规则(试行)》和修订《辽宁省盘锦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党支部议事规则》《辽宁省盘锦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财务管理办法(暂行)》,制定《辽宁省盘锦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建立全流程审批机制》,每半年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制度建设科学化、规范化。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情况
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认真履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2025年辽宁省盘锦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辽宁省盘锦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开展针对性的党课教育培训,完成《盘锦市入海河流总氮污染调研报告》。每半年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并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汇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制定廉政风险防范措施,组织党员梳理“岗位廉政风险点”,形成“风险点+防范措施+责任人”的清单。对采购、财务、资产等培训工作情况进行监督考评,按照三级审核程序进行审核。党支部书记逐一对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围绕“监测数据真实性”等方面以及2020年以来提拔的5名中层干部进行廉政谈话,谈话记录已全部归档。
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和主题教育实施方案,党支部发文严格落实三级审核制度。重新梳理2020年以来党支部发文,针对巡察整改提出的各类问题查找原因,召开支委会议商讨建立“拟稿-审核-签发-印发”全流程审批机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公文书写规范培训并在会上公布上述机制,提升规范发文意识和实操能力。
(五)领导班子、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党建情况
党建引领作用充分发挥。成立2个党小组并对新任命的2名党小组组长及中层干部进行专题培训,认真做好组织生活会会前准备工作,会前开展规范谈心谈话,支委会在组织生活会上查摆问题全覆盖,查摆问题后整改措施全配套。
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规范“三重一大”会议记录,强化监督检查。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三重一大”相关制度学习培训,加强内部控制宣贯,规范预算、决算管理。印发《辽宁省盘锦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关于开展临时聘用人员考核的通知》,成立临时用工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完善临时用工人员考核办法。印发《辽宁省盘锦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关于任命人事档案管理员的通知》。强化保密工作管理,组织全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完成保密委员会成员《保密承诺书》签署并存档。
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党员学习教育常态化机制,严格执行各项学习计划,党支部书记每年向全体党员做党建工作述职报告,每半年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建立长效机制,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相关文件,严格落实发展党员工作要求,每季度与工作表现出色、思想觉悟高、群众基础好的非党员在职员工开展谈心谈话。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持续以扎实的整改促使中心工作进一步提质增效,不断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思想之基,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监测技术支撑。二是聚焦主责主业,在管党治党上从严从实,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是抓好后续整改,在整改落实上见行见效,不断完善中心的制度体系。四是强化引领担当,全面转化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推动实现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全面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省盘锦中心党支部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联系方式:0427-3266008;电子邮箱:pjdb.ssthjt@ln.gov.cn。
中共辽宁省盘锦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支部委员会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