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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govsstj-2025-274474 主题分类: 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的公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11-19
主 题 词:

关于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19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34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盘锦市生态环境局拟公开选聘律所律师为本局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员

拟选聘1名专职律师担任单位法律顾问。

二、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一般应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3.熟悉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及政策,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一定的专业影响力。

4.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或者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行业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5.律师应当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法学专家应当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职业资格。

6.担任过党政机关法律顾问者,予以优先考虑。

三、聘用律师职责

1.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法律风险评估和法律论证,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2.参与生态环境领域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参与起草、论证法规规章草案、党内法规草案等工作;

3.参与重要法律文书、合同、协议的起草、修改、审查工作;

4.参与重大突发事件处置,或重大群体性信访矛盾纠纷、重点疑难信访投诉案件处置等,提出法律处理意见、建议;

5.为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参与行政执法案件法治审核;

6.其他需要法律顾问服务的工作。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

20251119日至20251123

(二)报名方式

采用线上报名方式。参与选聘的个人填写《法律顾问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pjhbkjk@163.com

(三)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自愿报名,将填写后的《法律顾问报名表》及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律师执业证书等资料电子扫描版(以“报名人姓名+所在律师名称”命名)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

五、其他事项

经综合评估后,择优确定受聘律师,并与律师事务所签订聘任合同。聘期3年,期满可以视情续聘。

 

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20251118

附件:法律顾问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