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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govsstj-2025-274474 | 主题分类: | 环境保护 |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 标 题: | 关于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的公告 |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5-11-19 | |
| 主 题 词: | |||
关于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盘锦市生态环境局拟公开选聘律所律师为本局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员
拟选聘1名专职律师担任单位法律顾问。
二、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一般应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3.熟悉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及政策,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一定的专业影响力。
4.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或者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行业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5.律师应当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法学专家应当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职业资格。
6.担任过党政机关法律顾问者,予以优先考虑。
三、聘用律师职责
1.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法律风险评估和法律论证,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2.参与生态环境领域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参与起草、论证法规规章草案、党内法规草案等工作;
3.参与重要法律文书、合同、协议的起草、修改、审查工作;
4.参与重大突发事件处置,或重大群体性信访矛盾纠纷、重点疑难信访投诉案件处置等,提出法律处理意见、建议;
5.为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参与行政执法案件法治审核;
6.其他需要法律顾问服务的工作。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23日。
(二)报名方式
采用线上报名方式。参与选聘的个人填写《法律顾问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pjhbkjk@163.com。
(三)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自愿报名,将填写后的《法律顾问报名表》及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律师执业证书等资料电子扫描版(以“报名人姓名+所在律师名称”命名)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
五、其他事项
经综合评估后,择优确定受聘律师,并与律师事务所签订聘任合同。聘期3年,期满可以视情续聘。
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1月18日
附件:法律顾问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