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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govsstj-2025-268265 主题分类: 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辽河盘锦兴安及赵圈河断面水质加密监测项目采购公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09-10
主 题 词:

辽河盘锦兴安及赵圈河断面水质加密监测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10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2

盘锦市生态环境局现对辽河盘锦兴安及赵圈河断面水质加密监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

一、采购内容

按监测要求在辽河兴安断面及赵圈河断开展水质加密监测。监测周期从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结束,为期1年。

二、采购需求

(一)工作背景

为摸清辽河水质总氮、总磷的浓度变化情况,以及总氮、总磷的浓度与悬浮物、盐度等指标的相关性,在辽河的赵圈河断面和兴安断面开展加密监测,目标是掌握水质变化趋势,为上游制定氮磷减排策略和分析河口区水质影响提供支撑。

(二)工作内容

在辽河兴安断面及赵圈河断面开展加密监测指标包括总氮、总磷、无机氮(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磷酸盐、悬浮物盐度。

监测频次4、7、10月每月开展8次样品采集,每周进行2次采样(在当日最高潮与最低潮时分别采样),其余月份(1、2月冰封期除外)每两周进行1次采样。

中标单位(以下简称 乙方)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负责样品分析、数据处理变化趋势分析、编制研究报告。乙方提交的成果包括研究报告监测数据汇总表

本项目所形成的数据及报告资料归采购人所有。未经甲方授权,乙方无权使用监测数据或将数据和报告发送给任何第三方。乙方应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为甲方保密。

三、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26.46万元。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5910日至202592400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盘锦市生态环境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7号)

方式:现场领取

六、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20259240000分(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递交地址:盘锦市生态环境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7号)

七、供应商报名登记

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后,如确认参与报价评审,请在规定时间前将报价文件(密封)现场送达或邮寄至指定地点。报名截止时间202592400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八、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7号

联系人:常洁

联系电话: 0427-2807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