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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govsrsj-2025-278418 | 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 |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 标 题: | 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赵淑芹 |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5-12-23 | |
| 主 题 词: | |||
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赵淑芹
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
赵淑芹:
经核查,姓名: 赵淑芹,社会保障号码: 211202********0044 ,于2018 年 1 月至 2021 年 3 月多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 42918元,大写 肆万贰仟玖佰壹捌元 。我单位于 2025 年 7 月 17日向您送达了《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您未按要求退回多享受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等有关规定,现责令您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将多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退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账户。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账户名称: 盘锦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专户
银行账号: 06860201040054051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辽河支行
附言:(待遇享受人员姓名)退回多享受待遇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人: 孙女士 电话: 0427-2210030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06号218室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盖章)
2025年12月22日
(一式两份:一份送当事人,一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