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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govsrsj-2025-278320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郭敬凡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12-23
主 题 词:

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郭敬凡

发布时间:2025-12-23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浏览次数:4

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

    郭敬凡(当事人姓名):

经核查,多享受☑本人,社会保障号码:210121********4041 / 20181月至20213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 42918  元,大写 肆万贰仟玖佰壹捌元

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0内一次性将多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退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账户,注明待遇退还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

若难以一次性退回多享受待遇的,可以向我们申请分期退回,签订分期还款协议,分期退回多享受待遇。

若未按期退回多享受待遇,参保人存在继续发放的社会保险定期待遇,我们将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直接从参保人 沈阳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新民分中心(经办机构名称)后续享受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待遇中抵扣。参保人存在应一次性领取、继承的个人账户余额或者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待遇我们将在结算时对未退回部分直接抵扣。

未按期一次性退回、未申请分期退回、没有待遇可以抵扣的,我们将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向您出具《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

如有异议的,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10内提交有关证据材料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收款账户名称:盘锦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专户                       

银行账号:06860201040054051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辽河支行                          

附言:(待遇享受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码)退回多享受待遇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人:   孙女士     电话: 0427-2210030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06号218室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盖章)

20251222

(一式两份:一份送当事人,一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