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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pjsrmzf-2023-000009 主题分类: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2023-01-19
标  题: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01-19
主 题 词: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9 浏览次数:231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盘政办公开办函〔2023〕1号)要求,编制本年报并在门户网站发布。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中心始终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严格落实《辽宁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辽政公领发〔2022〕1号)和《盘锦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盘锦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盘政公领发〔2022〕1号)部署的各项任务,重点围绕公共资源交易方面深化政务公开,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中心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根据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工作性质及需要,在盘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等媒体,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交易信息,发布动态要闻、通知公告等情况。2022年,中心主动公开信息329条,解读信息发布1条,接受并办结互动留言2条,开展2期征集调查。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保密审查机制,严格把关政务信息发布审核关,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坚持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三审制”,及时处理、修改筛查出的各类问题。

    (四)平台建设。积极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的规定,依托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有序开展。

    (五)监督保障。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对外公开举报监督电话和邮箱,接受社会各界咨询和监督。同时,围绕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法定主动公开等内容的更新,落实负责人员依申请公开的答复,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中心在政务公开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公开的方式还不够创新,图解、视频等宣传能力还不够。

面对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中心将扩展思路进行整改。对于短板栏目,将积极与相关负责人及领导沟通,力求寻找解决办法。丰富公开信息的内容,加强时间观念,注重公开信息时效,确保公众及时、快速的获取所需信息。不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和理解,确保《条例》全面、正确、有效实施。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网站知晓率,增强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的意识,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