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一件事在哪办?如何办?

发布日期:2024-01-26   信息来源:辽事通  浏览次数:224


《就业创业证》申领灵活就业登记档案的接收和转递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职工参保登记_灵活就业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申报社会保障卡申领业务整合为灵活就业一件事

2023年以来,省人社厅与省营商局共同建设灵活就业一件事市民可通过辽宁省政务服务平台申请办理。


“一件事一次办” 在哪办?如何办?赶快来了解!

政务服务平台灵活就业一件事办理入口

1、登录辽宁省政务服务网,进入一件事办理专区

2、进入一件事办理专区后,选择个人办事,点击灵活就业一件事立即办理按钮

3、进入灵活就业一件事详情页面,了解灵活就业一件事的办理事项、办理对象、办理流程、所需材料、事项告知、相关服务、政策解读等内容

4、点击立即办理之后,选择地区

5、点击确认后,根据页面智能引导,选择所需办理事项,完成申请信息填写和材料上传

政务服务平台灵活就业一件事申请进度查询

灵活就业一件事详情页面,点击我的办件按钮,可以查询提交的申请办理进度及审批情况

注意事项

服务范围: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未与用人单位建立明确劳动关系按灵活就业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群体。

事项告知:

1.《就业创业证》申领:本人未申领取《就业创业证》;

2.灵活就业登记:允许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处于灵活就业状态的人员;

3.档案的接收:流动人员与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档案的转递:存档人申请办理档案转出;

4.养老保险: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我省户籍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在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可自愿在注册地、户籍地或居住证所在地参加养老保险。省外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在居住证所在地参加养老保险;

5.职工参保登记_灵活就业:自愿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职工参保登记;

6.社会保障卡申领:本人未申领社会保障卡;

7.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申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