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
> 扶贫
> 扶贫资金
| 索 引 号: | govsczj-2025-276335 | 主题分类: | 扶贫资金 |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 标 题: | 关于下达2025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农村供水工程补助资金(一般债券)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5-11-24 | |
| 主 题 词: | |||
关于下达2025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农村供水工程补助资金(一般债券)的通知
盘财指农〔2025〕4758号
大洼区财政局:
根据《关于下达2025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农村供水工程补助资金(一般债券)的通知》(辽财指农〔2025〕587号),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2025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农村供水工程补助资金(一般债券)预算指标2970万元。收入列入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由省财政直接拨付到相关县(市、区)财政国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辽宁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辽财农规〔2021〕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辽财农〔2022〕104 号)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预算编制、分解下达等相关工作。
二、此次下达资金为2025年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资金,应全部用于农村供水工程项目建设支出,务必加强债券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新增债券资金投向领域禁止类清单,定期跟踪调度项目进度。
资金来源:上级专项
盘锦市财政局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