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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pjsrmzf-2021-000053 主题分类: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盘锦检验检测中心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02-03
主 题 词:

盘锦检验检测中心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2-03 浏览次数:343

2020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我中心紧紧围绕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辽宁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公领发〔20202号)和《盘锦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盘政公领发〔20202号),认真对照市政府考核指标,以疫情防控为大前提,中心全年工作部署为重点,抓好“五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解读回应工作,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务信息127篇;通过报纸、电视和广播等媒体报道中心动态336次,其中国家级18次、省级15次、市级120次;通过新浪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向社会发布工作信息1200余篇。现将盘锦检验检测中心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改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加快推进政务全过程公开,一是推进决策公开。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开设意见征集栏目,在决策前通过网站等方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二是加强执行公开。通过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加强决策部署、“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重大项目、放管服改革等专项行动执行结果信息公开。三是推进服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优化办事流程,推进政务服务网“网上办”“马上办”事项,公开“最多跑一次”高频事项清单公开。四是强化结果公开。重点公开发展目标、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方面事项。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务信息127篇;通过报纸、电视和广播等媒体报道中心动态336次,其中国家级18次、省级15次、市级120次;通过新浪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向社会发布工作信息1200余篇,进一步提升了整体公开水平。特别是疫情期间完成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及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共发布信息11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履行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定义务,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渠道、办理程序。注重加强与各部门间沟通协调,对群众申请公开事项涉及的单位,做到第一时间征求意见,杜绝答复时间超期、答复不标准现象发生,做到全年信息公开案件零诉讼,行政复议零纠错。

(三)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政务服务在中心门户网站设立专栏进行链接,积极公开“马上就办、一次办、网上办、就近办”政务服务清单,加强个人办事、创业、企业营商环境信息公开。推动更多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

(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围绕建议提案办理结果,认真落实“公开前沟通、公开中把关、公开后复审”制度,对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全部公开。

(五)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设立文件解读专栏。积极运用文字、图解等直观易懂方式对规范性文件进行解读,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确保了各项政策的顺利落实。

(六)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情况

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515日,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同一时间开展了以“深入宣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助力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落实落地”为主题的政务公开日活动,通过广播电台以及利用电子屏、宣传展板、政策宣传册等多种形式的载体,铺开政务公开渠道。

5.15政务公开宣传日活动的契机,在办公楼服务大厅设立电子屏、宣传展板、放置卫生政策宣传册,就健康体检、疫苗接种、职业病防治、慢性病保健等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进行重点宣传,同时也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最新法律法规、卫生政策以及更多便民资讯,从而达到增强活动宣传效果,有效保障政务公开的目的;利用盘锦广播电台每周定期开展健康防线专题节目,向听众传达公共卫生方面的最新政策和疾病预防相关知识,贴近百姓需求,解读公卫政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中心信息公开内容全部为服务类信息,且目前中心网站建设还待进一步完善、更新;中心仪器设备科正与相关网站建设公司开展洽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