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top_img.png

盘锦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结果公示(第2批)

发布时间:2021-07-27 浏览次数:195

根据《关于印发〈盘锦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盘医保发〔2021〕10号)有关规定,经评估陈北东等268名同志符合重度失能标准,现予以公示(详见附表),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在公示期间接受各界的实名举报。

公示时间:2021年07月27日至2021年07月31日

举报电话:0427-2833300

信函邮寄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苏宁荣悦A区102盘锦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中心(邮编:124010)

附:盘锦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结果公示名单(第2批).xlsx

 

 

 

盘锦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中心

2021年07月27日

政府网站年度报表 政府网站检查通报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2111000031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1007870号-1 辽公网安备21110002000056号

技术支持单位:市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427-2283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