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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医保〔2023〕56号 关于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保险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8-19 浏览次数:668

关于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

保障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3720盘锦市医疗保障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的通知》,为便于社会公众更好理解本政策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调整背景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保障工作,减轻门诊慢特病患者就医费用负担,按照省医保局《关于完善全省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的通知》(辽医保发〔2023〕10号)要求,结合实际,我市门诊慢特病保障有关政策进行了调整

二、调整的主要内容

1.合并门诊慢特病病种。将白血病合并到恶性肿瘤,我市病种数量相应缩减为40种。

2.优化部分病种认定标准和适当放宽认定医院等级。部分病种认定所需提供的病例材料放宽到二级医院。

3.明确传染病的保障范围。要求对于耐药性结核治疗必需且疗效确切的贝达喹啉等药品,定点治疗医院应保证供药。

4.提高部分病种的支付限额。

5.持续推进省内异地就医的便利化。要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加强异地就医经办服务工作省内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可选择在长期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流程进行认定,认定结果参保地承认,不需要参保人返回参保地认定。

6.抓好组织实施和政策宣传。

原文:盘医保〔2023〕56号 关于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保险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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