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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辽宁省卫生健康 委员会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相关检测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3 浏览次数:0

盘医保〔202242


转发《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辽宁省卫生健康

委员会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相关

检测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盘山县医保局、各县区卫健局,各相关医疗机构:

现将《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相关检测价格的通知》(辽医保〔2022〕5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盘锦市医疗保障局           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6月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市场局市医保中心。

盘锦市医疗保障局综合办公室       20226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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