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组织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价格的报告
盘医保〔2022〕29号 签发人:黄薇薇
关于政府组织新型冠状病毒抗原
检测价格的报告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为适应疫情防控需要,省医保局和省卫健委关于临时设立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价格项目下发了通知,对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最高限价、说明和诊察费等相关内容进行了明确。建议政府组织的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按《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临时设立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价格项目的通知》(辽医保〔2022〕22号)执行,价格不超过公立医疗机构最高限价。
附件: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临时设立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价格项目的通知(辽医保〔2022〕22号)
盘锦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22日
(此文公开发布)
盘锦市医疗保障局综合办公室 2022年4月22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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