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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盘锦市供销社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盘锦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设6个内设机构(相当于正科级):

(一) 办公室

负责党群和纪检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督查督办、文字综合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营商环境、信访投诉、舆情应对、应急管理、政府采购、后勤服务、对外联络和接待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离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承担出国(境)相关管理与服务工作;指导市供销社出资企业劳动关系、供销系统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等工作。

人员编制7名,主任职数1名、副主任职数1名。

(二) 经济发展科

拟订全市供销社发展规划;负责系统化肥、农药、大宗农产品等重要商品的协调、安全生产、防灾救灾、财政专项资金申报等工作;组织指导系统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培育新型产业等工作;拟订系统合作金融发展规划,发展涉农普惠金融服务,参与农村土地流转,组织指导系统农业融资担保、中小型银行、融资租赁、农业互助合作保险工作;组织实施系统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参与指导农村土地流转、土地托管、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等工作。

人员编制4名,科长职数1名。

(三) 合作指导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供销社基层组织建设规划,指导系统综合改革、基层社建设、专业合作社及联合社、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等工作,承担系统科技推广、美丽乡村、食品安全、法制工作;组织实施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实施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系统精神文明及行风建设、扶贫等工作。

人员编制3名,科长职数1名。

(四) 农产品现代流通科

拟订全市供销系统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发展规划、全市供销系统电子商务发展规划;组织指导系统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现代物流中心、农产品供给基地、冷链设施和生鲜超市、深加工及仓储设施等农产品市场网络建设;贯彻落实电子商务网上交易的规范,负责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申报管理等工作;参与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产地集配中心建设。

人员编制4名,科长职数1名。

(五) 财务审计科

编制执行机关和出资企业财政经费预算和决算,管理供销社合作发展基金;承担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险管理等事务性工作;指导系统商品流通、财务会计、统计分析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系统财务、会计、统计和社有资产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拟订系统年度财务计划指标;负责机关和出资企业审计监管工作。

人员编制3名,科长职数1名。

(六) 社有资产管理科

拟订出资企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拟定并组织实施社有资产管理制度;行使社有企业出资人职责,负责社有资产监督、运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出资企业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负责对出资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管和考核评议等工作;负责审核评估和规范管理社有资产经营合同,指导出资企业劳动关系。

人员编制3名,科长职数1名。

三、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盘锦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人员编制29名,经费渠道为财政全部补助;人员编制结构为:管理人员编制26名,工勤人员编制3名。

盘锦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单位领导职数4名,其中,理事会主任职数1名(县处级),理事会副主任职数2名(副县处级),监事会主任1名(副县处级);内设机构领导职数7名,其中,正职6名(正科级),副职1名(副科级);监事会办公室主任职数1名(正科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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